《甜宠文里谈恋爱(快穿)》 第 1 章 北市一中,下午四点。 体育馆正上演着一场激烈的篮球赛,观众席上坐满了学生,不仅有北市一中的,也有其他学校特意来这里加油的,大多数是女生。 此时,这些外校的女生喊得比北市一中的学生还要大声: “盛明辉加油啊啊啊啊!” “周诚加油啊啊啊啊!” “黎阳,黎阳!元气少年我的爱!!!” “盛明辉好帅啊啊啊啊!” “......” 周围无论女生还是男生都沉浸在这激动的情绪中,除了,第一排靠着坐的两个女生。 她们并不熟,当事人之一·慕歌同学这样想道。 所以为什么她会坐在这里,还和即将要重生的女主靠得这么近? ......好像是她来得太晚,被早早占好位置的同桌叶珊珊硬拉着坐下来的。 看了眼四周,都是一张张年轻又激动的脸,居然座无虚席—— 算了,换座是不成了,还是老老实实等着比赛结束吧。 “同学,今天...是几月几号?” 另一位完全不care激烈篮球赛的当事人—— 带着眼纱是丑女摘下眼纱是仙女·白着脸重生·软糯善良绝美女主·江盈同学看向身边的路人甲,语气涩然问道。 哦,女主顺利重生了。 慕·路人甲·歌表情不变,按照台词回答她:“9月5号,周五,高三刚开学一周。目前是十七班校草盛明辉和校霸周诚的篮球比赛。” ......周诚? 江盈本来迷茫的目光听到这个名字瞬间清醒,她看向台下的篮球场,在看到那个又帅又痞的黑发少年时,心中瞬间升起一股酸涩。 周诚...... 前世她被人骗上了换心手术台,临死时最后见到的人就是周诚。 他现在还是青涩的模样,和最后的记忆中那个癫狂到自杀的成年男人完全不一样...... 看江盈陷入沉思,慕歌手撑着下巴也开始发呆。 ——慕歌前世就叫慕歌,父母早早离异,没享受过什么家庭温暖。 她父母各自再婚后经济条件飞速上升,大概是满足了物质需要,这俩人又开始追求精神需要,因此两人唯一的孩子慕歌成了他们补偿的对象。 慕歌对两人展开的虚情假意的金钱攻势十分满意,她天生早熟,骨子里完美继承了那对男女的凉薄和无情。 演戏嘛,谁不会呀,给钱就行! 安安稳稳地过了十八年波澜不惊的校园生活,高考结束的当晚,慕歌毫无征兆地穿了。 她穿成了一个15岁的准高中生,白慕歌。 这就过分了,真的过分了! 辛辛苦苦拼了高中三年即将脱离那对狗父母去外边过自己快乐的日子了,结果她又要从头再来?! 慕歌心态崩了。 她消极怠工不吃不喝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星期,即将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那个让她穿来的不知名物体终于出现了。 不知名物体操着一口电流音,声音里满是诱哄: “亲爱的少女,你来到了一个校园甜宠文的世界,你的任务是谈一场甜甜甜的恋爱。”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慕歌:...... 心态崩了的慕歌下一秒就拿起枕头底下藏着的水果刀要自杀,不知名物体沉默了三秒,然后停住了时间。 不知名物体破罐子破摔,声音带着一种豁出去的郁闷: “行行行不骗你了!老子打赌输了,不得不来完成这次的人类恋爱观察记录工作任务。” “只要你穿越十个世界,谈十场甜蜜的恋爱,你就可以回你自己的世界了。” “那帮狗东西坑谁不行坑老子?老子就那么好骗吗?啊?” “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来做观察员这个枯燥无味的职位啊呜呜呜......” “我也不想的,可是我也没有办法啊!” “我被坑得好惨,好惨呀!如果完不成任务......” “......” 说着说着,不知名物体就悲愤地哭起来。 哭了大概有半个小时,见躺在床上的少女依然还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不知名物体瞬间变脸: “人类,你可别得寸进尺。我告诉你,你要是不完成任务,只能被抹杀!” “抹杀懂吗?灵魂都没了,完全没法儿活了!” “......” “亲亲,你看你免费谈个恋爱也不亏,怎么就是不答应呢?” “......” 威逼利诱卖惨哄骗...... 各种招式都来过一遍的不知名物体心态也崩了: “姐姐,大姐,我叫你亲妈还不成吗?您说,您怎么着才能去谈恋爱?” 看惯了狗父母从再婚对象那里掉尽各种节操要钱以及随时随地互相对着飙演技的骚操作,如今已经成长为“都是小场面”的慕·大佬·歌:就这?好菜。 她沉默了一会儿,声音艰涩:“你是谁?” 不知名物体十分警惕:“按照规定不能向人类透露身份。” 闻言慕歌表情不变,但她接下来的话却让不知名物体瞬间变了脸色: “你选了我,但是选择机会只有一次,而且不能抹杀。” 不然它不会一直浪费时间跟她在这里耗。 “......” “如果我死活不谈恋爱,你就记录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也就完不成任务,这是你工作的重大失误,甚至还有可能影响你的前途或性命。” 全宇宙的上司都是同一副嘴脸,完不成任务就弄你。 不知名物体如果完不成任务,轻一些的结果是被扣钱,重一些可能会影响前途。 再加上它一口一个“人类”叫着,说明它和它的种族不是人类。 既然不是人类,它一开始说起完不成任务的时候哭得那么惨,哭声都带着颤抖和恐惧,看来完不成任务的后果很严重。 对于所有种族来说,比扣工资和影响前途还要严重的后果,就只有生命了。 那么如果它完不成任务,产生的后果就极有可能会危及到生命。 “......” “宾果√” 可疑的沉默后,慕歌在心里打了个响指:“我猜对了。” 不知名物体差点儿“汪”地一声哭出来,它就是看这个人类在这本书下慢悠悠地评论了一句“甜宠文......就这就这?”才选了她,想着用“惩罚她自己感受甜蜜恋爱”的方式让她做任务,结果她上来把它老底都给掀了! 这人类好可怕! 它就不该那么心急,想着赶紧完成任务回去收拾那帮狗东西,结果被抓住了把柄,不得不屈服于人。 呜......这该死的观察工作,居然一旦定下人选就不能反悔,这合理吗? 根本不合理呀! 不知名物体悲伤地想,它回去就提交反馈,这种bug要彻底杜绝! 不不不,观察工作不只有这一次,以后那帮狗东西来做任务的事情,说不定也会碰上像这个人类一样机智的物种。 不提交反馈了,就这样吧,反正它以后绝对不会再上当了! 一人一物体沉默良久,最后不知名物体期期艾艾地再次询问:“小姐姐,能不能帮帮我,只要十场恋爱,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求求你了,砰砰砰,给你磕头了......” “穿的都是什么世界?” 不知名物体立刻飞速查阅资料:“校园、都市、古代、武侠、修仙、女尊、男多女少、abo......你放心,都是时下最兴的恋爱甜宠文,绝对不会和那些古早文一样搞出人命来!” “甜宠文?所以我第一个世界就是刚看完的那本校园文?” “嗯嗯,对的。” 慕歌默了。 果然这年头挂羊头卖狗肉的哪里都有。 这文是典型的晋江校园文,打着“校园重生甜宠文”的口号,骗了一大堆甜文爱好者入坑,结果背景校园对了,但是甜宠,还真没看出来。 女主重生回到高三,在心中暗下决心绝对不能靠近男主,否则男主又会喜欢上她,最后再被她害一次。 结果男主这看脸的lsp对摘下眼纱的仙女女主一见钟情/见色起意,再一次凑过来明里暗里追求她。 女主看到男主各种隐忍难过悲伤和心痛的时候又觉得,就算不能在一起,做个朋友也可以。 然后朋友做着做着,就一路pass了各路女配炮灰,两人“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慕歌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都是皱着眉的。 因为这文本质上就是个雌竞文,除了男主是男的,帅不过他的小弟们是男的,其他能推动剧情的人,都是女的,几乎出现一个女角色就是喜欢男主的人。 慕歌就很疑惑:不应该啊,一个班怎么着也得有三四十个人,这文里的北市一中是重点高中,高三一共三十个班级,这样算下来高三总共有一千多人。 如果男女人数对半分的话,男生有五百多个,这五百多个高三男生里,就没有仅次于男主长相的人或者能和他的脸相抗衡的人? 而且这还只是高三,根本没算上高一和高二的男生。 再加上依托现实来看,男孩存活率和出生率远远高于女孩,所以男生的人数应该比女生多。 这么多男生,绝对有比男主长得好看的! 毕竟人的审美是不一样的,有人觉得小奶狗好看,有人喜欢高岭之花,还有的人,喜欢又痞又野又坏的男生。 这么大的校园里,这些类型的男孩子绝对都是存在的。 但是作者不写,读者也没办法。 因此眼睛都被唬住“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海”的女配们前赴后继,兢兢业业地努力为男女主的绝美爱情“添砖加瓦”。 之后每一次女配的嫉妒欺负和陷害,都在男主护着女主的情况下有惊无险地度过了,而且还加深了两人的感情。 最后,在一个一直作死从未间断的反派女配的“作大死”下,被送上换心手术台的女主再次被男主救下,两人终于在一起了。 反派女配直接“牢底坐穿”,其他女配则是黯然退场,在作者的意志下,后半生过得都很悲惨。 这不是雌竞是什么? 更绝的是女主人设,这本说着“甜宠”实则“再来一次傻逼之路”的校园重生文里的软糯善良绝美女主,每次看到她面对伤害她欺负她的人从不反抗和报复回去的时候,慕歌就觉得离谱。 前世悲惨的正常人重生后,不说躲着那些让你陷入绝境的人,怎么着也该加强防范,好好保护自己的器官吧? 女主就不,人家想着给前世那些人绑架自己的一个机会,至于她自己的器官安危......嗨,这不还有男主吗? 就离谱,也就小说里的女主这样,不然换一个正常人,重生第一天就转学跑了,跑得要多远有多远,恨不得这一辈子都不会再遇到这群疯狂的女配。 可是女主不是,她其实有机会转学的,但是什么都没说,依然进了前世的高中,依然遇到了男主,依然不卑不亢走剧情,依然被女配们欺负打脸嘲笑...... 就这还甜宠文? 作者是不是觉得读者都是傻子,什么也察觉不到? 槽多无口,看来这十个甜宠文世界都不怎么正常。 慕歌又问了最后一个问题:“谈恋爱到什么程度后,会开启下个世界?” 不知名物体:“人体自然死亡后。” 慕歌:“......” 看看这说话的艺术! 低情商:一辈子。 高情商:人体自然死亡后。 “没法儿改?” “没法儿改。” “行,开始吧。” “......谢谢你,你真是个大好人!” 不,她只是觉得多了十辈子造作的时间不亏而已。 ...... 时间再次开启,慕歌被破门而入的白母发现,经过抢救活了下来。 白慕歌在原文里早死,是个连名字都没出现过的路人甲,更别说介绍她的家庭背景了。 慕歌穿来后得到了她的记忆:白母是个霸总,气场强大说一不二,可惜是个根本不在意女儿的工作狂;白父是个画家,温柔浪漫具有人.妻属性,可惜早早去世。 在这样家庭里扭曲生长的白慕歌内心阴郁没有朋友,再加上长得很路人,平日里十分不起眼。 正值初升高暑假,白慕歌又把自己闷在房间里画画,佣人们知道小姐的脾气不敢打扰她,每次只是把吃的喝的放在房间门口就离开。 至于小姐到底吃没吃,吃了多少,白总不在家,经常被小姐呵斥的佣人们完全不在意。 因此别墅断电,陷入童年阴影的白慕歌死在自己的卧室里也没人发现。 同样的,白慕歌死后穿过来不吃不喝躺了一星期只剩下一口气的慕歌,同样没人发现。 这次事情过后,白母勃然大怒,辞退了很多玩忽职守的佣人。 不过已经晚了,她真正的女儿白慕歌已经死了,现在八成已经投胎转世过上了新生活。 出院后,慕歌查了查白慕歌名下的资产,然后震惊又兴奋地发现账户里有很多很多钱和n套房产以及持续增值的股份...... 得,啥也不用说了。 慕歌立刻搬出白家老宅,住到北市一中对面的紫金小区,准备继续拼搏个三年。 不知道白母发没发现她和白慕歌的区别,反正对于她搬出去的事情,白母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就连搬家也是白母的助理帮着她来办的。 这就是有钱人的相处方式吗? 爱了爱了。 白慕歌已经死了,也没留下什么心愿。 白母和女儿感情不好,无法发现女儿换了人。 刚开学,白慕歌在高中还没来得及认识新朋友,以前也没有任何朋友和熟悉的人。 ——完全没有一丝被人怀疑的隐患。 慕歌对此很满意,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活。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这本书的剧情终于开始了! 就在刚刚,慕歌说完了自己仅有的一句台词,以后就可以做个吃瓜的路人甲啦! 不,还有谈恋爱。 这个不着急,在生命结束前谈一场就行。 慕歌撑着下巴百无聊赖地想着,视线扫过篮球场上空一直工作的摄像机和录影机。 看看,这就是主角的排面,打个篮球赛都有富婆弄来专门的设备记录下来。 像她这样的路人甲,什么时候才能有这种待遇? 慕歌真情实意地酸了。 等等,主角都是事故发生体,一会儿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吧? 看着下方越来越激烈的篮球赛,慕歌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 慕歌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叫“墨菲定律”的效应: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多小,它总会发生。 简而言之:越担心的事情就越会发生。 刚想着主角是个事故发生体,下一秒事故就来了: 不知道篮球场上哪个憨憨用的力气太大,一直在男生们手里传来传去的篮球突然改变了运动轨迹,朝着江盈和慕歌的方向飞来。 慕歌都没来得及护住脑袋,面前就突然出现了一堵人墙。 篮球与人的后背相撞,发出“嘭”的一声,听着就很疼。 挡在慕歌面前的人墙被篮球的冲击力砸得忍不住弯了腰,慕歌下意识扶住他,与汗津津的手臂相连的手上传来了少年过高的体温和紧绷的力量。 “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两个不同的满是担忧的男声响起,询问的对象其中一个还是漂亮得像个小仙女一样的新任校花。 瞬间,篮球场安静下来,各种各样的目光汇集到慕歌和江盈身上。 慕歌惊了,按理来说,大家应该理所当然地忽视路人甲,专注主角的反应。 可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大家都是正常人? 这不科学!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 更新时间21:00。 * 如果有bug,躺平任嘲。 第 2 章 因为外表和家世,从小到大喜欢盛明辉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他嫌烦,永远都是一副高冷不可侵犯的模样,再加上有一次真的报警把一个性骚扰他的女生送进警局三日游后,没有任何人再敢凑上来找不自在。 一夜之间,告白的女生消失得干干净净,就像从没喜欢过他一样。 盛明辉舒服了,觉得余海提的方法真好用,不愧是专注母胎单身一万年的第一人! 知道白慕歌这个名字,是初升高暑假的时候。 他被人绑架了,身中数刀,躺在臭烘烘的垃圾桶后苟延残喘等待死亡。 是一个穿着病服的少女发现了他,大概是怕麻烦,少女没有走过来,而是站在不远处拨打了电话。 救护车飞速赶来的间隙,少女嘀咕了一句:“唉,又要被抓回去住院了哭唧唧。” 这是两人第一次遇到。 今后的两年内,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经过几天几夜的抢救,盛明辉活了下来。 他本想询问救他的那个女生是谁,可是赶来的盛父盛母一直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不让他问。 盛明辉明白了,那个少女的身份有问题。 那么她到底是谁,让盛父盛母如此避讳? 盛明辉思来想去,想到了他俩可能有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法律和道德他们不能在一起? 但问题来了,盛家人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 无论男女,他们结婚前甚至都会保留着自己的第一次。结婚后更别说了,那都是经过官方验证的妥妥的好老公/好老婆。 反正盛明辉从没听说过盛家人会在外边乱搞。 当然,如果想乱搞或者已经乱搞的人,一律被逐出家门,自然也算不上盛家人了。 ——因为乱搞被逐出家门的盛家人,盛明辉看完家谱后记得只有一个,是千年前疑似穿越的一个古代人。 这人嘴里经常冒出许多现代词语,那身份想瞒都瞒不住。 后来当时的族长确定这个倒霉的盛家人已经被换了芯儿,而且那个倒霉蛋不可能再回来了,就给这人灌下绝育药,赶出家门任由他自生自灭了。 往后的千年,盛家人都安安分分经营事业寻找爱情,再没有一个被赶出去的人了。 所以那个女生绝对不是狗血小说里,他同父同母的亲姐妹或者盛家的私生女。 因为如果真的是,盛父盛母绝不会让盛家的孩子流落在外边,哪怕是私生女。 既然没有血缘关系,盛明辉暗下决心一定要找到她! 至于找到后,盛明辉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到那时再说。 他安安分分地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又在家里休养了一个月,终于在盛父盛母放松警惕后找到了书房里还未被完全销毁的少女的资料。 她叫白慕歌,就读于北市一中,和他年纪一样,都是准高一生。 母亲是商界有名的女强人白晚晴,父亲那一栏的名字和其他资料都被烧得看不出来了。 盛明辉放好资料,面上不显,看着盛母慌慌张张回来把剩下的资料继续烧掉,还装作不知道的样子问她在烧什么东西。 盛母面上没有丝毫异样,说用不到的资料,因为纸上沾了有毒的液体,所以不得不烧掉。 盛明辉点点头没多问,又耐心等了半个月,才向盛父盛母提起转学到北市一中的事情。 盛父盛母瞬间眼神复杂,很快恢复平静。 他们问他为什么要去那所学校,盛明辉说因为想报考国内的大学,所以高中就要为国内高考做准备。 北市一中是全国有名的重点高中,实力强盛,作风开明。 他要去就去最好的高中,念最好的大学。 盛父盛母哑口无言,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打算出国的儿子突然想报考国内的大学。 但是他们一向开明,在短暂的犹豫过后答应了他的要求。 同时,和他一起玩到大的黎阳和邵峥嵘也跟着他一起去了北市一中。 他们这些二代三代们都被校长弄到了一个班里,平时安安分分的没什么事,但是要是违反校规,有一个开除一个。 盛明辉不在意校长说的话,他只在意那个女生。 他找了她整整两年,连偷偷潜入校长办公室,查看学生入学档案的事都干了好几次。 可是两年下来,他却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叫白慕歌的少女。 盛明辉还以为自己来错了学校,可是某天夜里上厕所路过盛父盛母的房间,听到他们说“还好他俩一直没碰到”的话之后,盛明辉就不再怀疑自己当初的决定了。 那个女生一定在这个学校,只是阴差阳错下,他们总是见不到对方。 盛明辉不知道自己的想法从何处而来,可是冥冥中盛明辉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他安分下来,等待着两人相遇的那天。 这样一等,就等到了高三开学后的篮球比赛。 高三十七班是二代三代们聚集的班级,各个都是天之骄子/女,谁也不服谁。 但是同龄人中总有比你出色得多的同辈,因此十七班被分成了三个团体: 以程遇为首的好学生的团体; 以周诚为首的校霸团体; 以盛明辉为首的学习打架兼顾的团体。 程遇看不上其他不爱学习的人,一向对周诚和盛明辉避而远之;周诚和盛明辉双方都看不上对方,无论什么活动都爱跟对方唱反调,两年下来,盛明辉和周诚成了北市一中众人皆知的死对头。 这次的篮球赛也是两方人在外边打架后,气不过回来跟自己老大告状定下的。 盛明辉和周诚都觉得篮球比赛可有可无,可是跟着两人的其他人全都兴高采烈地准备起来,甚至隐隐觉得这次就是两人分出老大地位的比赛。 至于程遇,他不算老大,自动排除。 比赛开始前,来的人很多,女生占了大多数,激烈的呼唤声甚至都要把体育馆的房顶给掀飞了。 盛明辉懒洋洋地站在场地中间做准备活动,当他漫不经心地看向观众席时,突然发现了刚刚落座的第一排的少女。 是她! 即使她长相很平凡,他也一眼记住了那份资料上少女的照片。 不过照片拍的人很阴郁,可是现在的她看起来很放松,懒洋洋的,真可爱。 不知道为什么,盛明辉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本来篮球赛输赢无所谓,可是她在,他想赢! 盛明辉自己燃起来了,场上的气氛瞬间就变了。 周诚也从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脸色凝重再到打着打着就打出了火气。 比赛很激烈,大家打得都很投入。 只有盛明辉,打球的时候还把一半的注意力放在观众席上。 篮球冲向慕歌所在的方向时,盛明辉想都没想就冲过去了。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速度可以这么快,飞速跨越栏杆,站在少女前方,为她挡下突然飞过来的篮球。 这一次,她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他的身影。 ...... “没事吧?” 见少女一直不说话,盛明辉脸上的担忧更多了,他放轻声音,生怕少女再次被吓到。 “我没......” 慕歌好不容易接受了大家都是正常人的事实,听到面前少年的询问,刚想开口就被人打断了: “干什么呢?” 是学校的体育老师兼篮球队教练刘明。 他是个人高马大的男人,那手臂看着简直比慕歌的腿还粗。 听说以前是特种兵,后来退役当了体育老师。 刘明过来的很快,虽然盛明辉努力挺直脊背,慕歌也顺势放开了扶着他的手,但刘明还是看到了少年突然冲过来护着少女的那一幕,不,应该说凡是关注着盛明辉的人都看到了。 “盛明辉你可真够厉害的,英雄救美......咳咳,背上疼不疼?” 刘明差点儿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幸好及时打住,履行老师的义务,询问盛明辉的伤势。 他没直接上手碰他,毕竟谁不知道盛家太子爷最讨厌别人随便碰他,男的女的都不行! 不问还好,一问,盛明辉就觉得背上被篮球砸到的地方疼到麻木,他刚挺直的背又想弯下去,已经站起来的慕歌下意识再次扶住他。 盛明辉眼角余光注意到她的动作忍不住心里高兴,想笑的时候又牵扯到伤处瞬间笑不出来了,那一瞬间他的表情十分扭曲。 慕歌扶住了盛明辉左胳膊,结果这家伙毫不客气地整个人都向着她的方向倾过来,慕歌被人高马大的少年压得身体瞬间矮了一截。 铺天盖地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夹杂着运动后的汗味和热气,慕歌屏住呼吸死死抓着男生有力的小臂,咬牙小声道:“别压了大哥,扶不住了!” 盛明辉没听清,因为低头的动作更用力了,他还天真地问道:“什么?” 慕歌:“......” 我看你这个校草是有那个大病! 刘明简直要笑死,看少女小腿打颤瞬间表情严肃起来。 他朝着不远处围过来的男生们喊了一句:“谁砸的球?赶紧过来扶着盛明辉去医务室!” 医务室设备齐全,刘明目测,盛明辉应该没被砸到骨头,不然他连站都站不起来,还有心思压在人家女孩子身上? 惹了大祸早早白着脸站在盛明辉不远处的余海立刻窜过来,分担了慕歌的重量:“对不起,我用力过猛了。对不起啊盛哥......” 当时盛哥情绪亢奋,他们那股劲儿也上来了。 两伙人打着打着就打出了火气,手里的力气越来越大,可是谁能想到这篮球直接转向朝着观众席砸过去了? 偏偏砸的不是别人,是盛明辉,虽然是他自己跑过去挡住了球才被砸到。 但是凡事都不看过程只看结果,球是从余海手里出去的,他砸到了盛明辉,就得自己负责。 别人不知道盛明辉是谁,他能不知道吗? 余海少年满心苦涩。 余家是依附邵家的,邵家是军政世家。 他从小就跟着邵峥嵘混,而邵峥嵘和盛明辉以及黎阳是发小,也是圈子里默认的“太子爷”。 硬要说起来,这三位太子爷里盛家这位更金贵,因为现在最高的那位领导人就是盛明辉他亲爹。 艹,余海又忍不住在心里狠狠地抽自己,他手贱用那么大力气干什么? 这下好了,他打球砸到了盛哥,虽然知道按照盛哥的脾气不会对他怎么样。 可是把盛哥当金大腿来对待的余父余母可不会这么想,到时候他俩指不定怎么收拾他呢! “盛哥,我扶着你去医务室......” 余海小心讨好,扶住盛明辉的右胳膊,还多用了一些力气,想让盛明辉靠在他身上。 他也没想别的,就觉得人家女孩子腿都在打颤,盛哥不至于还让人家一直扶着吧? 慕歌刚想松开手,盛明辉那一大坨又压了下来,他的手还特意圈在她肩膀上,她想挣扎都挣扎不了! 慕歌瞬间脸色狰狞:卧槽,太重了吧,她要被压死了好吗? 话说盛明辉多高来着? 慕歌认真回想,想起同桌叶珊珊说过,盛明辉官方身高190cm,这么高的个子体重怎么也得140/150j吧? 他好像还挺喜欢运动,只要营养丰盛,那体重更要再加上一些,160j? 比她重了足足60j! 这男生到底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这么高,怎么这么重? “咳咳......余海赶紧和这位女同学一起,扶着盛明辉去医务室。” 看慕歌想撂挑子不干一脸扭曲的表情,以及盛明辉死活赖在人家女生身上的动作,刘明嘴角一抽,招呼着余海让他们赶紧走。 慕歌到嘴边的抗议只能咽下去。 她在学校里一直都是乖巧听话的好学生,任何老师面前都是,包括体育老师。 算了,送就送吧,不送的话她在这里也待不下去了。 “哦哦哦.....” 余海摸不着头脑,下意识听从老师的吩咐架着盛明辉另一边胳膊,三人很快离开了体育馆。 “行了啊,比赛继续!” 送三人离开后返回来的时候看大家还伸着脖子看门外,刘明立刻板着脸喊了一声。 学生时代,老师的威严还是不少的,尤其是胳膊比你腿还粗的体育老师...... 体育馆内继续呐喊起来,慕歌和余海一起扶着盛明辉走向医务室。 体育馆和医务室离得不远,但是三人走了好久都没到,原因是盛明辉又不知不觉地把身体的大部分重量全部压在了慕歌身上。 慕歌忍了又忍,走了十分钟还没走出50米的时候,慕歌终于忍不了了: “余同学,能不能麻烦你多用点儿力气,我快走不动了。” 嗨,虽然大家都是正常人,但是毕竟还在小说里。 作为一个卑微路人,她永远不敢得罪有名有姓长得这么帅一看就有很多戏份的角色,只能委婉提醒校草旁边比她路人甲身份高一些的主角未来小弟余海。 即将被盛明辉手臂脱离的余海:“......” 他冤枉啊,他真不知道咋回事! 走着走着他就觉得越走越轻,盛哥也一直没发话,余海啥也不敢问,啥也不敢说。 不过知错就改依然是好孩子,余海立刻用力将盛明辉扒拉到自己这边。 慕歌瞬间轻松了,忙活着架人的余海自然没有看到,盛明辉被他弄过来的瞬间十分不高兴的表情。 “谢谢你啊,余海同学。” “不客气不客气,应该的应该的!” 就是这个女生语气怎么有点儿咬牙切齿的? 她不舒服吗? 要不一会儿到医务室提醒她看一看? 不不不,他俩不熟,还是算了。 省得这女生又和别的女生一样,以为他对她有意思。 他可是要拼事业(抱大腿)的人,怎么可能这么早就分心谈恋爱呢? 余海分担了大部分重量,剩下的路自然就好走了。 不到五分钟,三人就来到了医务室。 医务室里的校医正好在,问清楚情况后立刻让盛明辉拍了个片子。 等了一会儿,片子出来,校医看了一下,说骨头没事,先冷敷,24小时后淤青处无皮外伤才可以热敷。 “你们谁来给他按着?” 少年正对着门口趴在床上,球衣已经被卷起来了,露出白皙健壮的后背,此时他左肩骨下方有一块瘆人的青紫,已经肿起来了。 校医将冰块包在毛巾里,放在盛明辉背上进行冷敷。 但是伤的位置比较尴尬,需要人扶着,不然包着冰块的毛巾就会掉下去。 帘子那边还有等着输液的学生,校医忙不过来,只能让慕歌和余海看着。 余海刚想说话,就被盛明辉抬头看过来的不善的眼神定在原地。 慕歌见状,上前一步:“我来吧。” 毕竟是救命恩人,帮他是应该的。 看了眼女生走近后瞬间红了脸甚至连脖子都开始发红的盛明辉,又看了眼面色平静的慕歌,校医露出心照不宣的表情:“行行行,你来。半个小时就行,注意时间。” “知道了,谢谢医生。” 校医掀开帘子就去那边输液了,那边好像是个怕针的男生,看见校医拿起输液管就开始鬼哭狼嚎地叫着疼:“医生医生,轻点儿!不行不行,我害怕!” “你长这么高是来搞笑的?坐好,给你扎针了!” “啊啊啊啊,好疼啊好疼啊......” “......” 在男生哀嚎的背景下,慕歌按住冰凉的毛巾。 盛明辉趴在床上,脖子已经完全红了,他皮肤白,衬着上方的那些红,让人想不注意到都难。 余海傻乎乎的,完全没觉得他盛哥脸红脖子红有啥不对劲儿。 不过大家都不说话,他觉得有点尴尬。 余海挠了挠后脑勺开始提问:“为什么冷敷啊?” 一般不都是热敷吗? 慕歌头也没抬:“冷敷使血管收缩,帮助止血,同时可以缓解疼痛。” “哦哦哦,同学你懂得真多。” 慕歌尽量不让自己的视线落在少年散发着荷尔蒙的身材上,“平时打篮球最容易被伤到,你不知道这方面的知识吗?” 余海有些尴尬,他们打篮球都是和关系好的人打,基本没跌倒过或者被砸到。 而且大家心里都有数,随便打打运动运动就行了,谁会和今天一样这么拼命? 见余海有些尴尬,慕歌想了想就懂了,他们毕竟都是天之骄子,受伤的次数不多甚至几乎没有,不知道这种常识也是可以理解的。 她沉默了一会儿,看向趴着的盛明辉,认真道谢: “谢谢你帮我挡球。” 盛明辉满心想得都是慕歌刚才不小心用指尖碰到他后背的触感,有点凉,但是好软啊。 这就是女孩子的手指吗,和他的手指触感完全不一样! 正想着一些让人脸红的问题,听到慕歌的话盛明辉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脸更红了。 他吭哧半天才回话: “那你要怎么报答我?” 蹲在角落不知道说啥干脆沉默的余海:??? 以为他会说不客气甚至都没提报答他的慕歌:??? 作者有话要说:  慕歌:你长得美,想得也挺美的。 第 3 章 “你想我怎么报答你?” 大概沉默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慕歌才开口反问道。 救命恩人都说了要报答,慕歌这个被救人,也只能顺势问他想要什么。 不要脸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无论是谁。 因此没了脸皮的校草同学理直气壮道:“我怎么知道?” 这种事情不该由被救人去想的吗? 慕歌:“......” 慕歌惊了,真没想到世上居然有如此无耻之徒。 她看向角落里的余海,用眼神示意,校草就这? 同样惊了的余海疯狂摇头:不不不,他以前一直走高冷男神范儿的! 慕歌看懂了余海的表情,暗道:老娘信你个鬼!这家伙这么不要脸怎么可能高冷的起来? “那我先记着,等以后......” “报答别人就要快速去做,以后要等到什么时候?” 不要脸的校草同学仰着帅脸振振有词,觉得自己明智极了。 可不嘛,要是这次没把握好机会,以后又找不到她了怎么办? 慕歌面无表情,按在盛明辉后背的手却暗暗用力向下压:“噢?” 感受到后背上威胁的力度,校草同学的理智回来了。 他小心翼翼地试探道:“要不,你帮我买一个月的早餐?” “成交!” 慕歌迅速答应下来,一点都没有被勉强的意思。 开玩笑,她就住在学校对面,出门就是早餐铺子。 送一个月早餐而已,相当于多走了几步路,这种好事不赶紧答应下来,难道还等这人提出更加难办的要求吗? 她又不傻。 见慕歌立刻答应了,语气没有一丝丝勉强。 盛明辉瞬间觉得自己亏了,可是再让他想出什么能和慕歌天天见面的方法,他也想不出来了。 算了算了,盛明辉在心里安慰自己,起码接下来一个月,只要到教室就能见到她了! 余海已经傻了,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可是没有爱情这根筋的他还是啥也没看出来。 最后他不得不掏出手机求助他们这帮人里脑瓜子最好使的邵峥嵘: 【邵哥,盛哥帮一个女生挡了球你刚才看见了吧?】 【我现在和他们在一起。】 【那个女生跟盛哥道谢,盛哥反口来了一句你要怎么报答我?女生说先欠着。盛哥说欠着不行,需要尽快报答。然后盛哥让那个女生给他送一个月早餐。那个女生答应了。】 【邵哥,你说盛哥他这是啥意思?】 盛哥不是一直都不喜欢女生靠近他吗? 就上次那个前校花连菲,刚走过来,还有十米远呢! 盛哥就冷冰冰地看过去,让人家站在原地说话,还美名其曰隔这么远有助于锻炼她的肺活量,把连菲气得脸都扭曲了。 怎么这次,盛哥还主动让一个女生给他送早餐? 不怕这女生缠上他吗? 今天的盛哥好反常,余海有点儿摸不准他的意思。 邵峥嵘:【......】 正中场休息的邵峥嵘看到了余海发来的消息,他有些无语:余海真不愧是除了抱大腿啥也不在乎的单身狗,连这么明显的事情都看不出来。 这已经很明显了,盛明辉开窍了呗! 作为和盛明辉一起长大的发小,再加上心思深沉,双商极高善于观察,邵峥嵘可以说比盛明辉自己都了解他。 原本他们几个在国际中学念得好好的,结果盛明辉突然转学来了北市一中。 那时候邵峥嵘就觉得不对劲了。 北市一中也不差,财大气粗,什么都有。 但是毕竟是公立高中,开设课程基本都是为国内高考的学生做准备的,对于他们这种以后计划出国的人来说,那绝对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虽然盛哥说自己以后要走国内高考的路子,但邵峥嵘总觉得他没说实话。 不过像他们这样的家庭,就算出国了还是要回来,高中后出国或是大学后出国都差不多,如今这样也就是把原来的计划延迟了几年。 所以邵峥嵘和其他几个人商量了一下,跟着盛明辉一起转学了。 转学后邵峥嵘发现,盛明辉在找一个人,还是个女生,和他们同级不同班的女生。 黎阳也问过盛明辉到底要找谁,盛明辉告诉了他们那个女生的名字,结果他们几个掘地三尺,把整个学校都翻了个遍也没找到那个人。 奇了怪了,怎么可能找不到呢? 连校长办公室都被他们“光顾”了好几次,可是还是找不到。 那时候邵峥嵘就觉得这个世界不对劲。 之后过了两年,看到盛明辉扑到那个女生面前的时候,邵峥嵘感觉自己身上和周围的某种枷锁消失了。 啧,错的果然不是我,而是全世界啊。 邵·中二病属性·误打误撞猜对世界真相·峥嵘这样想道。 【春心萌动知道什么意思吗?】 邵峥嵘随手给余海回了条消息,喝完水继续上场。 这可是关系到十七班隐形老大地位的篮球赛,就算盛明辉不在,他们也得好好打。 收到消息的余海看着【春心萌动】四个字,整个人陷入了呆傻状态。 怕理解错误,他还特意查了百度: 春心萌动:表示对某个人有所心动;一般指青春期中的男孩或女孩,对恋爱初始时的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即对心理的对方有一张淡淡的不确定的朦胧的渴望,想要去追逐和靠近,被吸引的一种想去接触去探索的心理状态。 不会吧不会吧,盛哥喜欢这个女生?! 他抬头看向床上的少年少女—— 少年趴在床上,满脸通红,但是整个人的注意力全都放在身边的少女身上。 少女低着头,手按在少年的后背上。 阳光正好,透过窗幔照在病床上,少年少女白皙的侧脸莫名带着些许温柔。 余海内心震动,下意识拍下了眼前这一幕。 难不成他还隐藏着摄影师的属性? 哈哈哈,他就知道,他绝不是只有抱大腿这一项技能! 半小时很快就到了,慕歌和在场的两个男生打了个招呼要走。 余海正神游天外不知道在想什么,盛明辉却提醒了一声:“周一我在十七班教室等你。” “......知道了。” 她可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那就好。” 盛明辉趴在床上没再说什么,只是笑着看她离开。 踏出医务室的门之前,慕歌都能感觉到盛明辉那道滚烫的能够刺穿她后背的眼神。 她推开门就跑了,完全没敢回头。 这校草真的有那个大病,惹不起,溜了溜了! * 篮球赛在周五,周五结束后是双休日,学生放假。 虽然放假了,大家都不在校,但是周五篮球赛那天发生的事情在场的人谁都没有忘记,大家在学校贴吧里还是讨论得十分热烈。 【我觉得校草不愧是人美心善的代名词!看看看看,同学有难,他来支援!看看这高尚的节操和思想品格......对不起,编不下去了(记得打钱谢谢)。】 【不是吧不是吧,只有我一个人觉得盛明辉那天速度快得不正常,挡球后的反应也让人觉得非同寻常?】 【那个,这个,大概,也许......】 【都让开,我来爆料!校草之所以转学就是为了找一个人,只是他找了两年怎么也遇不上。 这次嘛,嘿嘿嘿,这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啊!】 【???楼上大白天说胡话? 找一个人找两年都找不到,你以为你生活在小说里,被世界意志控制着吗? 反正我不信! 盛明辉这事儿,相信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他对那个女生的心思不一般!】 【不不不,经过我仔细观察分析,我觉得盛明辉为白慕歌挡球其实是借口! 为啥呢?因为当时白慕歌旁边坐着江盈。 (白慕歌——盛明辉挡球救下的女生。) 江盈是谁? 是咱们北市一中的新校花,绝美小仙女! 校草配校花,这不明摆着的事儿吗? 至于白慕歌,她五官不丑但是看上去真的太不起眼了。 所以她就是个挡箭牌,是校草怕大家知道他的心思后,围攻新校花的挡箭牌! 等等,这样说起来,校草怎么这么渣?】 【你们一个个想得都离谱。 盛明辉可是出了名的不好接近,别忘了当年的“警局三日游”警告! 如果不是他愿意,他能让别人碰他?】 【就是就是,那个篮球虽然砸过来的时候比较急,但是飞了几秒也算是卸了一些力度,常打篮球的男生磕磕碰碰的都习惯了。 盛明辉真就疼成那样,一下子靠在人家女生肩膀上,把人家压得小腿都在打颤? 我看他恨不得躺在人家身上,怎么拽都拽不起来!】 【嗨呀,还是楼上的姐妹观察得仔细。 我翻来覆去把那天的录像看了整整十遍! 在这里特别鸣谢提供录像的富婆仙女们,爱死你们啦,么么啾! 转回正题:在录像里,我发现盛明辉打球的时候一直时不时地注意着观众席第一排。 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他看的人是白慕歌。 别跟老娘扯那些没用的,360°无死角拍摄的录像就是证据! 他看的到底是谁,老娘看了十遍录像还能看差了?】 【楼上姐妹继续,我就喜欢看细节分析,满满的都是糖!嘻嘻嘻。】 【后来那球飞过去的时候,是盛明辉第一时间发现,也是他第一时间飞速赶过去的。 而且看图,[图片][图片],这是我放大的,白慕歌手放在盛明辉胳膊上的瞬间,盛明辉眼神和表情的变化。 看嘴角,绝对是翘起来了,这是典型的高兴的表现; 再有,[录像],这是盛明辉压在白慕歌肩上的录像。 可是非常明显的看出,盛明辉在压下去之前偷偷看了眼旁边的白慕歌,之后白慕歌扶了他一把,他又故意向下压。 [图片],像不像坏男孩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做恶作剧得逞后的表现?】 【之后更是不得了哇! 白慕歌脸上表情都扭曲了,看口型是说了一句别压了之类的话。 咱们这闷骚的校草故意装没听清低头靠近人家,问她说的什么...... 还要还有,余海过去后。 [图片],盛明辉这眼神绝对是嫌弃吧?是吧是吧? 余海想上手扶他,[图片],他撇嘴了,这绝对是嫌弃! 然后,咱们校草又压到白慕歌身上去了,人家妹子表情都扭曲了! 啧啧啧,你们品,细品!】 【艹,盛明辉长得那么帅,真没想到他是这种人! 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说一句,干得漂亮! 默默吃瓜的路人甲少女x猝不及防闯入你世界的貌美校草,这cp感简直了呜呜呜......】 【楼上我懂你!!! 这两天简直磕死我了,在学校贴吧和大家的朋友圈里疯狂乱窜磕糖,每一个细节都好好磕噢! 真的好感谢无私分享录像的姐妹们,你们就是我的恩人!】 【哈哈哈,还有人根据录像剪了他俩的视频! (偷偷泄密,某个闷骚的当事人之一已经同意开放录像使用权啦。 我朋友还在和另一位当事人交涉,希望她也可以同意开放使用权,造福大众嘿嘿嘿!)】 【楼上的姐妹,剪了之后记得踢我一脚!】 【踢一脚+1!】 【+1!】 【+10086!】 【......】 慕歌惊了! 谁这么无聊会把录像翻来覆去看十遍? 而且还根据录像基本猜对了当天发生的所有事情? 传说中的显微镜女孩就是您? 佩服佩服! 慕歌心服口服,扔下手机瘫在沙发上挺尸。 周五跟逃命一样离开学校后,慕歌周六周日连门都没出去,甚至非常心痛地断了网躲在家里打单机游戏。 结果叶珊珊连环夺命call,慕歌各个社交帐号都收到了她的消息,叶珊珊甚至还派了无人机来提醒她上网。 ——这家伙为了吃瓜,是何等的丧心病狂?! 慕歌不得不连上网,叶珊珊看她在线,立刻分享给她好几个爆红的帖子催着她看。 慕歌闲着无聊就看了,看完了觉得这大概就是社死现场。 人家当事人还没说什么呢,你们这些吃瓜群众连人家未来的路线都规划好了,你们都是怎么肥事? 不过,路人甲和校草的称呼,勉强算是对的。 具体来说,应该是校园路人甲和早死校草。 盛明辉是这本校园文里最出众的一个男生,只要他出现,男主周诚的光环都会被压得黯淡无光。 但是校园文嘛,怎么可以让一个无关紧要的角色遮挡男主的光辉? 所以盛明辉15岁那年惨死。 他只出现在周诚的一个小弟——余海的嘴里。 在余海的回忆中,盛明辉这个人就和他的名字一样光芒万丈,让人无法忽视。 他是个帅得让太阳光都要暗淡几分的少年,只要他出现,他所在的地方就是光。 因为那张帅得让人尖叫的脸,即使对异性的态度很冷淡,盛明辉从小到大依然是他们圈子里最受女孩子喜欢的男生。 他死后,他们圈子里的很多人都为了躲避惨痛回忆出国了。 但是大家好多年都忘不了他,说起这一生最惊艳的时光,就是15岁前见到的那个比阳光还要夺目的少年。 余海也忘不了。 因为余家的产业当年差点被人算计没了,是盛明辉帮了他一把。 之后余家才能继续活在圈子里,没像丧家之犬一样被赶走。 所以每次周诚余海他们聚会的时候,看到那些女生们夸赞周诚长得多么多么帅的时候,余海总是默默摇头:这样就算帅了?真没见过世面啊。 慕歌看到这块儿的时候也忍不住思考,到底长成什么样才能比阳光还要热烈夺目? 现在见到了,慕歌瞬间觉得余海真他娘的就是个小天才。 可不就是嘛,盛明辉这个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帅得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 每次他出现,阳光都要为他避让。 至于多帅,慕歌:读书少说不出来,反正帅就完事了,比任何她见过的男人都要帅。 所以,这个校草怎么就没死,还转学到了北市一中? 他这样比男主还要出彩的人设,真的就仅仅是一个早死的校草吗? 难道...还客串了女主的白月光? 不不不,女主江盈一直没有喜欢的人,应该不是。 那他到底为什么会活下来? 早在两年前,在北市一中第一次看到盛明辉的时候,慕歌就思考过这个问题了。 但她就是个路人甲,和校草完全没联系。 所以也就是想想,想过了就忘了。 现在再次想起这个问题,慕歌觉得,似乎是这个世界哪里出了错? 还是谁又重生/穿书/修真......救下了本该早死的盛明辉,期待着和他来一段绝美的爱情? “观察员?” 思考了一会儿,慕歌试着呼叫不知名物体。 不知名物体很快就来了,听到慕歌的问题后沉默了足足有半个小时。 ??? “别这样啊观察员,你这一沉默让我怪害怕的!” 难道剧情变了? 还是世界要完了? 不知名物体快哭出来了:“你害怕?老子要死了都没说害怕!” “盛明辉是你救的,你被送进医院活下来后,住了几天觉得烦,又偷偷跑出去遛弯儿的时候救下的!” !!! 罪魁祸首居然是她自己! 第 4 章 盛明辉是被她救下的? 慕歌惊了,仔细回想两年前自己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干过的事儿。 可是时间久远,她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 “我告诉你,盛明辉本来该早死的。但是他活下来了,他气运又那么强......所以这是你的责任!” “等等!白慕歌也该早死的,你俩都是短命鬼,干脆凑一起得了!” “哎这个主意好!快快快,你赶紧勾搭盛明辉,务必和他在一起,不能扰乱其他人的生命进程!” “......” 慕歌开始战术性沉默,等不知名物体冷静下来才幽幽地开口: “亲,你在开什么玩笑?白慕歌这个身体早在两年前活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改变历史了,多一个盛明辉又能怎么样?” 还不能扰乱其他人的生命进程,开什么玩笑? 白慕歌活下来了,白母就不会发疯导致白氏崩塌,让成万上亿的人失业; 这些人安安稳稳地工作没有失业,就不会让政府手忙脚乱安置失业人群; 没有付出心力安置这些人,就不会被别的国家趁虚而入偷走一项机密研究; 没有被偷走这项十分重要的机密研究,国家就不会在未来的国际事务上步步后退; 没有步步后退,就不会造成国家公信力渐渐下降,最后国家彻底混乱,世界大乱...... 不知名物体:“......” 你说的好有道理! 可是...... “可是你是个路人甲,你活下来了不会影响男女主主线进程,即使多了那么一句台词也没啥大问题。 但是盛明辉不一样啊,他气运本来就比男女主加起来还强,不然作者也不会写死他。 如果他活着,男女主还玩个球?” 慕歌:“噢。那就让他做男主嘛,至于女主,以后他和谁结婚谁就是女主啊!” 不知名物体又开始沉默,这次宕机时间比较久,慕歌觉得它应该是和自己的上司商量去了。 她打开电视,拿出一盘草莓,边吃草莓边看电视。 在电视里的渣男男主被重生女主一拳打爆了蛋时间回溯的时候,不知名物体回来了。 它声音很兴奋,还带着莫名的惊喜: “人类你好聪明啊!我和那帮狗东西商量了一下,说让盛明辉做男主。他们连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而且这样下来,这个世界会更加稳固,不会和书里写的那样一样,渐渐成为混乱世界,最后只能靠着周诚的男主光环保护国家......” “不过盛明辉成为主角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你的路人甲光环还是起作用的。 对了,当初你救了他,他应该不知道你是谁,也记不清你的脸。 等有了女主,他会自动把女主当做自己的救命恩人。 到时候新剧情自动展开,你还是路人甲。至于原来的剧情,男主都换了,我管它去死!” “......” “不过我这次回来算是违规了,以后这个世界再出什么事我也没法儿过来了,所以希望你好自为之。 不过你就是个路人甲,应该没啥大问题吧?” “......” 大概是从没被它嘴里的狗东西们夸奖过,不知名物体回来后情绪十分激动。 它巴拉巴拉说了好半天才停下来,最后它真心实意地对慕歌献上十分的感激: “谢谢你啊人类,你真是个大好人!” 慕歌:...... 说服蠢蛋,没有丝毫的成就感呢。 唉,开挂的人生就是这么寂寞。 不知名物体走了,慕歌继续看电视吃东西,享受周末美好时光。 * 第二天,早起上学。 慕歌在早餐店买了两人份的包子和豆浆,刚走进学校,就感受到了周围人密密麻麻各种各样的目光。 慕歌脚步顿了顿继续向前走,她躲了两天,已经预料到这样的情况了。 十七班在二楼,楼梯口右拐第二间教室。 慕歌刚走到十七班后门,坐在最后一排靠着后门的余海就发现了。 慕歌还没说话呢,余海这傻子就扭过头对着角落里的盛明辉大喊一声: “盛哥,白同学来给你送早餐了!” 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慕歌身上。 慕歌盯着自作聪明的余海,皮笑肉不笑:“我谢谢你啊!” 余海笑呵呵的:“不客气不客气。” 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还是他俩的红娘呢! 嘿嘿嘿。 学校规定学生们必须7:00前到教室上早自习,现在是6:50,十七班教室基本坐满了学生。 放眼望去,个个都是俊男美女,但是最俊的还是朝着后门走来的男生。 他走过来的时候,阳光争先恐后地照在他身上,生怕晚了一分一秒。 真帅啊,可是和她这个平平无奇的路人甲有什么关系呢? 不,还是有关系的,他救了她,算是她的救命恩人? “你后背的伤怎么样了?” 今天周一,要升旗跑操,为了不被主任和校长揪着耳朵弄出来罚站,大家都规规矩矩地穿上了校服。 北市一中的校服和一般学校的校服没什么不一样的,肥大宽是全国校服的代名词,没有例外。 但盛明辉穿着就不一样,他身材比例好得逆天,气质又格外出众,还有那张帅得让人可以原地尖叫反复去世的脸...... 他穿着校服的样子,简直比漫画男神还男神。 虽然他穿着很好看,但校服还是顽强地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盛明辉上边只露出了胳膊,后背被校服挡着,慕歌看不到他的后背,自然也不知道他后背的伤怎么样了。 走过来后,听到慕歌第一句话就是关心他的伤,盛明辉忍不住矜持地弯了弯眼睛。 他站直身体摇摇头:“好多了,已经不疼了。” 其实还疼,但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怎么能说疼,他不要面子的啊? “嗯。” 慕歌知道他没说实话,不过也没在意。 白家有私人医生,白母和白慕歌受了伤会得到最好的医治;盛明辉家世比白慕歌更好,他得到的照顾肯定也会更细致。 他说不疼就不疼吧。 慕歌没再多问,点点头把手里的包子和豆浆递给盛明辉。 盛明辉接过来问了一句:“你吃了么?” 慕歌指了指自己手里的另一份早餐,表示不想回答这么弱智的问题。 看了眼慕歌手里提着的塑料袋,盛明辉也不觉得尴尬,反而像是老相识一样继续问道:“要不要进来一起吃?” 慕歌:? 校草你怎么了校草,我看你不是被篮球砸了背,而是被砸坏了脑子! 这样一点都不显得陌生、甚至还带着些亲密的话出现在他俩之间,合适吗? 盛明辉觉得很合适:“你们班应该都在学习吧,你回去也要等下了早读才能吃东西。可是下了早读包子就凉了,吃凉的对身体不好。但是我们班就不一样了,我们上不上早读都行,你在这儿吃完了再回去上早读,也是一样的。” 说着他还转头十分“和善”地看向自己班里全都竖着耳朵偷听的同学们: “你们说对不对?” 正大光明偷听的十七班同学们瞬间变脸,变得热情又好客: “对对对,在我们十七班,盛哥说的话就是我们想表达的意思!” “白同学进来吃吧,吃完再走,我们班都习惯了!” “是啊是啊,白同学进来吧。盛哥没同桌,你就坐他旁边吃就行,吃完再走!” “对啊对啊,白同学,咱们谁跟谁啊,都是一家人,快进来快进来!” “......” 慕歌简直不敢相信这群没节操的是十七班那群高傲得不得了的二代们,她把希望的目光放在了另两个团伙头子周诚和程遇脸上。 被慕歌注意到之后,顺着慕歌的目光被盛明辉盯上的周诚和程遇:...... 慕歌以为这俩人好歹也是“头子”之一,怎么着也不能让十七班只听盛明辉的话啊! 结果这俩一个比一个没骨气! 周诚冷峻帅气的脸上满是漫不经心:“我无所谓,反正我们班在早读吃东西已经是惯例了。” 周五篮球赛输了,没办法,只能认怂。 程遇瘫着脸更绝:“进来吧,我数学有道大题不会,一会儿你吃完了给我讲讲。” 话音落下,程遇就得了盛明辉一个感激的眼神。 他推了推鼻梁上并不存在的眼镜框,眼中闪过一丝得意。 看吧,学霸只能用题目吸引进来,别的都不好使! 慕歌:周校霸,你不是盛明辉的死对头吗?你就这么怂了? 还有程学霸,你不是最看不起爱打架的人吗?你也这么怂了? 我记得你俩之前还信誓旦旦地说过:绝对不会乖乖地听盛明辉的话,如果真听了,你俩就是狗! 所以,你们两个现在到底为什么要自己扇自己的脸,还扇得这么光明正大? 被慕歌诧异又震惊的目光注视着,程遇和周诚十分淡定地移开视线,当作没看到自己被自己“扇肿的脸”。 嗨,只要他们不承认,谁能保证他们说过自己是狗的事情? 再说了,当狗怎么了? 能看到盛明辉的八卦,当狗也不是不行。 看这两人靠不住,又看了眼恰好挡在她离开方向的路上,脸上满是你不进去我就在这里跟你耗,看咱们谁能耗得过谁的盛明辉,慕歌默了默,只能走进去。 一进去,那些八卦的像是要把她燃烧的目光立刻淹没了慕歌,慕歌装没看见,坐在最后排角落里空着的座位上,安静地吃早餐。 盛明辉跟在她身后走进来,走到慕歌里侧自己的座位,坐下后也开始吃东西。 慕歌吃得比较快,边吃边思考程遇递过来的数学题,等吃完了,思路也出来了。 她拿起笔快速写起来,写完后嘴边递过来一支吸管。 慕歌刚才注意力全部放在题目上,还以为是同桌叶珊珊递过来的。 她下意识含上去,喝了一口才注意到不对劲,下一秒一直关注着他们的十七班的学生全都发出唏嘘的起哄声: “噢~——” 恰好此时十七班班主任,也就是他们高三的年级主任——陈海洋,背着手慢悠悠地走进来: “噢什么噢,别吃了,赶紧收起来上早读!” 话还没说完,陈海洋就看到了慕歌。 看了眼慕歌身边勾着嘴角笑得比阳光还灿烂的盛明辉,陈海洋“啧啧”两声放下课本: “白慕歌?你不是一班的吗?怎么,刚谈恋爱就这么舍不得,连早读都要过来陪着你男朋友一起上?” 老陈有双利眼,能准确叫出北市一中高三所有好学生的名字,也能准确认出所有坏学生的脸。 白慕歌是好学生,陈海洋认识她。 盛明辉算是好学生也算是个坏学生,而且还是自己班的风云人物,陈海洋更认识他。 周末白慕歌和盛明辉疑似谈恋爱的消息出来后,直接把学校贴吧和所有学生老师的朋友圈给爆了。 陈海洋看见还挺惊奇的,毕竟谁也没想到他们两个会在一起。 ——他俩颜值这一块,是真的不怎么匹配。 但是今早上来了教室后,看到俩人坐在一起吃早餐,甚至白慕歌还十分自然地喝了盛明辉递过去的豆浆后,陈海洋就不得不信了。 看看盛明辉脸上的笑,本来就长得帅,高兴起来更帅了! 刚才喝豆浆的时候,两人之间的粉红泡泡都冒出来了! 他俩要不是小情侣,谁信? “噢噢噢~” “嘿嘿嘿,老陈你瞎说什么大实话?让人家怪不好意思的!” “就是就是,老陈会说话就多说点儿,磕死我了磕死我了!” “......” “不是......” 感受着四面八方而来的热切的吃瓜眼神,慕歌眼前一黑: 陈老师,你一个老师这么八卦真的好吗? 这下是真的彻底解释不清了。 作者有话要说:  陈海洋:磕cp我是专业哒~ 第 5 章 慕歌恼羞成怒,接下来的半个月都没靠近十七班,而是早早起床买好早餐,在校门口等着盛明辉。 看见他的时候她就把早餐塞给他,然后转身就跑。 半个月下来,看着盛明辉每次想逮人愣是逮不住后的低气压,邵峥嵘等人闭紧了嘴巴,谁也没敢多说一句话。 周诚就不是了,早在第一天慕歌给盛明辉送早餐的时候他就酸成了狗,结果接下来人家不愿意搭理他了。 嘿嘿,周诚嫉妒的心就平静下来,还跑到盛明辉面前嘲讽他: “你一个男生,整天让人家女孩子给你送早餐,还一送送半个月,怪不得人家不想搭理你。如果我是白慕歌,我也不愿意和你好。” 盛明辉可不是什么软柿子,摆出嘲讽脸反驳回去: “总好过你给别人送早餐,人家连看都不看你一眼强吧?” 周诚:“......” 周诚脸黑了,盛明辉脸一直是黑的。 两人黑着脸在篮球馆狠狠地打了一架,紧接着就发展成十七班两大团体互殴。 最后两波人被学校严厉警告,并让盛明辉和周诚当代表在国旗下当众念检讨书以示惩罚。 “我是高三十七班盛明辉,因为和周诚打架被学校严厉警告……我不该在周诚嘲笑我不会追求女孩子的时候恼羞成怒,更不该在周诚这个连女朋友都没有的单身狗面前提起我和喜欢的人一起吃早餐的事情……最后,对于周诚同学被伤害到的心,本人感到十分抱歉。也在此保证,以后会努力提升恋爱情商,不让别人有机可乘嘲笑我,以致于再次发展为班级群体互殴影响学校秩序……谢谢老师,谢谢校长,谢谢大家!” ??? 寂静过后是一片哄堂大笑,大家都快笑疯了。 “卧槽卧槽,盛明辉还真敢!” “没看爆料贴吗,他可太闷骚了,他怎么不敢啊?不过现在看来,这人不仅闷骚,还明骚哈哈哈......” “哈哈哈哈,好好笑噢,周诚脸都黑了噗嗤……” “……” 更绝的是,后上台的周诚原地表演了一个手撕检讨书+贴脸输出,两人在国旗下差点儿又干起来。 最后是憋笑的十七班班主任陈海洋带人分开了他们俩,并在校长发飙前勒令两人回家反省一周再回来上课。 听说校长当时脸都青了,十分生气。 结果回家校长就和他老婆叨叨叨地大谈八卦,还和他老婆谈古论今有理有据地讨论两人单挑到底谁更厉害,甚至还和他老婆打赌盛明辉和周诚谁能第一个脱单。 校长赌盛明辉第一个脱单,校长老婆赌了周诚。 两人约定以下次谁给女儿开家长会的机会为赌注,谁输了谁就去接受陈海洋主任的“敦敦教诲”。 你问关于校长打赌的事儿大家都是怎么知道的? 嘿,校长女儿就是十七班的。 这家伙当天晚上回家扒着书房门偷听,更是当晚开帖给大家直播校长语录。 这位狼人姐妹目前也回家反省了。 因为上厕所没去升旗因此躲过一劫的慕歌:...... 北市一中不禁早恋,风气开放,甚至老师们下课后回到办公室,就会和同事们谈论谁谁谁又谈对象了。 慕歌觉得,这种人人“八卦王”的风气就是校长那个浓眉大眼的家伙带起来的! 俗话说得好,有什么样的将领就有什么样的兵。 校长都带头八卦,下边的老师学生不更照样学样,人人都是“八卦王”吗? 不过盛明辉和周诚打架过后,十分顺利地转移了大家聚集在慕歌身上的视线。 大家开始细数这对死对头从开学以来搞过的所有“对立战争”,甚至还有的人写了好几篇他俩的小黄.文,女生们看得可带感了。 总而言之,盛明辉被罚回家再回来后,和慕歌的“一月之期”正式结束。 苦逼的盛明辉同学,至今连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慕歌也没特意通知他不去送早餐了,直接默认报恩结束。 盛明辉刚开始还不知道,过了两天一直看不到慕歌才回过味儿来。 一个月到了,她就不搭理他了? 他简直要被气死了,想去堵慕歌又怕她说出什么他无法承受的话来,不去吧,越想越气! 正好十月一小长假来临,黎阳生日到了。 黎阳说办个生日会,到时候邀请白慕歌,有什么问题那天晚上一起解决了,也不用怕人跑了。 盛明辉就忍了,忍到了黎阳生日当晚。 慕歌是和叶珊珊一起到的,来的不算晚,人还没齐。 这是个顶层超大的ktv包厢,沙发、地毯、歌台、酒水......应有尽有。 叶珊珊一进门就像鱼入了海,立刻顺门熟路和她们挤在一起唱歌去了。 昏暗的灯光下,慕歌找了个靠近门口的角落坐下,刚坐下,慕歌就听到了从背后传来的的冷哼声。 她回头看过去,正看到盛明辉抱胸眼神灼灼地盯着她。 慕歌沉默一下,打了个招呼:“你好。” 黑发少年盯着她的眼神就像猛禽盯住了猎物,无死角地将她笼罩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他表情淡淡的,黑眸却亮得吓人:“我不好。” 慕歌:噢。管我什么事儿? 怕被迁怒,慕歌转过头没搭话,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晚上8:37。 就这? 盛明辉被她的反应气炸了肺,可是渐渐的,看着少女昏暗灯光下柔美的侧脸,盛明辉满心的愤怒又变成了高兴。 已经将近一个月没见到她了,猛然间见到,盛明辉完全忘记了自己生气的由头。 他甚至觉得,她就这样安静地坐在他身边也挺好的。只要能让他看见她,怎么样都行。 先爱上的人先输,盛明辉想,他在她面前,大概永远是输家。 谁让他当初听到了她的声音,又心心念念找了两年,最后执念成魔,根本无力抵抗。 如果她知道他的想法,大概会骂他神经病吧? 慕歌:谢邀,绝对会的。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突然,黎阳等人唱着生日歌,推着蛋糕车走向中间,慕歌也跟着人群一起站在外围唱歌。 盛明辉就站在慕歌身后,跟着她一起唱歌,看起来很高兴。 唱完生日歌,吹灭蜡烛,众人开始分蛋糕。 慕歌也被分到了一块,她吃了两口就吃不下了。 她一直不喜欢奶油这种东西,甜得发腻,根本咽不下去。 慕歌偷偷找了个小盒子,把蛋糕放进去,然后随着众人一起给黎阳送生日礼物。 慕歌没什么交好的男生,也不知道该送男孩子什么样的礼物。 所以在叶珊珊的建议下,慕歌买了一对不出色也不会逊色的蓝牙耳机。 虽然但是,她和黎阳没什么交情,这次生日会其实也没打算来。 只是叶珊珊说盛明辉有话跟她说,慕歌想着早晚都要面对,来就来吧。 所以慕歌也没怎么认真给黎阳选礼物,就随大流就好了。 送完礼物,大家开始玩游戏,慕歌看到真心话大冒险就头皮发麻,没别的原因,前世只要她参加这个游戏,她绝对会被抽中,别说多难受了! 慕歌借口上厕所离开了包厢,离开前她还特意看了眼盛明辉,确保他接收到自己的眼神才出去。 不过不知道这家伙又开始脑补什么有的没的,在她看他的时候整个人高兴地脸都在发光。 出了包厢,耳边就开始安静下来。 慕歌上完厕所,又洗了把手,然后站在走廊里耐心等待盛明辉。 盛明辉很快就出来了,唇角带笑,走路带风,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都亮了。 少年人的喜欢是藏不住的。 慕歌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北市一中学校贴吧里有这样一个疑问贴:盛明辉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样的? 慕歌可以给出答案:是比太阳还要耀眼的感觉。 他是个又高又帅的男生,笑起来甚至可以让阳光都暗淡几分。 此时,这个让所有人都惊艳了时光的少年就站在她面前,脸上满是紧张和羞涩。 “你应该有房卡吧,我们去房间里说。” 在盛明辉开口前,慕歌率先开口。 小说世界里一切皆有可能,比如说主角/配角在开阔的地方讲话,那绝对会被某人听到甚至散播出去。 不管一会儿两人之间的结果是什么,慕歌都不想让自己成为别人嘴里的谈资。 “好,那我们走?” 听到慕歌的话,盛明辉愣了一下然后迅速点头。 这里是邵家的产业,建成后他就有了专属房卡。 其实他之前也犹豫过要不要去房间里说,但是怕慕歌误会,一直没敢开口。 既然现在她开口了,他当然也不会反对。 两人一前一后,安静地朝着楼梯拐角走去,那里有电梯。 走过拐角的时候,慕歌看到正维持着壁咚姿势的男女主,哦不,前男女主,周诚和江盈。 此时周诚正一手撑墙,说出那句经典的校霸语录: “嫌老子丑,不喜欢老子?” 慕歌当时就:地铁老人手机.jpg. 小说嘛,都是以文字形式出现,不管土不土俗不俗,你虽然会尴尬但没觉得离谱甚至还挺抓眼球。 但是放在现实中,真人演绎出来,慕歌简直尴尬得能当场抠出三室一厅来。 盛明辉大概也被周诚尬到了,可疑的沉默后是毫不留情的讥讽: “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居然能说出这样让人尴尬的台词?” “恶不恶心?” 说着盛明辉还浑身抖了抖,表示自己成功被恶心到了。 江盈和周诚下一秒就为他们当场上演了一出“绝美仙女害羞逃跑,痴汉校霸紧紧尾随”“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的戏码。 走廊上空的空调风吹过,留在原地的两人齐齐陷入沉默。 作者有话要说:  儿童节快乐! 21:00还有一更。 第 6 章 尴尬过后,两人走进电梯。 电梯门关上,一直保持沉默的慕歌看向盛明辉,然后发出感慨的声音: “这样看起来,你好歹是个正常人。” 虽然不要脸了一点,但还在正常人的范围之内。 盛明辉嘴角一抽,刚想说点什么,但想起刚才死对头那副狰狞又恶心的表情,他又默默地点了点头。 是啊,和周诚比起来,他果然是个正常人。 “叮!”18层到了。 两人走出电梯,慕歌跟着盛明辉走向房间。 在1808面前停下,盛明辉拿出房卡刷了一下,慕歌跟在他身后进入房间。 这是个vip贵宾房,一应设施都有,安静又整洁,是个谈话和休息都不会被人打扰的地方。 两人进来后,制冷系统就开始运转,很快,房间里开始凉爽起来。 慕歌坐在小沙发上,下巴埋在抱枕里。 盛明辉跟在她身后坐在她对面的小沙发上,也学着她的样子把抱枕搂在怀里。 他太帅了,无论做什么动作都帅得让人尖叫。 更别说这样乖巧地学着你的动作和你摆出一模一样的姿势,这简直就是在你的少女心上疯狂蹦跶。 慕歌看了他一会儿,默默移开了视线。 “你想说什么?” “为什么一直躲着我?” 黑发少年垂下眼,莫名显得很伤感。 “没有躲着你。” 只是她不想见到某个人的时候,路人甲光环会起作用,随时随地将她屏蔽。 当然,主角除外。 上次不知名物体临走的时候告诉慕歌,更换男主不是一蹴而就,最早也需要一个月潜移默化的时间。 而现在,就是一个月后。 也就是说,以后即使慕歌想躲着他,在新生成的主角光环下,她也没法儿躲了。 “那你不送早餐,为什么不告诉我一下?” 盛明辉不在乎躲不躲的事情,他只是想随便问个问题开始对话而已。 慕歌抬眼看他:“我以为你心里有数,到时间了就默认不送了......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告诉你?” 他们两个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 为什么? 因为他在意,他想多和她说几句话,想多看她几眼。 盛明辉眼神沉郁,盯着她: “所以报恩结束了?” “是啊。” 慕歌表情十分坦荡。 当初不就说好了吗? 他替她挡球,她给他送一个月的早餐作为报答。 说的难听点儿,双方同意这种报答方式,“钱货两讫”,谁也不欠谁。 难道就因为他喜欢她,所以她就要接受他吗? 抱歉,那是另外的价钱。 “......” “好,既然这个两清了。” 黑发少年沉默很久,盯着她勾起嘴角:“那我们来说一说两年前的暑假,你救了我一命,我要如何好好地报答你的事情。” 盛明辉把抱枕平放在腿上,上身前倾,一只手撑着下巴直勾勾地盯着她: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不为过吧?” “你说呢,救、命、恩、人?” 慕歌:!! 观察员呢? 它不是说盛明辉不知道她是谁也记不清她的脸吗? 现在这是怎么肥事? “嗯?救命恩人?” 见慕歌不说话,盛明辉又催促性地重复了一句。 慕歌内心已经惊得不能再惊了。 明明观察员说新男主不会知道她的名字,也记不清她的脸,等以后女主出来了他会自动将救命之恩归结到女主身上,从而顺利展开新剧情...... 不,观察员那个傻子忘了——如果盛明辉早在成为男主之前就有了喜欢的人,那么成为男主后,他的记忆更加不会出错。 他根本不会怀疑自己亲手查出来的事情,更不会怀疑自己一直以来认定的事情。 甚至他认定的事情,即便没有,世界意志也会给他合理地编造出来。 所以...... 盛明辉是男主,男主喜欢女主。 盛明辉喜欢她。 她=女主? 路人甲逆袭成女主,还是她自己推自己上位的? 草!(一种植物) 慕歌在心里骂了一句,觉得一个月前的自己肯定是被渐渐变质的女主光环啃了脑子,不然怎么会提出那么不靠谱的建议? 她不想成为女主,因为女主=麻烦。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月前的她只觉得这校草毛毛病病的,虽然看了贴子里大家的猜测,但也没想过他是真喜欢她。 毕竟他和她的长相,是真的完全不匹配。 他是校草,帅得让阳光都俯首称臣; 而她只是路人甲,长得平平无奇,丢在人堆儿里都找不出来的那种...... 啧。 但是眼前的这个帅逼男主看样子已经认定了她,她根本躲不开。 想了这么多,其实也就是几秒的事情。 看盛明辉一副我看你还怎么推脱的模样,慕歌试探性提问道: “你是个正常人吧?” 盛明辉点头。 “那我问你个问题:多年以后,你偶然间看到你光彩照人的前女友,你会产生报复她的想法吗?” 前女友? 盛明辉皱眉,“我只喜欢你,以后也只会有你一个女朋友,不会有前女友。” 看不出来,少年你还是个直球boy。 虽然说话很好听,但是该问的还是要问。 “假设呢,我们分手了。多年后,你看到我又交了一个十分出色的男朋友......” “没有假设!” 黑发少年神情挺直脊背认真又严肃:“我没谈过恋爱,也没喜欢过别人。从头到尾就只有你一个,我只会喜欢你。” 因为那天出现在他面前的就是她,所以上天注定,她是他唯一的女主角。 “如果真有假设,那就是我死了,所以你身边才会出现别的男人。” “只要我活着,我只会喜欢你。” 少年神色坚定,眼神认真。 “......” 慕歌不信,因为承诺是这个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谁都可以承诺,但承诺是否会被兑现就说不准了。 她前世的父母,最开始也是信誓旦旦说着只会爱对方。 可是当爱的激情散去,生活的重担压垮了他们,他们还不是一样轻而易举地爱上了别人? 还有白慕歌的母亲白晚晴,她和白慕歌的父亲高川当年爱得死去活来。 可是高川死后,白晚晴不还是一样包养情人,然后彻底忘记了自己最初爱过的人? 年少的喜欢最真诚,因为不涉及家庭金钱和社会。 但是随着年长和阅历的增加,人就会变,变得不再单纯,变得面目全非。 慕歌相信眼前的少年此刻说的话都是真的,但也仅限于此时此刻。 她不相信人性,更不相信自己。 最重要的是,她害怕别人给予的爱。 因为别人给的始终是别人的,不知道哪天就会被收走。 如果她习惯了索取,到时候别人收回了她索取的来源,她又该怎么办? “抱歉,我......” “你先试一试好不好?” 见慕歌皱着眉就要拒绝,盛明辉脸色发白恳求道: “我每个第一次都是你的,我完全属于你。” “你先试一试!我保证,我会一直做个正常人。” 盛明辉多会察言观色啊,看到慕歌眼中的犹豫纠结瞬间get到她心里害怕的点。 早在两年后再次相遇时,盛明辉就把白家查了个遍。 白母和白父失败的爱情故事给了白慕歌太多的阴影: 高中前,她故意把自己弄得毫不起眼;高中后,她有了朋友,但还是很孤独,无法接受朋友进入自己的家,经常一个人发呆。 她没有安全感,所以面对告白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她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可是实际上她的心理比五岁的小朋友都脆弱。 因为小朋友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会一直爱着他,所以坚强无畏,什么都不怕。 可是慕歌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她,让她不再相信有人会一直爱她。 所以她心理脆弱,没有任何安全感。 对于别人表现出来的“爱”,即使她感受到了也会下意识地去质疑,去否认。 喜欢上这样敏感缺爱,自尊心和警惕性很强的人,想要得到回应简直千难万难。 但是盛明辉不怕,也不在意得失。 他喜欢她,第一眼见到就喜欢上了。 这是命中注定,是上天赐予的缘分。 他不想放弃,也不会放弃。 只要她愿意试一试,他绝不会让她失望! “我长成这样,和我交往,你一点儿都不亏!” “到时候你便宜都占完了,再拍拍手自己跑了,血赚!” “而且你可以跟余海打听打听,我绝对,绝对不会做出那种气量狭小报复前女友的事情来!” “你应该知道余海吧?他这人性格憨厚,嘴巴很严。只要从他嘴里说出来的事情,绝对没有一句谎话!” “......” 见慕歌迟迟不说话,但神色间有了松动,盛明辉心里一喜,又下了最后一剂猛药。 “我告诉你,今天这恩,你不想收我也得报!” 慕歌:“......” 他说的好有道理,句句都踩在她的心里防线上。 真不愧是连作者都觉得你比男主人设还好要弄死你的“白月光”校草。 行吧,都说到这份上了,她要是再拒绝,还真对不起盛明辉这张脸。 就和他说的一样,和他在一起,绝对是她血赚! “......你先写个保证书,再签上名字。” “内容就写:无论多少年后,保证不会报复前女友;更不会因爱生恨,做出囚禁/强取豪夺的禽兽之事。” “对了,顺便把你自己觉得是我当初救了你的事情写上,别到时候又赖账,说你认错了人,又把责任全推到我身上。” 慕歌从桌上抽出一张白纸,让盛明辉写。 她认真回想小说里的黑化男主/渣男男主的各种骚操作,边说边示意他跟上。 慕歌想留个男主的把柄在自己手里,给自己个安慰。 而且和他交往后,她就是女主了,也有了气运。 再耐心经营经营,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如果未来两人真的会撕破脸,到时候世界意志还说不准站在哪一边呢! 就算站在盛明辉那边也没关系,凭着被女主光环加持过的路人甲光环,慕歌就拿着他的把柄躲得远远的,下辈子都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他想报复她,还找不到人呢! 把最坏的情况想了一遍,又想好自己的退路,慕歌丝毫不慌,盯着盛明辉亲手写下保证书。 盛明辉越听脸色越不对劲,他边写边弱弱地反驳道: “......我好像是个正常人?” “你签不签?” 慕歌“凶神恶煞”地盯着他,看样子只要他不签就立马翻脸不认人。 “签!” 黑发少年瞬间严肃起来,签上自己的名字,还特意摁了指纹,之后更是在慕歌打开摄像头之后,羞耻地一字一句念完了保证书上的内容。 “......好了,搞定!” 看慕歌脸色愉悦把手机里的录像备份,盛明辉凑过去问了一句: “那你答应和我交往了?” 转头看到盛明辉的帅脸,慕歌藏好保证书,认真点头:“嗯,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男朋友。” 虽然现在她还没喜欢上他,但是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嘛。 尤其是占便宜到时候,感情上升得最快了! 盛明辉瞬间红了脸,比刚才念保证书的时候还要害羞。 嘿嘿,女朋友! “恋爱第一天,从拥抱和亲吻开始。” 慕歌示意盛明辉坐好,盛明辉紧张又无措地红着脸坐下。 他坐在小型榻榻米上,没有靠背。 少女眉眼弯弯,跨坐在他大腿上。 她的腿缠着少年的腰,少年的手紧紧搂着她的腰。 虽然她整张脸看起来十分平凡,但是看在盛明辉眼里,却哪哪儿都漂亮得不像话。 这样跨坐在他身上,盛明辉僵硬无措又欢喜。 还没等他梳理好自己的内心,慕歌把手搭在他肩膀上,然后轻轻地吻上了他的唇。 在她吻上来的瞬间,黑发少年的脸和脖子立刻变成了红色,烫得简直要冒烟儿了。 “你好,男朋友。” “你好,女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谈恋爱第一天(x) 占便宜第一天(√) 第 7 章 拥抱、接触、亲吻...... 盛明辉完全没想到恋爱第一天就有这么好的福利待遇,简直差点儿把他给砸晕了。 那天晚上不知道亲了有多久,最后盛明辉死死抱着慕歌,在她耳边喘着气平复呼吸。 她什么时候走的,他也不知道。 反正最后自己晕晕乎乎地回了包厢,和黎阳说了一声就回家了。 夜色中,盛明辉只觉得自己的心跳比他骑着的摩托声音还要大。 “砰砰砰!” 简直下一秒就要跳出来!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盛父盛母在客厅给他留了灯,盛明辉轻手轻脚地关掉灯才上楼。 他完全睡不着,翻来覆去地脑子里满是慕歌亲他时候的模样。 她好软啊,呼吸急促的样子也好可爱,脸色发红的时候更可爱,最后软在他怀里跟他说不行了的时候超级可爱! 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而恰好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是他的女朋友,盖了章的女朋友! 凌晨两点,人最困的时候,盛明辉发了个朋友圈,十分凡尔赛地告知朋友圈各位他考察期结束,从十月七号晚上九点零七分零三秒开始,他就正式转正啦! 这还不够,盛明辉兴奋地挨个骚扰自己的兄弟,完全不管人家有多困,巴拉巴拉把自己脱单的事情说一遍,然后挂断电话,接着骚扰下一个。 困得要死还要被撒狗粮的男生们:...... 夭寿啊,盛哥你做个人好吗? 骚扰了一圈,盛明辉又想起了周诚,他还特意先看了眼周诚的朋友圈:噢,是一盏孤零零的路灯,路灯下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盛明辉悟了,这人还是单身狗! 很好,就你了! 凌晨四点,同样一夜没睡心情抑郁的周诚接到了死对头的电话,他本来想挂断,但是转念一想,也许这家伙是来诉苦的,正好让他高兴高兴。 等接了电话:“记住十月七号九点零七分零三秒这个时间,这个时间之后代表我脱单了!我告诉你,从昨晚开始,我就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以后我会和她一起上学,一起下课,一起逛校园,一起去图书馆......” 周诚面无表情地挂断了电话,并把盛明辉拉黑了。 尼玛,为什么? 盛明辉这样的傻狗都能追到自己喜欢的人,他怎么就一直在原地徘徊,止步不前呢? 被挂了电话的盛明辉也不生气,喜滋滋地睁着眼躺到了天亮。 天一亮,盛明辉神采奕奕地爬起来,完全看不出任何疲惫。 他迅速洗漱换衣服,背上书包就跑出了家门。 他骑着摩托在晨风中绕着北市一中足足转了三圈,手表上的时间终于到6:00的时候,盛明辉开着摩托进了慕歌住的小区。 他站在慕歌家楼下,精神奕奕地等着自己女朋友下楼。 慕歌是6:20下来的,刚出楼门口就看到了盛明辉。 少年站在摩托前,身高腿长,神采奕奕。 晨光破晓而出,照在他脸上,衬得他就像电视剧里被打了光帅得让全世界静止的男主角。 他也确实是男主角,当之无愧的一番,谁也无法遮挡他的光彩。 看到慕歌出来,盛明辉眼角眉梢都带上了笑,他大步朝着慕歌走来,然后低头吻了下她的额头。 慕歌十分震惊,昨晚上盛明辉还一副羞涩忸怩的小媳妇模样,怎么一晚上不见,这家伙居然这么大胆了? 盛明辉没那么大胆,他耳朵全红了,亲完后慌张地左顾右盼就是不敢看慕歌。 慕歌看他这样放了心。 好的,男主没有被夺舍/穿越/重生,他还是他,还是表面不要脸但一亲密接触就开始害羞的盛明辉。 “早啊。” 慕歌大大方方地,主动牵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大,骨节分明,漂亮得像是雕刻家精雕细琢出来的工艺品。 因为爱运动,这双手充满了活力,看着就十分健康。 被牵手了! 盛明辉呆傻地回了一句“早”,然后又开始陷入宕机状态。 慕歌简直要笑死,他好纯情,纯情得让人看着就想欺负。 不过自己的男朋友嘛,还是不要欺负得太狠了,不然以后占便宜都觉得心虚。 慕歌这样想着,看到摩托车随口问了一句:“我们走着去学校?” 盛明辉傻愣愣地点头:“听你的。” 慕歌又想笑,觉得和他在一起好像总是笑着的。 恋爱不亏,恋爱真甜,恋爱真香! 两人牵着手出小区,一直走到小区旁边的早餐店前才停下。 “四笼包子,两杯豆浆。” 慕歌熟练地点餐,送了将近一个月的早餐,慕歌已经十分了解盛明辉的饭量了。 她好像很平静...... 恢复理智后的盛明辉看着慕歌平静的侧脸,心里有些失落。 慕歌好像察觉到了他的失落,仰脸看他:“怎么了?” “......没事。” 盛明辉犹豫了一会儿,偷偷和她十指相扣,眼睛却一直盯着慕歌的表情。 慕歌低头看了一眼,然后十分自然地移开视线,接过包子和豆浆,慕歌拉着盛明辉朝学校走。 十指相扣嘛,她以前虽然没和别人这样做过,但是见过的情侣好像都是这么牵手的? 这样牵手,慕歌觉得不奇怪,所以就随他去了。 看慕歌一点儿异样都没有,盛明辉心里的失落又被密密麻麻的甜盖住。 她也是有一些喜欢他的吧? 盛明辉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也见过不少谈恋爱的人。 北市一中不禁早恋,但少年人天性害羞,在学校里的女生一般都不会和男朋友这么亲密。 可是慕歌好像完全不在乎,甚至比他还坦荡...... 看吧,她果然就是喜欢他的,不喜欢怎么会这么光明正大的和他十指相扣走进学校? 盛明辉又高兴起来,眉眼含笑,简直帅呆了北市一中的学生们。 谁不知道校草盛明辉是出了名的难接近,哪个异性敢靠近他,他就敢喊“性骚扰”! 当然,同性也不行,因为不熟。 敢无缘无故靠上来的男生,盛明辉的拳头就敢和这个男生进行“亲密接触”。 久而久之,除了和他一起长大的那帮男生,谁也不敢靠近盛明辉了。 可是现在,盛明辉被一个女生亲密地牵着手,看他的样子不仅不烦,还挺高兴的? 这不科学! 不对,大家又仔细看了眼那个女生的脸,十分不起眼。 噢,是白慕歌啊,那没事了。 瞬间,贴吧一个月前关于两人的猜测贴又被翻出来了。 【姐妹牛逼!!!校草还真和白慕歌在一起了! 我还以为一个月过去了,这两人的事本是“无鸡之谈”。 结果现在,看看校草这眉开眼笑的样子【图片】【图片】, 别说一只鸡,十只鸡都得有了吧?】 【啧啧啧,默默吃瓜。】 【卧槽卧槽!我就知道这俩人有一腿! 当初白慕歌送早餐送到十七班门口就一次,之后说啥也不去十七班了。 当时校草那个脸色啊...... 听说那时候他还一直想逮人,可是白慕歌太会躲了,就真一次没让他逮着过! 简直就是个神人啊!】 【哈哈哈哈,我磕的cp官宣了!!!】 【各位太太,各位大手子们,愣着干嘛,赶紧给孩子们产粮啊!!!】 【对对对,快产粮,孩子要饿死了呜呜呜......】 【两山太太,别躲了,就是你,赶紧给老娘写文! 如果你还是不写,别怪我跪下来求你!】 【两山,这个鸽子精,灵感狂魔,卡章魔鬼...... 每次看得正起劲,它直接来一句没灵感不写了! 啊啊啊啊,被卡得不上不下的感觉,我这辈子全给两山了!】 【两山太太,看我们一眼吧!孩子没粮了,真的要饿死了呜呜呜......】 ...... 慕歌不知道帖子里的内容,和盛明辉走到二楼楼梯口就要分开了。 ——一班在四楼,慕歌还得爬两层楼。 等了一会儿,盛明辉还不松手,慕歌抬头看他,却被少年弯腰扎扎实实地抱在怀里。 “不想和你分开。” 少年语气黏黏糊糊的,慕歌一时间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应。 过了一会儿,慕歌才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 少年的后背结实有力,最开始被砸到的地方已经彻底好了。 慕歌摸了摸他当初受伤的地方,成功让黑发少年僵住了身体。 “当时很疼吧?” 盛明辉红着脸摇头。 那时候他满心满眼都是不想让她受伤,完全没感觉到疼痛。 “谢谢你。” 被怀里的人再次郑重道谢,盛明辉有点儿生气。 他垂着眼轻轻咬了下慕歌的耳垂,然后又安抚性地舔了舔,最后哑着嗓子道:“我们之间不要说谢谢,也不要说对不起,我不喜欢。” 慕歌浑身僵硬。 被咬、被舔、被色气的男声勾引,慕歌觉得刚才那一瞬间自己的心尖就像过了电一样突然颤了一下,她脸上的红色迅速蔓延,蔓延到了耳后和脖子里。 慕歌第一次知道害羞到慌乱是什么感觉。 她慌慌张张地随便“嗯”了一声,推开他就赶紧跑了。 盛明辉靠在楼梯栏杆上笑得色气又暧昧:“下课我去找你!” 慕歌跑得更快了。 盛明辉也笑得更欢了。 原来她也会害羞,害羞起来简直让他想把她一口吞掉。 肯定特别美味吧? 少年舌头顶了顶上颚,那张俊美至极的脸上出现了罕见的痞气,却让他看起来更有魅力了。 才刚分开,又想她了。 黑发少年低头吻了吻手里的早餐袋,然后慢悠悠地走向教室。 过了好久,楼梯下方的小隔间里突然穿来几声压抑不住的激动的女声: “卧槽卧槽!!!” “太他妈欲了,吸溜吸溜......” “咬耳垂,舔耳垂,色气勾引......” “还用那种欲求不满的眼神吻早餐袋!” “我的妈呀,校草这是刚从po站里滚了一圈回来的吧?” “呜呜呜,太会了太会了,眼泪不争气地从嘴角出来......” “闭嘴闭嘴!快看看,都拍下来了吗?” “放心,都拍下来了,还都是高清大图!老娘粉圈第一站姐的名号可不是吹的!” “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 痴汉般的笑声从黑暗里传出来,连藏在隔间深处的老鼠都被这声音吓得“吱哇乱叫”迅速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老鼠:你们礼貌吗? 第 8 章 慕歌迅速跑回自己的教室,心脏砰砰跳,声音大得简直不讲道理。 她坐下后开始吃早餐,吃得又急又快,吃完后又喝了一大杯水,狂跳的心脏才渐渐平静下来。 艹,盛明辉这男的是妖精转世吧? 笑得那么欲? 还舔她......真的太会了。 慕歌努力放平呼吸,打开手机打算转一下注意力,结果屏幕刚亮,慕歌就看到了盛明辉发来的消息: 【早读结束后去找你。】 慕歌再次想起了刚才的事情,然后脸又红了。 日,她的脸为什么这么不争气?! 早读铃响了,老师走进来,慕歌也顾不上脸红,匆匆发了两个字: 【好。】 从慕歌进来就一直旁观的叶珊珊:哇哦,她同桌,一年到头没笑过几次、听男生告白就跟听新闻联播一样严肃的母胎单身狗白慕歌同学,刚才居然脸红了? 嘿嘿,果然恋爱使人改变啊! 对对对,新素材,要给太太们提供新素材! 叶珊珊笑得鸡贼,偷偷拿出手机打了几行字,那边回复“ok”后,叶珊珊才心满意足地开始上早读。 慕歌对于叶珊珊的所作所为完全不清楚,就算知道了大概也不会说什么。 北市一中风气开放,连年级主任都带头磕八卦,更别说正处于好奇心和求知欲最为旺盛的青少年们。 高中生活其实很枯燥,每天除了上课就是上课,所以大家聚在一起最快乐的事情就是闲聊,尤其是别人的八卦,特别兴奋。 大概是人的物种多样性,聊着聊着八卦,那些脑洞清奇文笔优美的太太和大手子们就开始产粮。 这种事情,怎么说呢,大家也就当小说看看,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一般没有正主下场批判,毕竟你禁了一个,还有千千万万个本子等着你。 所以,这种被写进小说里的事情,大家,不,应该说长得好看的人早在进校第一天就有了“不听不看不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的特殊技能。 常和盛明辉在一起的那帮男生个顶个的好看,刚开学就被产了n本粮。 几个当事人看到本子后都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还嘻嘻哈哈地说这次黎阳又是受,让黎阳气得呀,亲自下场让女生们把他画成攻...... 知道他们的反应后,大家也就从偷偷摸摸到偷偷摸摸地光明正大地磕,毕竟正主都不放在心上,她们自然更加不会放在心上。 学生时代的好学生和长得好看的学生基本都是一代标杆,他们做什么其他学生就会跟风做什么。 全校最帅的人都不在乎这个,其他普通的学生更加不在乎,甚至如果有人能被写进小说里,这个人就会特别高兴,被大家羡慕。 长此以往,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习惯了,也没人会提出什么损害了名誉权之类的话,毕竟这种事情你越是藏着就越有秘密,但是大大方方地,大家还能高看你一眼。 当然,对于实在不想被写进文里的学生,大家也都尊重他们。 不过目前来看,没有人抵触这件事情,甚至进了北市一中的学生被这里的风气影响,人人都能写几章画两笔,满足自己内心的快乐。 慕歌已经经历了两次高中,对于这种事情早已习以为常,她甚至还经常和叶珊珊一起讨论劲爆的n.p.小.黄.漫...... 扯远了,早读结束后,开始打扫卫生。 同学们都自觉离开教室,自己找个地方待着,等快上课的时候再回教室。 盛明辉在快下早读的时候就在一班门口等着了,下了课慕歌走出来,他就十分自觉地上前牵着女朋友的手,然后和她十指紧扣,光明正大地秀恩爱。 两人站在走廊上,靠着栏杆看向天空。 阳光温和,带着夏季清晨特有的凉爽。 两人都没说话,他看着她,她看着天空。 看了一会儿天,慕歌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盛明辉见状也打开自己的微信。 “怎么了?” 刷着朋友圈,察觉到身边人犹豫的目光,慕歌问了一句。 “没什么。” 盛明辉不好意思说,却一直在瞅慕歌的脸色。 慕歌:“噢。” 不说拉倒,她从不难为别人。 走廊上嘻笑打闹的学生三三两两地经过,看到牵手的慕歌和盛明辉,经过的学生都会好奇地多瞄一眼,然后又嘻嘻哈哈地跑过去。 青春啊,就是这样无忧无虑。 听着身后的笑闹声,慕歌也笑了笑,低头看盛明辉发的朋友圈。 他一共发了三条朋友圈,第一条是一个月前她喝过的豆浆; 第二条是十月一放假前他发的“不成功便成仁”的说说; 最后一条是昨晚她跨坐在他腿上亲他的图片,这张图被他处理过了,很模糊,不知道具体是谁,但是能看出来是姿态亲密的少年少女,上边还写着“考察期结束,正式转正”。 慕歌忽略其他像是粘贴复制过来的“恭喜,祝99”,注意力完全被一个叫“天老大地老二,盛哥第三我第四”的人吸引住了。 这人看语气是个男生,应该也是盛明辉他们圈子里的人。 豆浆那条朋友圈下他发的评论是:“这豆浆我喝过,不怎么甜。但是盛哥的豆浆,那绝对是最甜的!” “不成功便成仁”下边他写的是:“这么严肃干啥去?不过盛哥你绝对行!” 考察期下他又评论了:“???我读书少你别骗我!盛哥还有考察期?盛哥你大胆说出名字,我去抱个大腿!” 慕歌笑得要死,这人好逗啊! 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但是句句都拍在马屁上,也算是个人才了。 见她笑了,不再是刚才面色淡淡的模样。 盛明辉凑过来小声道:“我看他们谈恋爱都换了情侣头像,咱们要不要也换一个?” 换头像?不了吧,好麻烦。 可是抬头看到他眼里的紧张和期待,慕歌到嘴的话变成了:“好,要不要再改个情侣名?” 盛明辉心里一喜,黑眸发亮,眼里像是藏着星星:“好啊,我选了好几对,你看看喜欢哪个?” 看着他手机相册里密密麻麻的情侣头像和情侣名,具有选择恐惧症的慕歌忍不住在心里抽自己。 叫你心软! 叫你嘴快! 叫你脑子进了水! 现在好了,这么多图,到底选哪个? 慕歌纠结了一会儿,抬头用信任的目光看着盛明辉:“男朋友,我听你的,你喜欢哪个咱们就用哪个!” 盛明辉高兴坏了,迅速把自己想好的图片和名字发给慕歌,他脸上仿佛闪着光,欢喜极了:“用这个,我最喜欢这个了!” 慕歌低头一看,情侣名是:日月慕x慕日月。 慕是慕歌的慕,日月是盛明辉的明。 慕歌头皮发麻。 这三个字看起来好尴尬啊,有种梦回非主流的感觉。 她硬着头皮继续看图片,就是他发在朋友圈里两人抱在一起接吻的图,一个是慕歌的背影,另一个是盛明辉的背影。 这次是高清大图,连他俩脸上的表情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慕歌彻底麻了。 这就是...公开处刑吗? 她就是合情合理地调戏了下男朋友,也罪不至死吧? 可是怎么办呢,自己答应的话就要认真地服从下去。 她羞耻地改了名,又换了头像。 弄好后,往旁边一看,盛明辉这家伙居然又叒发朋友圈了: 嘿嘿。 【图片】【图片】。 两张图,一个是两人的微信名截图,一个是两人的头像截图。 就那么刚刚好,刚发了朋友圈,那个“天老大地老二,盛哥第三我第四”的人立刻评论了: “笑死,这什么起名鬼才,这么土?” 盛明辉黑着脸回复:我起的。 这人立刻删了自己上一条评论,接着语气及其谄媚再次评论:“!盛哥对不起我刚才睡糊涂了完全没看清!这名字真好,一看就是恩爱的情侣!盛哥我决定了,以后我有了女朋友,也按你这法子起情侣名!” 盛明辉真情实意地笑了,还特意给这人朋友圈里最上边的一条说说点了赞。 瞬间这人又是一堆闭着眼睛也吹不出来的彩虹屁,场面极其浮夸。 慕歌:...... 这也太卑微了吧,就跟现代社畜面对发工资的老板一样卑微。 慕歌还特意问了一句这是谁,盛明辉笑着给她看自己的手机备注: 余海。 慕歌脑海中瞬间出现余海的资料:余海天生只有一项技能,就是抱大腿。 最开始余海先抱邵峥嵘的大腿,邵峥嵘觉得他单纯抬举他; 后来又抱盛明辉的大腿,盛明辉觉得他说话好听也抬举他; 再后来邵峥嵘出国,盛明辉早死,他又去抱周诚的大腿。 周诚看他顺眼也不打压他,反而在余家有难的时候帮着说了几句话,让余家在混乱的世界存活下来。 好家伙,点满抱大腿技能的第一人! 余海少年,不愧是你! 第 9 章 和盛明辉交往后,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十月中旬,学校举办秋季运动会,班主任让大家踊跃参加。 慕歌和叶珊珊对运动会都没什么兴趣,因此安心地当个吃瓜群众。 盛明辉见慕歌不参加,自己也懒得参加这种流汗的运动,因此今年一个也没参加。 不过少了他没什么关系,十七班别的不行,运动那可没得说。 因此十七班的运动项目早早地就被报满了,但是一班和十七班完全不一样。 一班班长求爷爷告奶奶几乎跑断了腿,可惜班里都是两耳不听窗外事的学霸,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后来班长狠狠心找了最后一排的男生威逼利诱,终于凑齐了运动会上需要男生参加的项目。 但是女生的运动项目就不好了,其他都好说,女子1500米和3000米,班长把班里所有女生找了个遍,愣是没人愿意参加。 班长愁死了,整天唉声叹气的。 慕歌看班长唉声叹气也没凑过去,她才不想给自己找事,当个咸鱼不好吗? 后来不知道谁给班长出了主意,让他去找江盈,说江盈家在农村,体力肯定特别好。 班长也急昏了头,就去问了,结果恰好正遇到江盈和连菲对峙的场面,不,准确的说,是连菲带着她的小姐妹团来找江盈的麻烦。 知道班长的想法后,连菲和她的小姐妹团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地拱火,然后一班女子1500米和3000米都落到了江盈头上。 周诚知道后十分生气,江盈眼睛刚做了手术没几个月,如果因为剧烈运动再次复发了怎么办? 江盈拦住怒火冲天的周诚,说没关系,可以试一试。 周诚无可奈何,只能每天陪着她跑步锻炼身体。 从叶珊珊口中听到消息的慕歌:⊙⊙。 男主都变了,但是属于校园男女主的剧情还是一丝不苟地继续在执行。 慕歌还以为她成了女主,就要走女主剧情,可是这样看来,因为男主不一样,女主要走的剧情也是不一样的。 江盈少女苦中带甜,一直需要来自周诚的帮助。 而慕歌,嗯,她只需要愉快地和盛明辉一起谈恋爱就好啦。 其实当初小姐妹团也提议过要不要搞白慕歌,毕竟连菲好像也喜欢过盛明辉,但是这个提议被连菲否决了。 她问小姐妹们,你们是能干得过不要命的白慕歌,还是能挡得住不要脸的盛明辉? 小姐妹们当场哑口无言。 ——白慕歌也是这是这个圈子里的,只是不和她们混在一起。 初中的时候白慕歌因为毫不起眼又沉默寡言被人欺负,结果白慕歌当场暴起,差点儿掐死欺负她的人。 当天那个欺负白慕歌的人就转学了,而白慕歌,一点儿惩罚都没有,甚至她当时的班主任还特意跑来跟她道歉,虽然没啥用,这个知道自己班里存在校园暴力却丝毫不作为的班主任很快也被调去了山里支教。 自那之后,学校里再也没人敢欺负白慕歌了。 虽然后来的白慕歌还是那么不起眼,可是大家心里都清楚,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而白慕歌,就是那个食物链顶端不要命的,更别说她来头还不小。 她们是疯了还是傻了敢去挑衅她? 因此慕歌因为原身以前的壮举躲过一劫,但江盈就没那么幸运了,她依然是校花,依然吸引着校霸的注意,更是牢牢拉住了女配连菲的仇恨值,怎么拽都拽不回来。 想起原身,慕歌撑着下巴发呆。 不知名物体之前巴拉巴拉的时候说漏了嘴,说原身当初陷入童年阴影时还没死,只是恰好遇到了来这个世界寻找将死之人的不知名物体。 知道不知名物体的目的后,彻底对白母绝望的白慕歌麻溜儿地让出身体,欢天喜地地跑去投胎了。 临走时还说她是妈妈为了讨好爸爸生下来的,爸爸死后更是承载着妈妈对爸爸的思念活着。 她已经活够了,不想成为别人深情的载品。 她想做自己,被父母真心疼爱,即使是一个不富裕的家庭也可以。 所以后来继承她身体的人不用理会白母,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成为什么样的人,不用因为她的原因束手束脚。 白慕歌彻底离开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至于白母知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死去,慕歌也不知道。 因为接手这具身体两年,她也只见过白母三次。 第一次是两年前刚穿过来被送到医院抢救的时候,剩下两次是过年,而且还是那种白母回来后,坐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被电话叫走的那种情况。 啧,所以也怪不得原身彻底对白母死心后欢天喜地地投胎去了。 这样毫无感情的家庭和扭曲的母女关系,换她她也得走。 “怎么了?” 慕歌被一双手搂住,随即带着安抚意味的吻落下来。 慕歌靠在盛明辉肩上,认真看他。 她不说话,盛明辉也习惯了。 只是她一直盯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带着钩子,勾得他心里痒痒的。 少年微红着脸,低头亲了亲她的眼睛。 越来越喜欢她了,怎么抱都抱不够,怎么亲都亲不够。 一般情况下,慕歌对盛明辉百依百顺,基本不会反驳他,只有他提出一些让她实在无法接受的羞耻要求时,她才会拒绝。 而慕歌拒绝后,盛明辉也不敢得寸进尺,他平日里得到的就够多了,还不至于那么贪心霸道,企图让她对他完全百依百顺。 “喜欢我么?” 运动会已经开始了,周边是同学们激动的呐喊声,耳边却是盛明辉带着欣喜的例行一问。 慕歌点头:“嗯,喜欢你。” 就算一开始只馋他的身子,但是随着两人的相处,她也在慢慢喜欢上他。 嘿,她今天还是那么喜欢他! 盛明辉矜持地抿嘴,打开手机拍下两人靠在一起的图片,然后发了朋友圈,还十分心机地@了周诚。 运动会,她说喜欢我。@周诚。 【图片】。 闲得无聊点进去又被冰冷的狗粮胡乱拍的二代们:“......” 有完没完?有完没完?!做个人好吗? 一天天的,秀秀秀,不秀恩爱你活下下去是不是? 没看见隔壁连手都没牵到的周诚都快被你馋哭了吗? 众人翻着个白眼评论: 余海:又秀恩爱?行行行,朕知道了,退下吧。 邵峥嵘:...... 黎阳:白眼白眼白眼.jpg.再秀恩爱我用虎牙咬死你!.jpg. 某二代:今天又是周诚被馋哭的一天呢。@周诚。 某三代:谢邀,已被狗粮撑死。 某n代:夭寿啊,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又有人拖着狗脖子杀狗啦!!! 周诚:你们给老子等着!@盛明辉@某二代。 ...... 盛明辉把底下的评论都看了个遍,然后十分嫌弃地撇嘴:“就这?能不能来点儿新鲜的?” 慕歌看着他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最后干脆移开视线,闭上了嘴巴。 讲真的,盛明辉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连着第五天秀恩爱,大家都是表里如一的祝福和羡慕。 等到第六天第七天第十五天天天不落发朋友圈秀恩爱的时候,大家已经麻了,尤其是单身狗们。 亲亲,做个人好吗? 他们已经被盛明辉朋友圈里越来越“劲道”的狗粮撑得“欲.仙.欲.死”,真的一点点都吃不下了。 如果他们有罪就让法律来惩罚他们,而不是每天睁开眼就要看到盛明辉秀恩爱。 狗生艰难.jpg. “你想说什么?” 大概是注意到了慕歌脸上复杂的表情,在慕歌坐直身体看向下方的时候,某个人又黏黏糊糊地凑过来。 慕歌抱着他的脸亲了一口:“就没人拉黑你么?” 盛明辉被亲得晕晕乎乎的,下意识回道:“有啊,周诚一直拉黑我,但是没过多久他又把我放出来,还整天偷窥我的朋友圈。” “切,当谁看不见呢,羡慕又嫉妒的单身狗!” 慕歌:“......” 那你真的好棒棒哦! “......看比赛吧,到女子1500米比赛了。” 看他又想索吻,慕歌立刻转移话题,同时抓着盛明辉的手放在自己的腹部。 这一波操作下来,虽然盛明辉嘀咕着“江盈和周诚这样的古早剧情有什么好看的,宛如烂俗校园小说,又臭又长......”,但他还是老老实实听话,乖巧坐好,和女朋友一起向下看。 “砰!” 指令枪响了,江盈和其他班参加1500米的女生一同跑出去。 北市一中的操场大得很,一圈下来就是600米,1500米要跑两圈半。 江盈和大部分女生一样,跑个800米就开始气喘吁吁,累得不行。 果然,跑了一圈多,江盈脸色发白,脚步慢得离谱。 周诚心疼坏了,跑到操场里侧和江盈一起跑。 “没事,鼻子吸气,嘴巴呼气,呼气时间注意加长......好,就是这样!” “慢慢来,不着急。” 周诚边跑边鼓励江盈,江盈目视前方没看他,但下意识按照他说的调整呼吸继续跑。 “加油,江盈!” “加油啊,江盈!” 虽然同在一个班,做了两年同学,一班的人和江盈还是不怎么熟悉。 以前的江盈整天戴着口罩,不爱说话,也没人和她说话。 后来江盈摘了口罩,但是眼睛又蒙上了纱布,造型十分怪异,更没人和她说话了。 所以整个一班的人,根本没人熟悉江盈,也就是高二她摘了纱布,露出那张绝美的脸,才有颜狗和她做朋友。 虽然不熟,但是江盈是为一班跑的,大家都自发地站起来为她加油,尤其是她经过一班的时候,众人的喊声恨不得冲上天际。 慕歌也喊了两声,盛明辉站在她身后扶着她,怕她摔倒。 他沉默地盯着慕歌,一句话都没说。 盛明辉又不傻,平时怎么着都行,但涉及班级荣誉,他才不会那么没脑子惹女朋友生气。 看了眼跟着江盈跑远的周诚,盛明辉“啧”了一声,看来死对头也快脱离单身狗的行列了。 十几分钟后,女生们开始冲刺了。 江盈也开始加快速度开始冲刺。 “江盈加油!” “江盈加油!” 震天的呐喊声又开始响起来,慕歌站在栏杆前,一直盯着江盈。 “加油!” “加油!” “加油啊啊啊啊!!!!” 在周诚和十多个同班同学的陪伴下,江盈第六个冲过了终点线。 “啊啊啊,好厉害!” 要知道前五个都是学校里的运动员,参加过市级比赛的那种! 江盈没跑过她们,但是得了第六,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大家欢呼着,为江盈高兴。 江盈被周诚和一个女生扶着慢慢走,听着周围的欢呼声,她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漂亮得不像话。 连菲盯着江盈,脸上没有以往的嫉妒和不甘,只有冰冷的沉默。 自此连菲的小姐妹团知道连菲才是试图插入江盈和周诚之间的预备小三,她们就不和她说话了。 后来小姐妹团的人还去找了江盈道歉,看江盈这么软这么善良,更是对外宣布以后江盈就是她们罩着的人。 连菲抗不过小姐妹团加起来的力量,就再也不敢欺负江盈了。 连菲变得很沉默,但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傲。 江盈也没对她做什么,和之前一样,她们一直都是没有交集的陌生人。 走到一班观众席的时候,看到慕歌和盛明辉亲密地坐在一起、两人头挨着头说话的模样,江盈突然转头对周诚说了一句话: “周诚,3000米跑完后,我们就交往吧!” 他喜欢她,喜欢了两辈子。 前世她什么都不知道,但今生,她也喜欢上了他。 现在她才17岁,为什么不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她也想和白慕歌一样,正大光明地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和他牵手走出校园。 周诚傻了,反应过来后立刻点头。 他顺着江盈的目光看向慕歌和盛明辉所在的地方,在盛明辉回了个“滚蛋”的眼神后,立刻明白江盈能答应他的追求也有他们两个的原因。 他决定在心里默默原谅盛明辉这个狗东西,就看在他和他女朋友促进他和江盈感情的份上。 感情线提前了,慕歌什么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早在她和盛明辉活下来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以前那个世界了。 不过江盈的3000米还是没有跑完。 因为知道江盈跑完3000米后就要和周诚交往的消息后,连菲提前好几年联系了前世那个买卖器官的非法组织。 运动会还没结束,江盈就被连菲骗出学校,接着就被绑架了。 后续的事情慕歌是听盛明辉说的,毕竟这样特大级别的案件,一般人不会知道得这么详细: 江盈和前世一样被弄上了换心手术台,想要她心脏的是个大佬的独女。 大佬女儿天生有心疾,如果不换心根本活不过20岁。 大佬从她出生开始就在为她寻找适合的配型,可是找了这么多年还是找不到。 最后是连菲提供了江盈在医院里的详细的身体检查数据,更加巧合的是,江盈与小女孩的心脏配型指标完全符合。 虽然国家对于心脏移植手术的供体来源和流程把控地非常严格,可是总是有人践踏法律,凭着手里的权势为所欲为。 最后,周诚及时赶到救下被打了麻醉的江盈,大佬也被送进监狱,而那个大佬的女儿被送回国外,如果将来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心脏,她应该活不过20岁。 至于连菲,因为参与了这场绑架事故,也早早被带走了,她未来的结果,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 因为这件事,一个特大型器官买卖跨国公司被提前端掉,拔出萝卜带出泥,许多高官落马,政坛开始了大清洗。 当然政治的事情就不是慕歌他们这样的学生该知道的了,不过听盛明辉说邵峥嵘知道这件事后表现得有点奇怪,好像还改变了志向,决定以后学生物和化学。 盛明辉就提了一嘴,慕歌和邵峥嵘也不怎么熟,所以也没放在心上。 不过慕歌觉得连菲有些不对劲,明明之前在小姐妹团的警告下,连菲已经不敢再欺负江盈,甚至都不往周诚面前凑了,但是为什么这次她又突然成了反派,难道她不知道这件事被发现后她会得到怎样的惩罚吗? 不过想想这本书的“雌竞”精神,指不定连菲是在憋着坏,这次是爆发大招了呢? 慕歌这样想着,渐渐将自己心里的不对劲抛到脑后。 这件事之后,江盈和周诚一起请假了,再次见到江盈的时候,是在圣诞节那天。 学校里都是欢声笑语,慕歌和盛明辉牵手走在寒冷的校园里。 已经是11月底了,刚下过一场小雪,天气十分寒冷。 见到江盈和周诚的时候,慕歌突然觉得时间过得好快。 江盈和周诚正式交往了,牵着手走进学校。 知道两人交往的消息,学校里的众人都纷纷来了兴趣,开始围观。 结果观察了几天,众人总觉得不对劲,但是要说哪里不对还真说不上来。 后来还是一个大手子太太一语道破真相: “周诚对待江盈太小心了,就像江盈是他捧在手心里的雪,一个不注意就化了。 他们两个之间的相处,根本没有白慕歌和盛明辉恋爱后来得自然和甜蜜。” “不过一个舔狗,一个女神。这样的表现也算正常。” 众人悟了,再看周诚和江盈相处瞬间感觉索然无味。 大家都惊了:明明以前只要能磕cp,一个比一个磕得起劲。可是现在他们居然觉得校花x校霸索然无味?他们现在居然这么飘了吗? 慕歌:是的,你们好漂,难道你们忘记自己当初那副人人八卦王的模样了吗? 不管怎么说,江盈和周诚修成正果,众人还是很祝福的。 但是吧,大家还是更喜欢盛明辉的朋友圈,那一张张图,一个个字,全是甜得让人牙疼的糖。 圣诞节当天,不负众望的校草同学又更新了朋友圈: 【图片】。 是两人穿着情侣装站在一个堆好的雪人面前笑着看向镜头的图片。 虽然盛明辉啥也没说,但是显微镜女孩立刻发现了图上的奥秘: 盛明辉右耳戴了耳钻,两人牵在一起的手上戴上了情侣手链,还有两人脖子间若隐若现的黑绳。 经过私底下的一通询问,石锤了,绝对是情侣项链! 瞬间,单身狗们又开始“嗷嗷”叫着吃狗粮,撑死都不带怕的! 盛明辉朋友圈里的人已经佛了,脾气暴躁的早就屏蔽了他眼不见心不烦; 脾气温和一点儿的次次点赞评论一条龙; 脾气完全没有的,比如余海同学,更是频出金句,让盛明辉每次都笑得真情实意: 余海:盛哥和白姐,圣诞节快乐!耳钻在哪儿买的,还挺好看! 盛明辉立刻回复:运动会的时候慕歌专门给我定制的,今天刚到。 余海:噢噢噢,爱的礼物啊,好羡慕!不过盛哥你以前不是说过再也不戴耳钻了,省得又有不长眼的gay来骚扰你? 盛明辉:得意微笑.jpg.这次不怕,我女朋友在呢! 余海:单身狗坚强的微笑.jpg.好的,你高兴就好。 围观的众人:可怜的余海,你说你和谁对线不好,你非得和恋爱中的盛明辉对线? 恋爱中的盛明辉是人吗? 不是! 他是荡漾的狗子,浑身散发着恋爱的酸臭味儿. 不管你说什么,他都能给你扯到他女朋友又怎么说喜欢他/怎么喜欢粘着他/怎么经常抱着他不撒手/怎么对他好上边去。 啧啧啧,反正被疯狂撒狗粮的不是他们。 余海少年,继续和丧心病狂一直不做人的盛明辉对线吧,奥力给! 作者有话要说:  余海:为什么每次受伤的都是我? 第 10 章 十二月比较安静,大家该干嘛干嘛,没什么轰动的消息。 慕歌和盛明辉的感情越来越好,也越来越可以接受和他的亲密。 从恋爱到现在,两人拥抱牵手亲吻都做过了,至于更深的,慕歌有时候也想,但是想想校园小说中男主开荤后的表现,她就不敢想了。 慕歌不提,盛明辉也不提。 在这方面,一直都是慕歌比较主动。 盛明辉也不是不想,只是怕她跑了,不想要他了,所以一直清心寡欲,表现得完全没那种肮脏想法,但要说他心里一点儿想法都没有,他自己都不信。 不过女朋友不提,他也一直不提。 两人默契地“恩爱”度过12月,之后顺利进入来年一月,元旦到了,小年假也开始了。 白母依然忙得飞起,因此助理十分抱歉地告诉慕歌白总又回不来了,让她自己过小年。 慕歌脸色淡淡挂了电话。 她对前世的父母都没什么感情,更别说半路穿过来没怎么见过面的白母了。 慕歌本打算和前两年一样,待在家里当宅女,可是元旦这天天一亮,慕歌家的门铃就响了。 看了眼手机,盛明辉刚发来消息:【我在门口。】 慕歌抓了抓头发,穿着睡衣下楼开门。 刚开门,盛明辉就抱住了她。 门关上,盛明辉的吻就落了下来,慕歌慌忙躲闪:“等等,我还没洗脸呢!” 盛明辉笑眯眯地毫不在意:“没关系,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最漂亮的女孩子。” 不得不说,一个超级帅哥无视你披头散发没洗脸的样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深情地吻下来,即使是慕歌这样凉薄冷酷的心都软了。 她乖乖站着给他亲,亲够了又被盛明辉背着上了楼。 “还睡不睡?” 男朋友声音关切,像是只要她点头说谁,他就把她放在床上等着她再次睡醒。 慕歌趴在他背上摇了摇头。 他进来的时候脱掉了外边的羽绒服,上身穿着黑色的保暖,年轻男孩身上的热气透过保暖,源源不断地传递给慕歌。 慕歌好喜欢他啊,尤其是冬天,简直就是人形暖炉。 如果不是盛明辉太矜持,慕歌早就抓着盛明辉天天晚上给她暖被窝了。 “不睡了。” “你吃饭了么?” “还没,我爬起来就来找你了,打算和你一起吃。” 盛明辉摇头,将慕歌放在床上,半跪在床边把玩她的手指,偶尔还亲一亲她的指尖,眼里满是欢喜和依恋。 他喜欢和她肢体接触,两个人靠在一起,连心脏都要被融化了。 慕歌手指微蜷,即使这么久了,被他这样亲吻指尖也总是觉得受不了。 毕竟十指连心,每次他亲她的指尖,心脏就像过了电,颤得她浑身发麻。 可是她又好喜欢他的吻,每次都让她觉得充满了安全感。 啊,好苦恼。 慕歌抿抿唇,抓住他的手:“我先去洗漱,一会儿出去吃早餐。吃完早餐,我们去游乐园玩怎么样?” 看她耳根发红,盛明辉就不再亲了。 他点点头,自下而上地盯着她看。 慕歌被他看得有些恼怒,遮住他的眼睛推他:“别看了,出去等我一会儿。” 盛明辉被她推得不得不站起来朝外走,他听出了她声音里的羞怒,怕她生气,他举着手做投降状朝外走: “好好好,你别生气,我出去还不行吗?” 门被关上,盛明辉却舍不得走。 他靠在墙壁上,安静地等待慕歌出来。 慕歌快速洗漱,刷牙洗脸梳头发,然后回想着盛明辉今天穿的衣服,给自己换好配套的情侣装。 ——是的,确定关系后,盛明辉专门让人定制了情侣装,一年四季都不带重样的。 每次出门,盛明辉都会提前给慕歌发消息,询问慕歌想穿哪套情侣装。 慕歌有选择恐惧症,直接让他选,选好了再告诉她,她直接穿配套的。 盛明辉心里美滋滋的,觉得女朋友真好,什么都让他做主。 所以每次出门,他都会提前告诉慕歌他穿了哪套衣服,慕歌就根据他穿的,来选择自己当天要穿的衣服。 今天盛明辉穿了一身黑,对应的,慕歌换上了一身白。 这套情侣装从里到外不论男女都绣着蓝色的雪花,款式大方又利索。 两人穿上后走在一起,没有人看不出来这是一对感情很好的小情侣。 打开门走了两步,盛明辉弯腰从背后抱住她,然后又开始亲她,还嘀咕着“好香”。 慕歌忍不住唇角上扬:“别亲了你,走走走,我好饿,去吃饭!” 身后的少年黏黏糊糊的,边亲她边往下走:“嗯嗯,吃饭。” 他恨不得把自己变小或者把对方变小,时时刻刻踹在兜里放在手上,永远和她粘在一起。 两人磕磕绊绊地下了楼,然后穿上羽绒服,牵着手出了门。 小年假,路上人不多,早餐店人也不多。 慕歌和盛明辉点了一份豆腐脑,然后靠着坐在一起。 老板娘已经眼熟他们俩了,每次放假俩人就黏黏糊糊地来这里吃早餐,连坐着都是并排坐在一起,生怕被分开。 啧啧啧,这就是年轻人的热恋啊! 她还是老了,看见他们这样就想露出姨母笑。 “放假回去就是期末考试,考完试你想去哪里玩?” 盛明辉摘了手套抓着慕歌的手放在自己怀里,他知道她怕冷,一到冬天就手脚冰凉,所以每次在外边,他都用自己的体温给她取暖。 慕歌的胳膊和盛明辉的胳膊紧紧靠在一起,慕歌即使没歪着身子,看起来也像是靠在他身上一样。 每个进来吃早餐的人都会多瞅俩人一眼,然后看着看着就饱了,打包早餐后迅速悲愤地离开。 老板娘看顾客一脸悲愤又开始笑,一脸慈祥。 听到盛明辉的话慕歌仔细思考了一下,去热带的话,回来适应不来这么剧烈变化的温度;留在家里,也没什么好玩的;出国...... “你可以出国?” ? “我为什么不可以出国?,” 盛明辉一脸无辜反问道。 慕歌:...... 你爹是谁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你要是出国遇到危险,谁能担得起这个责任? 大概是看懂了慕歌脸上的表情,盛明辉好气又好笑,然后靠在慕歌耳边小声道:“没关系,我的身份被藏得很深,一般人基本不认识我。” 而且他爸是领导人和他有什么关系? 该有的权利他一样不少。 “背地里有人跟着。” 看她还是怀疑,盛明辉笑得不行,最后悄悄和她说了一句。 自从两年前那场意外发生后,盛明辉周围一直有人保护着,但是也没别人想象中的那么严肃,毕竟是国内,再加上进来出去的人都被查得越来越严,基本没什么危险。 暗地里的人也只是顺便保护他,看他回了家,暗地里的人也会回自己家。 慕歌:好的,她不怕了。 在她心里,国家爸爸培养出来的兵哥哥们都是最棒的! 豆腐脑上来了,两人开始吃早饭,没再说话,关于寒假去哪里的话题也自然而然地没再提起。 吃完早餐后两人牵着手去了游乐园。 虽然是元旦,但游乐园还是开着,完美诠释现代打工人007的社畜日常。 慕歌和盛明辉买了棉花糖,一人拿一个看着对方边笑边吃,乐得不行。 “旋转木马?” 盛明辉看着前方的旋转木马眼神一亮,慕歌后脑一凉,她已经过了童年的年纪,不再怀念旋转木马了。 可是盛明辉坚持要坐,说要留下两人快乐的时光。 这种事,慕歌一般都是顺着他的。 两人买了票坐在旋转木马上,木马开始旋转,天空也开始飘起雪花。 “下雪了。” 慕歌伸手接了一片雪花,盛明辉看着她,拍下了这副图片。 “慕歌,你喜欢我吗?” 来了来了,例行一问就算会迟到,但它永不会缺席。 慕歌装作思考的样子皱起眉,盛明辉本来也没放在心上,毕竟一天问一次嘛,渐渐加深喜欢。 可是看她好像被难到了,还皱着眉思考的样子,盛明辉有些紧张起来。 不会啊,她不是一直喜欢他吗? 一开始是喜欢他的脸他的身体,后来渐渐喜欢上了他这个人。 你说喜欢脸和身体肤浅? 盛明辉少年振振有词:那有什么区别?脸和身体都是我的,她喜欢我的脸和身体,就等于喜欢我! 好紧张啊,盛明辉的手心都出汗了,他紧紧地盯着她,生怕她说出什么不好听的回答。 慕歌本想随便说一句“喜欢”应付过去,可是看他一脸忐忑好像当了真的样子,慕歌看向盛明辉,脸色严肃又认真: “我喜欢你,比昨天多了一点点,比一开始多了很多。” 盛明辉满脸的忐忑化为欢喜,他咧着嘴笑,神采飞扬。 “我也喜欢你,一直都喜欢你,比昨天多了好多,比一开始多了更多!” 直球boy的情话总是这么让人猝不及防,慕歌耳根发红,眉眼含笑看着他。 她看着他,他则是用更热烈的目光回看她。 慕歌率先受不住,移开了视线。 盛明辉看她这样开始使坏,一直扒拉慕歌让她看他:“干嘛移开视线?看我啊,继续看我!” 慕歌烦死了,嘴角却止不住的上扬。 “你好烦啊!” “看看我嘛,么么啾!” “你要不要脸!” “要脸没女朋友!” “......” 两人笑闹着,旋转木马停下来的时候,雪也停了。 慕歌和盛明辉手牵着手走出游乐园,两人的脸都红扑扑的,满眼的笑意和青春。 这就是爱情的模样,鲜活的,直白的,炙热的。 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忍不住唇角上扬,露出温暖的笑容。 第 11 章 小年假结束,回学校第一件也是最后一件事,就是高三上学期的期末考试。 北市一中的大型考试都是按照成绩排座。 一班的人基本都在自己班里考,当然也有其他班的黑马,比如和慕歌在一起后成绩节节上升直到能进一班来考试的盛明辉。 考试开始前30分钟,盛明辉就带着考试用品过来了。 大家看见他就忍不住发出唏嘘声,盛明辉完全不会害羞,直接朝着慕歌走过去,还用眼神示意叶珊珊让个座。 叶珊珊“啧啧”称叹,识趣地给校草让座,自己去后边坐着了。 看盛明辉毫不客气坐下来的样子,慕歌忍不住瞪他一眼,盛明辉还振振有词:“叶珊珊坐在这里能学习,坐在后边一样可以学习。可我就不一样了,我要是坐后边,光想着看你了,什么都学不进去!” 慕歌捂住他的嘴:“闭嘴,学习!” 盛明辉就不闹了,左手拉着慕歌的左手,然后认真看书。 课下怎么闹都行,可是慕歌学习的时候,他敢闹,慕歌就敢冷着脸跟他摆事实讲道理,简直跟他爸每次教训他的样子一模一样! 而且他知道错了还不行,必须接受惩罚,比如多长时间不能来找她,在路上碰到也不许说话。 盛明辉性格本来就粘人,再加上慕歌对他十分纵容,他就更粘人了。 每次叶珊珊和邵峥嵘他们看到盛明辉粘人的模样,都浑身掉鸡皮疙瘩,说真受不了。 所以惩罚盛明辉和她把持距离,这不是要了他的命吗? 被收拾过一次后,盛明辉就记住了教训,每次慕歌学习的时候都特别乖巧,像极了因为不吃饭被暴揍好几顿饿得哇哇叫也没人理,然后每次饭点都乖乖吃饭的熊孩子。 慕歌神色认真,低头看书。 盛明辉也很认真,他认真地看着慕歌。 该学的他都记在脑子里了,提前半个小时来一班,盛明辉就是打着和她多待一会儿的念头。 至于其他人的揶揄,盛明辉:嗨,一群单身狗懂什么? 他轻轻握着慕歌的左手,偶尔捏一捏她白嫩的指尖,但都不怎么敢用力,生怕打扰到她被赶出去。 他真的好喜欢她,即使什么都不做,就这样安静地坐在一起,他都可以得到无上的满足。 看着喜欢的人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盛明辉觉得才一会会儿,就该考试了。 他恋恋不舍地松开慕歌的手,看她在前边坐好后,才迈着长腿去了教室后边。 是的,经过盛明辉的不懈努力,他终于可以在一班考试了,虽然是最后一个座位。 但能在一个教室里,时刻可以看到她,盛明辉觉得已经很好了。 考试开始,慕歌认真答题,脑子里除了题目谁也没有。 她一直都是这样,无论前世还是今生。 因为她知道,只有自己的东西,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其他人给的,不知道哪天就会被收回去。 前世为了避开那对狗父母,慕歌可以压抑自己心里的烦闷拼命三年。 今生即使没有想要远离的人,但慕歌还是要努力,为自己努力。 这个社会,不努力的人终究会被淘汰。 考试的两天很快就过去了,之后就是为期一个月的寒假。 慕歌收拾好自己的书本回家,盛明辉亦步亦趋跟着她一起回家。 “你想说什么?” 终于把沉重的书包扔掉,慕歌坐在沙发上喘了口气,看向盛明辉。 见她终于注意到他,盛明辉一把把自己的女朋友抱在怀里,先尽情地吻她,吻得两人气喘吁吁,盛明辉才舔了舔唇道: “一起去滑雪吧?还能泡温泉。” 慕歌趴在他怀里喘,被他喂了一杯水气息才渐渐平复下来。 他吻得越来越深了,这次大概因为考试憋久了,上来就恨不得把她吞掉,慕歌使劲儿拍他他才停下。 再这样下去,他们两个早晚滚到床上去。 “出国吗?” “嗯。” 刚才吻得太深,慕歌现在的脸都还带着些许潮红。 盛明辉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早就摆出一副认错的模样,殷勤地伺候她,生怕她对他冷脸。 “我已经订好房间了,只要你答应,我们现在就能走!” “原来你在这儿等着我呢?” 慕歌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不是啊,如果你不想去我就取消了嘛qaq。” 盛明辉一脸单纯无辜的样子,还恶意卖萌,慕歌捂脸一副受不了的样子:“去去去,去还不行吗?” 盛明辉笑开了,立刻帮她收拾行李。 原来她也无法抵抗来自男朋友的恶意卖萌! 认错技巧之一:卖萌get。 很快收拾好行李,两人坐飞机出国了。 到了国外的酒店,慕歌才发现自己刚才觉得不对劲的地方: 盛明辉居然只定了一间房,房间里只有一张床。 虽然房间很大,床也很大,可是还是无法避免他们两个晚上要睡在一起的事实。 看慕歌一直沉默着不说话,盛明辉从背后抱住她软声道: “你不是早就想让我暖床了吗?现在可以了,你怎么还这么沉默?” “你不愿意?” 慕歌摇头。 不是不愿意,就是心里有点儿复杂。 见她摇头,盛明辉心里松了口气。 他知道她馋他身子,甚至天气越来越冷后一直粘着他觉得他温暖。 盛明辉之前没什么感觉,还沾沾自喜女朋友这么喜欢他。 可是后来慕歌又想让他住在她家里,盛明辉也不是不愿意,但就是下意识跑了。 回家才想明白,要是她真的得了他的身子,随着时间流逝,她要是觉得腻了怎么办? 而且他正是精力旺盛的年纪,一旦开了荤,那肯定是每天都想。 可是高三任务重,时间紧,在学习和男朋友之间,盛明辉连想都不用想,慕歌绝对会选择学习! 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努力和自律,可是在一次打扰她学习被她冷着脸狠狠地教育了一顿,并在三天都不能去找她的时候,盛明辉就牢牢地把学习这个小三记在了心里。 慕歌确实喜欢他,但是和学习比起来,他就是大海里的一朵小浪花,连个沫儿都翻不出来。 那么问题来了,这身子,给还是不给? 思考了好久,盛明辉觉得,还是顺其自然吧。 她想要就给,不想就算了。 等高考结束,她不想也得想! “你看这是国外,咱们两个人生地不熟的,如果再分开睡......我怕晚上不安全。” 盛明辉满眼为难地说出自己心里的担忧,脸上写满了“正直”。 慕歌轻飘飘看他一眼:“噢,是吗,那我还要谢谢你了?” 盛明辉摇头,一脸无辜:“不客气,咱们谁跟谁啊!” 慕歌就不说话了。 心知肚明的事儿,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两人默默地摆放好自己的行李,出去逛了逛这座雪山下的美丽小镇,又吃了点东西,回来就天黑了,这也意味着,两人该睡觉了。 慕歌脸色很平静,拿了浴袍先去洗澡。 盛明辉红着脸胡思乱想,甚至特意看了看自己准备好的满满一抽屉的安全套。 好紧张好紧张! 一会儿就要同床共枕了,如果慕歌想的话,他要不要直接从了? 从了的话先从哪步做起? ...... 盛明辉想了一大通有的没的,等慕歌洗好出来,他都没敢抬头,红着脸迅速跑进了浴室。 慕歌看了眼浴室,掀开被子躺了下去。 盛明辉洗好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他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才磨磨蹭蹭地走出去。 出去后盛明辉就愣了,慕歌给他留了一盏床头灯,自己平躺着,呼吸平稳,她已经睡着了。 盛明辉有些失落,然后就在心里唾弃自己:想什么呢?他们两个都还没成年,怎么着都得高考后才能考虑那些事情。 不过,还是有些失落。 盛明辉关了灯,轻手轻脚地钻进被子里,他直挺挺地躺着,眼睛怎么也闭不上。 靠着慕歌的胳膊感觉到了她身上的温度,盛明辉小心翼翼地朝着慕歌那边靠了靠。 他没有抱她,因为他上网查了,知道抱着睡很难受,他不希望她睡个觉都觉得不舒服。 她呼吸好浅啊,也很平稳,看来真的睡着了。 黑暗的夜里,盛明辉突然侧身对着慕歌,他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脸看,过了好半天才闭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本该安睡的少女睁开眼,然后侧过身靠近已经睡熟的少年,她仰着脸,轻轻吻了吻少年的唇。 “晚安。” “今天很喜欢你,明天也很喜欢,未来也会一直喜欢你。” 声音消失了,房间里只剩下两道渐渐同步的呼吸声。 少女和少年,都在喜欢的人身边,安心地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高考加油! 第 12 章 第二天,天色大亮,慕歌先醒过来,醒过来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她已经钻进了盛明辉怀里。 大概是因为他体温高,所以畏冷的她像个八爪鱼一样盘在他身上,肆意汲取他身上的温度。 慕歌伸回自己的手和脚,在温暖的被窝里躺了一会儿,然后亲了亲盛明辉的唇。 “偷亲我?” 她刚离开,盛明辉就睁开眼满脸坏笑的看着她。 慕歌脸没红,只是耳根后全红了。 她想起床了,盛明辉却一把抓住她,将她摁在身下吻了下去。 “唔......” 少女的手从被子里无力地伸出来,像是在挣脱着什么,可是很快少年的手也伸过来,与她紧紧地十指相扣,然后又抓回了被子里。 ...... 不知道过了多久,盛明辉突然跳起来跑进了浴室,慕歌躺在床上喘着气,脸红得要滴血。 年轻气盛,他有了反应。 慕歌立刻察觉到了,而且感觉很大...... 不不不,不能再想了。 慕歌在心里默念清心咒,然后爬起来穿衣服。 浴室里的水声响了好久,红着脸的盛明辉才慢吞吞地走出来。 卧室里已经没人了,属于慕歌的气息也在渐渐消散。 盛明辉抓了抓头发,觉得有些丢脸。 他迅速穿好衣服,出门就看到正在摆早餐的慕歌。 慕歌看到他的时候脸色很平静,打了个招呼:“过来吃饭。” 她在外边的公用洗手间洗漱了,顺便带回了两人的早餐。 盛明辉扯扯嘴角,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他安静地坐在慕歌身边,沉默吃东西。 “你怎么了?这么安静?” 也不和之前一样逮着机会就摸摸蹭蹭的,更有皮肤饥渴症一样。 盛明辉没敢抬头,声音沙哑:“对不起。” 让她直面他丑陋的欲望,明明他想忍住的。 ??? 慕歌满脸狐疑:“为什么道歉?” 盛明辉脸色晦暗,看起来都没那么帅了:“我刚才不是故意的,我......你别生气。” 他的语气可怜巴巴的,满是懊恼和忏悔。 慕歌:“......” 这有什么?不是正常生理反应吗? 她也有,只是没他那么激烈罢了。 慕歌没说话,吃完早餐后,将丧气巴巴的少年一把推倒在沙发上,然后跨坐在他腰上自上而下地看着他。 “我好像没说什么吧?” 少年一脸震惊地看着她,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慕歌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腰上,笑吟吟地看着他:“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初中学过的!” 盛明辉有些尴尬,他初中仗着脑子聪明基本不听课,生理课也给睡过去了,完全没印象。 而且过去的十几年里他从来不开窍,平时那帮男生开黄腔,盛明辉嫌烦每次都让他们闭嘴,久而久之,他们就不敢在盛明辉面前开黄腔了。 盛明辉平时十分嫌弃自己那玩意儿,还觉得整天弄脏床单非常不卫生,每次都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等着它自己下去。 可以说,他这十几年来基本都没碰过自己那东西。 因此对于这方面的知识,盛明辉几乎只能凭借本能。 这次来之前他看了好几部片子,可是越看越恶心,盛明辉干脆不看了,到时候让慕歌主导,问就是不会! “盛明辉,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慕歌俯身靠在他心口处,舔了舔他的喉结,盛明辉浑身紧绷,眼神都变了。 他喉结上下滚动,反应十分剧烈。 “你看,我一挑逗你,你就会起反应。这说明你对我有欲望。” “如果你对我没欲望,”慕歌点了点他的喉结,脸上出现惋惜的神色:“那就说明,你不行,或者你是个gay。” 当然,这些都是建立在他喜欢她的基础上。 对着不喜欢的人,也不会有欲望,下半身思考的种马除外。 ......还有一种,就是那种经受过特殊训练,十分能忍的军人。这种就不说了,反正一般人也遇不到。 盛明辉轻喘着,手背挡住眼睛,憋得自己脸通红,最后他对坐在自己敏感部位还一直盯着他的女朋友求饶道: “别弄我了,我真的要忍不住了!” 感觉到屁股后边让人心惊胆颤的东西,慕歌立刻从他身上下去。 盛明辉急促地喘了一口气,慢慢坐直身体,低着头浑身气压很低。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慕歌都没敢跟他说话,一直玩手机打发时间。 盛明辉双腿交叉掩饰着自己的不自在,过了好久才平静下来。 艹,他怎么这么厉害,这么久才好? 慕歌胡思乱想着,眼神却死死地钉在手机上不敢乱看。 她就是稍微教一教他生理课,他怎么整个人都变得和之前不太一样了? 有了欲望,所以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少年了? 慕歌眼角余光悄悄注视低气压的黑发少年,眼睁睁看着他从满脸欲望到压抑忍耐再到逐渐平静。 ——非常性感,也很危险。 啧,看来晚上要分房睡了。 盛明辉不知道慕歌的想法,用力压下心里那些肮脏的想法,努力恢复之前单纯的模样,然后看向慕歌讨好道:“我们去滑雪吧,也可以泡温泉。” 他有点小心翼翼的,都不敢扑过来亲亲抱抱了。 好可怜哦,可是和她有什么关系? 慕歌天性敏感,十分容易察觉到别人对她的态度。 尤其是面对喜欢她的人。 盛明辉的态度想法和做法,慕歌不说完全了解,但是基本可以凭直觉察觉到他下一步的计划,也能精准地猜测到他的心理活动。 就像这次在一起睡,慕歌十分肯定,如果她不主动,他就算是憋死也不敢碰她一根手指头。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但是慕歌天生就有这样的技能。当然,这也和她自小父母离异导致她心思敏感的童年经历有关。 像她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彻底爱,不,喜欢上一个人。 她永远会给自己留一条退路,就算是感情她也会下意识压抑自己,不让自己陷入那样卑微的境地。 说她凉薄也好,冷漠也罢,她不会改,也改不掉。 慕·冷心冷肺·歌看了他一眼,随意点头:“好啊。” 两人穿好滑雪服,跟着当地导游或者说酒店给配的保镖一起来到了山上。 放眼望去,入目一片白色,而远处,则是白色下苍劲的绿色。 这是一座非常有名的山,是网上夫妻必选蜜月地的第一名。 盛明辉想着他俩虽然还不是夫妻,但是情侣嘛,四舍五入也是夫妻了,再加上这里治安很好,也从没有发生过什么灾害,所以盛明辉就定下了这里。 “我们一起滑!” 盛明辉扶着慕歌的手,两人大笑着冲下山。 “哈哈哈哈......” 白茫茫的雪地上,少年少女躺在一起,头靠着头,十分亲密。 “喜欢我吗?” “喜欢。” 慕歌满脸笑意,平日里总是淡漠的眼睛也染上了温度。 盛明辉真是个心机boy,他知道慕歌没什么安全感,所以每天问她喜欢不喜欢他,听在慕歌耳朵里,就相当于他每天都在跟她告白。 这种举动,给了慕歌很大的安全感。 “你怎么这么好啊?” 慕歌的声音很轻,注意力时刻都留在她身上的盛明辉却还是听到了。 他咧开嘴笑得十分快乐:“那你也要对我好一点儿!” “比如,打消今晚要分房睡的念头。” “好不好嘛,慕歌,女朋友?qaq” 刚才在房间里盛明辉紧张得不行,所以什么都没察觉到,可是出了房间,盛明辉立刻察觉到了慕歌平静表面下对他有些疏离的心思。 看来早晨的事情还是让她不舒服了。 所以她想分房睡? 这可不行! 如果今晚真的分房睡,那下一步是不是就是感情淡了,然后慢慢地她就不喜欢他了,再到最后,她不想和他在一起了? 那他怎么办? 不行,这件事必须要从源头解决! 盛明辉下定了决心,在慕歌笑得最开心的时候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来,希望她能考虑一下。 慕歌可疑地沉默了一下,满脸正直坚决否认:“我没这么想过!” 盛明辉“啧”了一声,满脸怀疑:“真的?” 慕歌努力让自己的声音真诚一些:“嗯嗯。” 盛明辉偷偷勾了勾嘴角,然后若无其事地恢复原来的表情:“噢,那我错怪你了。” 慕歌理直气壮地没说话。 她还是有一点点心虚。 不过盛明辉是计算机成精了吗,怎么这么敏锐? “你这样不累吗?” 慕歌语气有点淡。 她心思很敏感,时刻在变化,甚至自己有时候都把握不准自己在想什么。 热恋期的时候,盛明辉乐此不疲地猜测她的情绪,处处迁就她;可是再过一段时间,还是要和热恋期一样每天猜测她的情绪和时刻注意她的心理变化,他肯定会觉得很累。 听到慕歌的话,盛明辉爬起来将她抱在怀里:“这有什么累的?这不是本能吗?” 她凭本能感知他的情绪,衡量是否要和他在一起;而他也凭着本能和她磨合,希望她渐渐将他放在心里。 这中间的过程,两个人都在付出,两个人也同样是在磨合。 等到时间长了,他们心里都有对方,也很熟悉对方的一举一动时,就说明他们磨合成功了。 只要一个眼神,他们两个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带着一些距离慢慢磨合了。 到那时,他就要考虑两人什么时候举办婚礼了。 谈恋爱就是这样,一开始只是微弱的好感,然后随着相处经历一些事情了解对方的脾气性格加深喜欢,再经过岁月沉淀坚定地选择对方。 盛明辉想和慕歌永远在一起,那么他就要找到一条两人都可以走下去的路。 至于这条路上所有的艰难和苦涩,他愿意全部吞下去,让她安心走过他留下的春暖花开。 “我越来越爱你了,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他紧紧地抱着她,直白滚烫的感情倾涌而出:“时刻观察你,时刻注意你,时刻猜测你的想法。我觉得不累,很快乐。” “如果哪一天你连自己的想法都不愿意让我猜,那我才真的要哭了。 因为那说明,你对我一丁点儿感觉都没有了。” “而且,你不是也在一直时刻猜测我的想法,越来越把我放进心里了吗?” “女朋友,我说的对不对?” 看着他有些青涩却已经显露出未来成熟的脸,慕歌久久无言。 他说喜欢她,她知道,但也只是以为是少年直白单纯的青春。 他越来越粘人,她纵容了。因为她喜欢他的粘人,她也愿意时刻和他在一起。 他说越来越喜欢她,她没放在心上。因为她不确定未来,也不知道他们以后会是什么模样。 可是她没有想到,他居然想了那么多,那么远,那么地让人无法不感动。 “我没想过那么远......” 这是慕歌在盛明辉面前第一次表现得语无伦次,十分慌乱。 “我...我是喜欢你的......但是......” 但是她只是觉得“今朝有酒今朝醉”,至于明天......无论怎样,反正她都不会受伤。 盛明辉目光温柔又包容,他轻吻着慕歌的嘴角,声音带着安抚:“嗯,我知道,我都知道啊。” 知道你没有那么坚强,知道你被全世界抛弃过,所以患得患失,不得不装得清风云淡来伪装自己。 “没关系,我比你坚强,比你有力量。” “你没有力量,我给你。” 慕歌一直没说话,趴在盛明辉胸口上。 盛明辉等了又等,最后低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慕歌哭了。 她哭的时候没有声音,眼泪却仿佛汇集了她所有无法说出口的难过和脆弱,盛明辉看得心都快碎了。 少年慌慌张张地为怀里的少女擦眼泪,可是越擦越多,少年急得眼角发红,自己也快哭了。 最后少年怜惜地吻了吻少女的额头,他抱起少女,走出白茫茫的雪地。 他的脚印很深,因为承载了两个人的悲欢。 白雪无声,依然那样美丽。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两更,一更0:00,一更21:00。 高考继续加油^0^~ 第 13 章 慕歌哭了很久,最后在盛明辉的怀里沉沉睡去。 盛明辉看了她一夜,眼神温柔地不像话。 接下来的几天,慕歌解开了心结,销毁“保证书”和手机里的录像,开始真正地接受他。 “不怕我以后报复你啊?” 盛明辉笑着问她。 “你不会的。” 慕歌摇头,靠在他心口。 他不是那样卑劣的男人。 “嗯哼,我才不会呢,我永远不会和你分开的!” 盛明辉抱紧慕歌,脸上的表情十分得意。 慕歌听不得这些直白的情话,仰头堵住他的嘴...... 后来,两人手牵着手慢慢走过美丽的小镇街道,靠在一起看着太阳从东方升起,还羞涩地一起泡了温泉,更在缆车到达山巅时互相亲吻对方...... 两人的合照每天都被盛明辉发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寒假无所事事的朋友们吃了成千上万吨的狗粮。 两人的甜蜜所到之处,一片“单身狗”的哀嚎。 简直听者伤心闻者落泪,造孽呀! 欢乐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慕歌和盛明辉在过年前一天回了国。 大年三十晚上,慕歌被白母的助理接到了白家老宅。 在这里,慕歌第一次这么早看到白母。 白母的名字是白晚晴,虽然名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但是她的性格坚韧十分好强。 在当年白家激烈的遗产争夺中,白母成了最后的赢家。 她是个工作狂,一天比一天气场强大,基本不回家。 也是因为这样,她和自己孩子的感情十分淡薄。 “来了?” 即使是大年三十,白母依然是精致的妆容和干练的职业装,像是下一秒就可以去参加董事会。 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气场强大攻击性极强的美。 白慕歌却长得不像她,反而像极了温柔内敛的白父。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相同的五官,白父看起来清风朗月温柔出众,但白慕歌看起来就毫无特色,十分不起眼。 慕歌觉得大概率是路人甲光环在作祟,毕竟是平平无奇的路人甲,谁见过路人甲比主角还漂亮? 看到女儿那张像极了亡夫却十分不出彩以至于泯灭众人的脸,白母面上冷淡,眼里却满是复杂。 “嗯,妈妈。” 慕歌进门后就听到了白母的声音,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了声“妈妈”。 换好鞋,慕歌背着书包上楼,白母没有叫住她。 因为长年累月的避而不见,她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儿交流了。 等慕歌上去后,白母浑身的气场才泄下来,她靠在沙发背上,闭上眼叹了口气。 这孩子变了,看着她的眼神再也没有以前那样亲近和渴望了。 慕歌上楼进入自己的房间,关好门开始收拾衣服。 她没拿书,因为大概率她只会在这里住两天,白母也是。 白母走了,她就可以回自己家再写作业。 慕歌的房间很大,也很整洁。 即使慕歌一直不住在这里,佣人们也还是一直把慕歌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 收拾好衣服,慕歌开门打算下楼的时候,手机响了。 慕歌脸上立刻挂满了笑容,是盛明辉的视频通话。 “慕歌。” “嗯?” 慕歌靠在墙壁上,墙壁是特制的,可以制冷也可以制热。 现在是冬天,墙壁制热,慕歌靠在上面,整个后背都暖洋洋的。 “你这是在哪儿?” 盛明辉也是满脸笑意,和慕歌一样,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对方所处的环境。 慕歌扫了一圈他背后的卧室,笑眯眯地回答道:“是老宅,过年回来,初二走。” “噢噢噢。” 盛明辉点点头,使劲瞥慕歌屏幕里的边边角角,可是慕歌靠在墙上,他能看到的也就是墙壁和慕歌手边的花草,其他啥也看不到。 慕歌注意到了他的动作,摄像头开始转移:“想看我的房间就直说,看看你眼里的失望都溢出来了。” 盛明辉“嘿嘿”笑着,也不反驳,随着摄像头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慕歌的房间。 这是个浅紫色的十分明显的女孩子的房间,床头上方贴着动漫人物的壁纸,地上铺着地毯,窗帘和被子都是浅色的,一看就会让人的心平静下来。 因为房间的主人不经常住,生活化的气息很少。 盛明辉看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 看来紫金小区那里才是慕歌真正承认的家。 这样说起来,其实他早就去过她家了,还进过好几次她的房间。 盛明辉心里很高兴,因为这说明慕歌是真的在接纳他,喜欢他。 毕竟连慕歌唯一承认的朋友叶珊珊,都没进过慕歌家,但他去过了,还去了好几次,嘿嘿嘿。 慕歌的房间看完了,盛明辉“礼尚往来”,也给慕歌介绍自己的房间。 盛明辉的房间是典型的男生的卧室,篮球球鞋还有其他运动装备都摆在墙壁上的橱柜里,壁纸是黑白两色,被子和地毯也是黑色的,满是性冷淡风。 不过房间很干净,没有慕歌想象中的乱丢乱扔。 “这是我第一个篮球,是我妈送的。” 盛明辉举着手机给慕歌介绍他的过去,“当时我才5岁,因为篮球被钉子扎破了没法再踢,我还伤心了好久。后来我妈想办法给我补好了篮球,放进了柜子里。” “这是我以前看过的书,我看的比较杂,什么名著历史怪谈小说,还有各种各样的网络小说......我都看。因为我不喜欢那些小小年纪就满脑子黄色思想的家伙,所以每次聚会,我都早退回家看书。” “这是我十五岁生日的时候我爸送我的变形金刚,我那时候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不应该再喜欢小孩子喜欢的东西。所以表现得没那么高兴,我爸有些失落,还特意跟我道了歉又补了礼物......” “球鞋是邵峥嵘和黎阳送的,说我长这么大居然连双像样的球鞋都没有,简直丢了他们校园王子的脸。拜托,都什么年代了,还校园王子?简直笑死......” “这个金牌是一次书法比赛获得的。当时那个书法协会会长死活拉着我想让我入会,说我是书法界难得一见的好苗子。我拒绝了。嘿嘿,人家才12岁,还是个宝宝呢。” “......” 通过盛明辉的描述,慕歌脑海中勾勒出了一个备受父母宠爱和朋友一起健康快乐长大的小男孩的形象。 爸爸严肃却很慈爱,妈妈温柔却不会一味溺爱,小男孩有时候也会调皮捣蛋,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个合格的乖巧宝贝。 小男孩也有好几个一起长大的朋友,他们了解对方,经常吐槽对方,感情很好。 他很幸福,她听着都感觉到幸福了。 屏幕里的少年神采飞扬,一直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以前的事情,从出生到现在,他想和她分享完整的自己。 少年说得高兴,少女也很给面子,随着他点头或是欢笑。 ——这一幕被偶然经过慕歌门前的白母看到,但她什么都没说,而是体贴地关好门下了楼。 慕歌还不知道自己被白母撞破了恋情,手机一直在通话。 最后说到没话说了,两人也舍不得挂断,只是安静地看着对方,诉说思念。 “砰砰砰!” 三十晚上的烟花将两人唤醒,慕歌回过神儿来,有些不舍地说了拜拜先挂断了电话,之后笑着下楼吃饭。 白母安静地坐在餐桌前,像是一具沉默的雕塑。 慕歌没有看她,坐下开始吃饭。 对于不相干的人,慕歌一直都采取忽视的态度。 前两年白母也在忽视她,可是今年不知道怎么了,安静吃完年夜饭后,慕歌想上楼的时候白母叫住了她。 慕歌脚步顿住,转身回到沙发上。 “什么事?” “你谈恋爱了?” 白母沉默了一会儿才问道。 慕歌点头,脸上没有慌乱和紧张,只有漠不关心的平静。 白母心情复杂,知道女儿彻底和她离心了。 没什么后悔的,毕竟当初她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 “你很喜欢他?” 没有问他对你好不好或者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白母只问了慕歌喜欢不喜欢那个男孩。 听到白母的话,慕歌眼神警惕起来。 怕她找盛明辉麻烦,慕歌脸色严肃,直视白母认真说道: “很喜欢,我从未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以后不知道会怎么样,但是现在我确定我非常非常喜欢他。” “你不用这么警惕,我不会干涉你的事情。” 白母苦涩地笑了笑,“你以前也从未干涉过我的事情,不是吗?” 这倒是真的,即使白慕歌内心里再怎么抗拒白母找别的男人,但她从未企图干涉白母的决定,只是每次看到她和小情人约会都会很不开心。 因为白慕歌知道,白母是她的母亲,但也仅仅只是她的母亲。 她生养了她,至于白母其他的事情,她其实无权干涉。 慕歌来了之后更不在意了,她本就对白母没什么感情,不讨厌她,但是也喜欢不起来。 听到白母的话,慕歌沉默了下,脸上的警惕消失了一大半。 她笑了笑:“嗯,谢谢您。” 这句道谢是真情实意的,因为像白母这样从不干涉孩子选择的父母,这世上应该是没有的。 就像慕歌前世那对父母,即使说着我们都不会干预你的选择,尊重你的任何想法。 可是到慕歌提出想出国的时候,他们两个还是联起手来不让她走,还说什么都是为了她好。 大概对于大人来说,孩子永远都是不成熟的,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应该让孩子走到正确的道路上。 要慕歌来说,这就是双标啊。 孩子有自己的想法,这个想法和大人的想法相违背,这时大人就理所当然地觉得是孩子错了; 而大人平日生活工作的时候,也会有和别人意见不一样的时候,可是这个时候,他们会反思自己,是不是自己真的错了。 看,这就是双标,理所当然的掌控欲,让人恶心。 慕歌厌恶极了自己那对永远说话不算话的父母,所以拼命地努力,想通过高考逃到一个没有他们的地方。 可是来到这个世界,慕歌又想回去,至于回去以后做什么,慕歌也不知道。 人性就是这样,矛盾复杂。 算了,不想了,她还有十辈子的时间,来慢慢平复自己原生家庭的不幸。 大概等回到现实世界的那天,她就可以真正的放下了吧。 “那我上楼了,新年快乐。妈妈,晚安。” “新年快乐,晚安。” 目送慕歌上楼,白母依然一人坐在安静的客厅里。 这样就很好了,她们两个都该走出那个男人留下的阴影,拥抱自己的人生。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第 14 章 第二天下楼,慕歌没看到白母,不过很快助理就打来电话,告诉她白母回公司了。 慕歌表示知道了,收拾东西回到了紫金小区。 盛明辉从大年三十开始,一直到开学前的正月十五都没法儿出来。 他要待在家里拜年和等着别人拜年,还有圈子里大大小小的聚会,他是盛家人,又即将成年,没办法不去。 当然也可以去了露一面就回来,可是他住的地方不是那么轻易出来的,尤其是过年街上人最少最危险的时候。 思来想去,盛明辉只能遗憾地告诉慕歌自己没办法陪她了。 慕歌表示理解,自己待在家里白天写作业,晚上看电影,悠闲地度过了寒假最后半个月。 十五晚上,盛明辉给慕歌打了视频电话。 刚接通,盛明辉委屈又不满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白慕歌,你都不想你男朋友吗?” 慕歌面色不变,固定好手机继续看电影:“想了,但是你又出不来,我也没办法。” 盛明辉简直气死了! 他在这儿呢,她眼睛还看着电脑屏幕! 难道他长得不比电影里的那些货色帅吗? 越想越气,越气越想。 可是看屏幕那边侧脸温和完全不想搭理他的慕歌,盛明辉气着气着就哄好了自己。 确实是他不好,过完年也没法儿出来,不能去陪她,而且平常打电话她都是秒接,应该没心思注意别的什么人。 算了,原谅她了。 “看的什么电影,咱们一起看吧!” 慕歌看得正上头,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然后把摄像头对准电脑。 盛明辉躺在床上,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和她一起看。 慕歌看得是无限流电影,就那种时刻在死人,但你和你的队友还是要齐心协力共同闯关的无限世界。 “我觉得这个宅男神色不对劲,刚才看到那个女人尸体的时候,宅男虽然表现得很惊慌,可是他眼镜后边的眼睛很平静,就像看惯了这样的场面,或者早就知道这个女人会死!” 盛明辉边看边猜测。 慕歌点点头,又突然意识到他看不到,然后出声附和了一句:“嗯。” 盛明辉得到了女朋友的反馈就高兴了,继续巴拉巴拉地猜剧情,慕歌也不嫌他烦,边认真听边仔细看。 看到最后,凶手果然是盛明辉猜的那个人。 “怎么样?你男朋友脑子还是不错的吧?” 是很不错,就跟提前看过了一样。 “你以前真的没看过吗?” 把摄像头转过来,慕歌随口质疑了一声。 哪成想,盛明辉被女朋友敷衍了半个月的怒气就上来了: “我当然没看过!你怎么可以怀疑我?!” “你敷衍我了半个月我也没说什么,可是你质疑我的诚信,我就很不开心了!” 看盛明辉气得眼睛都红了,慕歌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立刻卖乖道歉。 “嗯嗯,对不起,我错了。” “对不起嘛,男朋友。我就是随口一问,你看没看都不耽误我喜欢你!” 慕歌一用那种可怜的眼神看盛明辉,盛明辉心里的气就全没了,更何况这次她还犯规,用那种语气说喜欢他。 啧,好吧,那他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她了。 但盛明辉眼睛还是有点红,那眼神恨不得透过屏幕死死地抱住她,然后将她亲得说不出话来。 “你等着,明天早晨我就去找你!” 忍忍忍,他快憋成千年老王八了! 明天就能出去了,看他怎么收拾她! 看到盛明辉快要烫死人的眼神,慕歌忍不住双腿发软。 完了完了,这家伙快疯了,今晚上要早点睡,不然明天根本应付不来。 “那就睡觉吧,明天早晨见。” 慕歌装得很淡定,在盛明辉直白浓烈的目光里挂了电话,然后放空大脑开始睡觉。 她错了,不该在盛明辉没办法出来的时候放松警惕敷衍他,偶尔还撩拨他。 看吧,报应来了。 唉,不想了,睡觉。 * 第二天慕歌还在睡眠中就被盛明辉从浅到深狠狠地吻住,慕歌挣扎不了,被他摁在被子里亲了整整半个小时。 最后,两人躺在床上,抱着对方大口喘气。 盛明辉死死地抱着她,边亲她边说自己这半个月是怎么过来的,还指控慕歌狠心。 慕歌安静听着也不插话,只是抱紧他的脖子表示安慰。 接下来的寒假最后两天,盛明辉就像个跟屁虫,一直粘在慕歌身后。 无论她做什么,他都要抱她亲她,但他又特别有分寸,在慕歌想发飙之前就会停下。 慕歌想气气不起来,想说什么又被盛明辉念念叨叨翻旧账,最后只能随他去了。 两天的时间很快,转眼到了开学。 步入高三下半学期,大家都开始紧张起来。 慕歌和盛明辉也开始紧张起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有时间就腻在一起,而是和大家一样,开始抓紧每分每秒学习。 不过在学校没时间见面,两人晚上回去会通电话互相加油,鼓励对方,一直坚持着,坚持到最后。 三月初,一模;四月初,二模;五月初,三模;五月下旬,四模。 四次摸底考试后,高三年级的学生很快就迎来了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高考。 高考,不仅学校老师和家长关注,社会也很关注。 慕歌和盛明辉一起走进考场,开始考试。 高考结束后,所有人都欢呼着高三结束了,甚至有的学生疯狂撕卷子发泄自己这一年来的压力。 漫天飞舞的试卷中,盛明辉和慕歌站在一起,安静地说着话。 也不拘说什么,就是沉重压力后平缓的放松。 叶珊珊走过来,问他们俩要不要参加晚上的毕业典礼。 毕业典礼是大家一起办的,还会邀请老师和同学们,最后聚一次。 慕歌还没说话,她和盛明辉的手机都响了。 盛明辉的手机上是盛父发来的消息,说一会儿有司机来接他,也顺便接着他的小女朋友。 慕歌的手机上是白母发来的消息,说跟着盛明辉一起回来就行,有事要说。 看语气,慕歌就知道白母有十分重要的事情要说,所以两人同时拒绝了叶珊珊的邀请。 叶珊珊有点儿惋惜,但也看出来两人有事,所以没再说什么。 不过临走的时候,叶珊珊悄咪咪给慕歌发了一个视频,视频很长,一直在缓存,慕歌更关心白母要说的事情,就放着视频让它自己缓存了。 司机带着慕歌和盛明辉来到了军区大院,车子畅通无阻,慕歌看着窗外,微微皱起眉。 “没事,我在。” 盛明辉一直握着慕歌的手,看她皱眉轻吻了下她的嘴角。 慕歌看着盛明辉担心的目光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很快,盛家到了。 两人牵着手走进别墅,客厅里是满脸严肃的白母和盛父盛母。 慕歌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盛父盛母,这是第一次见到真人。 盛明辉的五官和他爸妈长得不像,但眼睛却和盛父的一模一样。 盛父盛母和白母久居高位,即使尽力放松,三人身上还是带着一种异于常人的气场。 看到两人坐下,三个大人将桌上的三个日记本递给他们。 慕歌接过来,发现日记本的主人名字,是白慕歌记忆里最爱的父亲、也是造成她童年阴影却又早早过世无法弥补她的人:高川。 慕歌没着急看高川的日记,而是看向盛明辉手里的两本日记,那两本日记上分别写着两个名字,一个是秦晴,一个是盛厉川。 慕歌知道盛父叫盛厉海,那这个叫盛厉川的人,和盛父是什么关系? 秦晴,白晚晴。 高川,盛厉川。 是她的错觉吗? 为什么有一种狗血的感觉扑面而来? 还没等慕歌整理明白自己的思绪,盛父率先开口。 他看着盛明辉,眼中满是沉痛:“明辉,我和你妈不是你的亲生父母,准确来说我们是你大伯大伯母。” 慕歌惊讶地看向盛父盛母,盛父红了眼回忆往事,盛母却早已捂着嘴哭泣,她很伤心,但看着盛明辉的目光却满是疼爱和担忧。 至于白母,白母也罕见的红了眼眶,看着慕歌的神色十分复杂。 “你亲生父亲是我弟弟,盛厉川。” “你亲生母亲,是另一本日记的主人,秦晴。” 扔了一个大雷后,盛父没敢看盛明辉的表情,而是看向慕歌: “你的父亲高川,在二十年前,是秦晴的初恋。” “他们相爱多年,却在回国后遭遇车祸,都失忆了。” “更巧合的是,本该和对方相亲的白晚晴女士和小川,分别遇到了失忆的高川和秦晴。” “后来……” 后来大家一起上演了一场失忆认错白月光、恢复记忆后面对爱人和孩子痛不欲生、不知如何抉择的戏码呗。 慕歌合情合理地猜测着,还自动补全了后续剧情。 她就知道,狗血虽迟但到! 不过她不是正主,没有那些多余的情绪。 她看向盛明辉,看到盛明辉失落地低着头,额前碎发遮住了他的表情,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不过察觉到两人相握的手被抓紧后,盛明辉眼睛转了转,悄悄侧着脸露出眼睛看向慕歌,却正好可以不让三个大人看到他脸上的表情。 他捏了捏慕歌的手心,俏皮地对着慕歌眨了眨眼。 慕歌清清楚楚地看到,盛明辉的眼睛里压根儿看不见任何一丝伤心和震惊。 慕歌:...... 他不会早就知道了吧?! 第 15 章 不管盛明辉是什么时候知道的,看到他不伤心,慕歌更能稳得住了,当然,面上功夫还是要做的。 慕歌仔细看完了高川的日记,又和盛明辉换着看完了秦晴和盛厉川的日记。 高川是个画家,天赋及其出众。他在幼年被一对不育的夫妇收养,自此踏上了画家的道路。 秦晴是个钢琴家,秦家是暴发户,有了钱,再加上女儿长得漂亮看起来就是文化人,所以秦家人就开始在秦晴身上投资,而秦晴也不负所望,小小年纪被许多老师称赞钢琴天赋十分出众。 两人在高中就相爱了,但秦晴十分了解自己家人的爱慕虚荣,他们绝对看不上高川这样空有天赋却没有任何身家的男人。 因此两人相爱一瞒就是好多年。 后来两人都收到了国外一所艺术名校的通知书,两人一起出国,在那个浪漫的校园里度过了美好的七年。 这样算下来,两人相爱了整整十年。 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呢? 这十年,他们一起登上事业的高峰,一起走过风风雨雨。 他们早已将对方融入骨血,如果未来没有对方的参与,他们两个也不过是两具行尸走肉。 毕业那天,秦晴被秦家人紧急召回,秦晴告诉高川,回去她就和家人坦白,她只会和他在一起。 高川信了,在国外等了三个月,可是等来的却是一张结婚请柬,请柬上新娘的名字是秦晴。 他待不住了,连夜坐飞机回国,却在赶往秦晴婚礼的路上出了车祸。 更糟糕的是,一直知道两人恋情并十分支持的高家父母,也在得知儿子回国急忙赶往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高川命大活了下来,但他被撞击到了头部,忘记了以前的一切。 他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催促他,说要找什么人。 恰好这时,高川遇到了刚成为白氏ceo意气风发的白晚晴。 白晚晴对高川一见钟情,一直追求他。 高川一开始不想接受她,但是,在美丽的琴房中,白晚晴笑着弹钢琴的样子和他心里的那道影子渐渐重合了,高川便以为白晚晴就是他一直要找的那个人。 他们结婚了,很快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女儿三岁生日的时候,高川和女儿玩捉迷藏,小孩子跑着跑着不知道跑到了白家大宅的哪个地方,她有点儿害怕,藏进一个黑暗的小屋里。 小女孩颤抖地叫着爸爸,希望无所不能的爸爸来救她。 可是她最爱的爸爸来不了了,因为高川下楼时不小心跌下楼梯撞到了脑部,突然想起了一切。 他忘记了自己的孩子,疯了一样地去他和秦晴当年约会的海边的秘密小屋。 高川到的时候,秦晴也在那里。 两人抱在一起,哭得绝望又悲伤。 秦晴当年被秦家人骗回来,让她去和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相亲。 秦晴不愿,秦家人就将她锁在房间里不让她离开,秦晴打破了窗户逃出来,却在慌乱中跌落山崖,恰好遇到被坐在林地里画画的盛厉川。 盛厉川是特种兵,常年在边疆执行任务。 他有个战友,因为救他死于非命。 为了纪念自己的战友,盛厉川学会了战友最喜欢的画画。 退役后,盛厉川经常去一些荒郊野岭采风画画,这次恰好救了跌落山崖的秦晴。 秦晴跌破了头,失去记忆,却没有忘记一开始看到的静坐画画的盛厉川。 她醒来的时候,将心中的那道影子认成了盛厉川。 盛厉川也喜欢这个脆弱美丽的姑娘,于是推了盛厉海给他安排的和白晚晴的相亲,和秦晴结婚了。 两人婚后很幸福,很快有了一个儿子。 秦晴经常头疼,无法照顾孩子。 盛厉川大嫂顾芬不孕多年,十分欣喜地将孩子带过来自己照顾。 孩子十分亲近顾芬,再加上盛厉海所处的职位也需要一个孩子来稳固自己的家庭和政治地位,所以和秦晴盛厉川商量过后,这个孩子被过继给了盛厉海和顾芬,成了他俩的儿子。 孩子三岁生日的那天,秦晴突然陷入了昏迷,醒来后她泪流满面,开着车去了海边的秘密小屋。 在那里,她见到了三年后的自己真正的爱人。 盛厉川是高级军官,他和秦晴是军婚,再加上盛厉海正处于换届的波澜中......秦晴想和盛厉川离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高川这边,白晚晴事业有成,家庭美满,是白氏面对大众的一块完美的招牌。即便高川提出离婚,为了公司,白晚晴目前也不可能同意。 再加上秦家人暗地里操控了当年高父高母的车祸,还有高川回国时的车祸...... 他们两个之间永远隔着高父高母的两条性命,这样的他们,即使离了婚也不可能在一起了。 绝望的两人留下自己的日记,一起跳海自杀了。 白晚晴那天去公司开会,抱着鲜花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昏迷在偏僻小黑屋里的女儿。她将女儿送去医院,开始寻找莫名失踪的丈夫。 盛厉川那天去医院询问妻子经常头疼的病情,回来时也发现了妻子的失踪。 两人循着线索找到了自己的丈夫/妻子留下的日记,终于明白了一切。 如果当初他们没有遇到秦晴和高川,如今的他们,可能就是一对夫妻了。 可惜造化弄人,当初的差一点儿,就成了物是人非的一生。 白晚晴大受打击,可是却不知道该怨恨谁。 认清现实后,白晚晴和盛厉川一起为高川和秦晴准备了葬礼,将两人的墓碑合在一处。 之后白晚晴将自己全部的精力放在事业上,同时她也根本无法面对长得越来越像高川的女儿。 她成了工作狂,一年365天有360天不着家,和女儿的感情越来越疏远。 盛厉川回了边境,疯狂做任务,终于在一次危险的任务中为了保护队友壮烈牺牲。 白晚晴和盛厉川当初联手瞒下了秦晴和高川一起自杀的事情,直到盛厉海上位,换届结束后,盛厉海和妻子顾芬才知道一切。 可是已经晚了,弟妹自杀,弟弟牺牲,只剩下了三岁的盛明辉。 活着的白晚晴和盛厉海都无法面对对方,因为看到对方就会想起惨痛的过往,因此两人默契地将白慕歌和盛明辉隔开,一个在公立学校,一个在国际学校。 就这样,十几年下来,两家人即使在正式场合遇到也当做不认识。 白慕歌和盛明辉更是从未见过对方。 直到住院住得要发霉出去遛弯儿的慕歌,救了重伤的盛明辉。 他们这两条本该永远平行的线开始缠绕在一起,谁也无法阻挡。 一开始的时候,盛父盛母和白母特意隔开了两人的联系,甚至尽量模糊对方的存在。 可是谁知道盛明辉能耐心潜伏好几个月,就为了找到白慕歌的名字。 他和他爸爸一样,只要想做的事情,无论别人如何阻拦,他们一定会去做。 就像当年盛厉川被盛厉海拦着不让他当兵的时候一样,即使差点儿被大哥打断腿,他也死活要去部队。 盛厉海觉得秦家人不是什么好人,想查一查秦晴,盛厉川死活拦着不让查。 或许他也知道,这样美丽姑娘的过往中,一定有她爱的人,但那个人,从来不会是他。 他只是想赌一赌,赌赢了是一生,输了也是一生。 白晚晴也是这样想的,无论高川以前如何,如今他说爱她,她便相信。 盛明辉和白慕歌开始有了交集,并越来越亲密,发展到最后,白母和盛父盛母已经明白,没有人可以再分开他们两个了。 所以即使过年的时候发现了两人的恋情,三个大人都默契地不打扰,而是高考结束的当晚,让他们两个知道了上一辈的事情,不要发展到最后,又开始心生怨恨。 “......我想自己静一静。” 盛明辉声音沙哑道。 少年看起来很颓废,完全无法接受自己听到的事实。 盛父盛母心疼坏了,赶紧点头答应了。 “明辉,不管怎么样,我们一直都是你的父母。” 听到盛父盛母的最后一句话,盛明辉脚步顿了顿,还是低头拉着同样沉默的慕歌上了楼。 客厅里的三个大人正沉浸在悲伤中,即使对盛明辉想自己一个人静一静却还要拉着慕歌的举动有些不解,但是如今正难过的三个人,谁也没有多余的心力,去想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第 16 章 慕歌沉默着,和盛明辉一起上楼进了他的房间。 到房间后,盛明辉跟楼下那个大受打击的少年完全不一样。 他迅速跳起来锁好房间的门,然后抱着慕歌倒在床上,还舒服地呻.吟一声。 “老掉牙的狗血爱情故事,听得我耳朵疼。” 慕歌满头黑线,把他的脸扒拉过来仔细看了看,发现这人脸上居然一丢丢难过都没有,他和她一样,平静地仿佛置身事外。 “......为什么你会是这个表情?” 慕歌想不明白,一般人不说震惊,叹息和沉默总该有的吧? 他居然这么平静,平静地不像个正常人。 盛明辉任由她扒拉自己的脸,听到慕歌的问题才诧异挑眉:“我这就是正常人的反应啊!” 他确实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但是他是他爸妈养大的,记忆里根本没有秦晴和盛厉川的存在,听着他们的故事完全没有代入感,甚至还想吐槽。 他都没见过他们,要说一上来就有很深厚的感情,谁信啊? 拜托,又不是小说里的脑残角色,对两个没见过面的人都能有这样那样的怀念......额,可能那些脑残角色是在痛哭自己失去的两份遗产? 盛明辉撇撇嘴,有些郁闷:“我爸妈就是感情太充沛了,你妈也是。都过去二十年了,这件事情还有什么好难过的?” “盛厉川和白晚晴早在不愿意查探秦晴和高川的过往时,就该知道有这样的后果。” “既然心存侥幸,就不要在结果到来之时又装出一副无法接受的样子。” 像他们这样的家庭,别说结婚了,就是恋爱前都得查查对方的底细。 可是盛厉川和白晚晴就是不查,那么爱人恢复记忆第一时间抛弃了他们也是正常的。 要是说句不好听,他俩就是矫情啊! 人家有情人殉情了,你俩凑合凑合过呗,反正都这么自私。 说起来,要是白晚晴和盛厉川后来在一起了,说不定他和慕歌还能青梅竹马长大呢! 慕歌觉得,盛明辉说的好有道理。 说实话,她听完了这个悲剧爱情故事后第一反应是:他们四个脑子都有那个大病吧? 爱情是爱情,生命是生命。 爱情没了可以再有,生命没了可是真的没了! 既然恢复了记忆,就一起坚定决心回去和被自己认错的人道歉。 即使一开始白晚晴和盛厉川不能接受,可是时间长了,他们肯定会慢慢想通。 至于横在秦晴和高川两人之间的秦家人和高父高母,该送监狱的送监狱,该忏悔的忏悔,忏悔一年两年还是不能原谅自己,忏悔十年二十年总能好好过日子了吧? 慕歌觉得,如果高父高母还活着,肯定也希望自己一直祝福的儿子和儿媳妇可以活下去。 可是秦晴和高川这一路走得太顺了,没经历过什么挫折,心里承受能力太差,当“灾难”来临时,两人居然直接自杀了。 秦晴和高川跳海自杀了,成全了两人的爱情。 可是这件事却成了白晚晴和盛厉川心里永远都过不去的一个结。 他们喜欢的人宁愿自杀都不愿意跟他们坦白,这是多么不相信他们的人品啊! ——虽然白晚晴和盛厉川人品,确实不值得被信任。 但是这样一来,本来性格就很执拗的两个人会变得更加执拗,最后发生悲剧。 说白了,一切都是大家自己作的,所以尘埃落定的时候,谁也别怨谁。 慕歌想着想着,突然想出了一个大胆的脑洞,她转过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盛明辉问道: “你说要是白晚晴当初和盛厉川在一起了;或者他们四个本就走在自己应该走的爱情路上......” “那咱俩绝对青梅竹马,门当户对!” 盛明辉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不管是白晚晴和盛厉川后来在一起;还是他们两个从头到尾都只有对方。咱们两个绝对青梅竹马,门当户对!” 慕歌“嘿嘿”笑,靠在盛明辉怀里和他一起笑。 不对,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和盛明辉青梅竹马的应该是白慕歌。 不过慕歌也不在意这个,她心里清楚盛明辉说的是和她青梅竹马。 猜测就是猜测,都是现实中根本没有发生的事情,想一下还不行了?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的话,秦晴和高川应该会离开北市回国外定居;白晚晴和盛厉川在一起,我和你就成了重组家庭的......嗯,等等,咱俩谁的生日大?” 盛明辉思考了一下:“应该是我吧,我是七月一号上午出生的。” 慕歌闻言道:“我也是七月一号......不过是下午。” “啧,还真是你大!” 而且他们两个居然同年同月同日生! 盛明辉咧着嘴笑,亲了亲她的唇。 慕歌继续说:“我们就成了重组家庭的兄妹。” “按照白晚晴和盛厉川这种别扭的性格,他俩肯定要考虑个三五年才结婚,那咱俩到时候怎么着也得八岁了。” 八岁啊,人嫌狗憎换牙的年纪。 “不过我八岁的时候很安静,不太爱说话。” 盛明辉把玩慕歌的手指,接着她的话继续说下去:“我八岁的时候就很讨厌那些扑上来的小女孩了,如果是你的话,我绝对会觉得你很安静。” “然后因为同吃同住,我会慢慢喜欢和你在一起,再渐渐喜欢上你。” 慕歌摇头:“国家规定,重组家庭的兄妹或者姐弟不能结婚。” 盛明辉笑眯眯地看着她:“可是我已经被过继给我爸了!” 慕歌:“是哦。” 他俩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而且没有血缘关系。 “那如果一开始白晚晴和盛厉川在一起......” “感觉很大概率上我还是盛厉川的孩子。”盛明辉仔细想了想才说道。 他虽然长得和秦晴很像,可是脾气性格基本随了盛厉川。 如果再次投胎,按照脾气性格划分的话,他应该还是盛厉川的孩子。 “不过没关系,我也可以是秦晴的孩子,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好。” 盛明辉一点都不纠结,反正秦晴和高川结婚的话肯定要回国一趟,按照秦家人不肯放女儿走的尿性,秦晴和高川应该会在国内住一段时间甚至定居。 圈子里的小孩基本都会被送到国际学校,到那时他们两个还是会遇到,运气好的话可能还是青梅竹马,嘿嘿嘿。 听着他欢快的声音,慕歌忍不住嘴角上扬。 “你就这么肯定,再次投胎我还是会喜欢你啊?” “不喜欢我喜欢谁?” 盛明辉眯起眼睛,将慕歌压在床上挠她痒痒:“说,不喜欢我喜欢谁?” “哈哈哈,别挠了好痒!” 慕歌有个致命的缺点,浑身都是痒痒肉,所以她十分注意和别人的距离。 结果一次打闹的时候,盛明辉发现了她这个缺点,之后一次又一次挠她痒痒,真是烦死了! “喜欢你喜欢你,我永远都会喜欢你!” 慕歌受不住,忍不住求饶。 听到她的话,盛明辉心里舒坦了,干脆压下去吻她: “好喜欢你啊,慕歌,你喜不喜欢我?” “喜......喜欢唔......” 慕歌承受着他狂热的吻,完全拒绝不了。 接个吻都这么厉害,要是上.床的话...... 慕歌眼前一黑,按照小说男主的属性,他可能会达成“一夜七、八、九、十次”的壮举。 不会吧不会吧,盛明辉可是说过自己是正常人的! 慕歌下意识摸了把盛明辉的腹肌,在他眼神沉下来的时候小声bb:“盛明辉,你一次多久啊?” 盛明辉下边那玩意儿立刻支愣了起来,他喘着气再次吻上去:“你来试试就知道了。” 慕歌:“......” 不,我只想知道,还没想试! ...... 最后两人还是及时刹车,约定过了18岁生日后再说。 陪着盛父盛母和白母装了几天颓废忧郁的少年少女后,回过神儿来的三个大人这才发现,两个孩子眼里一点悲伤的神色都没有。 他们三个都哭笑不得,不过在听过两人的“道理”,想起两个孩子其实根本没怎么见过死去的三人,之后三个大人渐渐接受了慕歌和盛明辉的无动于衷。 仔细想想,如果他们有一对不负责任自杀的父母,从来没见过从来没听过,猛然间知道,肯定不会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尤其是慕歌,小时候被扔在小黑屋里陷入昏迷,导致她留下了极深的心理阴影,她不恨高川就已经够好了。 想通后,三个大人就彻底没了心结。 也因此,在两个孩子没告诉父母就戴上了订婚戒指并发了朋友圈,被周围人告知后才知道的时候,白母和盛父盛母都默认了。 不过两人18岁生日当天,白家和盛家还是为两人准备了一场盛大的订婚仪式,订婚的事情不容反驳! 慕歌和盛明辉也理亏,乖乖听从了安排。 在订婚典礼上互相为对方戴上戒指,之后在所有人祝福的目光里,慕歌和盛明辉拥抱着对方,互相亲吻。 ——路人甲和校草幸福又快乐,没有任何遗憾。 作者有话要说:  校园世界正文完,明天番外。 * 高考结束啦,恭喜嗷~ 番外 【后来】 18岁成人订婚典礼后,慕歌和盛明辉在几天后的晚上彻底成了“成人”。 要是问慕歌第一次的感觉,慕歌的回答是:不算疼,因为盛明辉前戏准备得很充足。但是过程就像是卫生条用了整整一晚上一直没被拿出来的感觉。 要是问盛明辉第一次的感觉,盛明辉的回答是:疼啊!别以为男的就不疼了,你试试被超级紧的东西死死裹住的感觉?谁试谁疼! 其实之前两人试了好几次,因为这样那样的心理和外部因素,都没成功。 后来,有次气氛刚好,两人还都喝了点儿的红酒,就借着酒意成功了! 成功一次后,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地非常成功。 正是年轻的年纪和身体,两人开了荤几乎时时刻刻黏在一起。 有了亲密接触后,两人之间的氛围更不一样了。 那是种单身狗看一眼就要被闪瞎的感觉,充满了暗示和挑逗,还有浓重的谁也插不进去的甜蜜氛围感。 两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旁若无人。 也因为这样,盛明辉的朋友圈被很多人屏蔽了,有时候聚会他俩去了,很快其他人就被撑跑了。 惹不起他们还躲不起吗?! 单身狗没人权啊! 再后来,慕歌和盛明辉上了同一所大学,两人都在外语系,同一个班级。 因为整天腻在一起,被大家亲切地称呼为“连体婴”。 不知道怎么回事,上了大学后,慕歌的脸渐渐变得越来越漂亮。 五官还是那些五官,但是看起来和之前的路人甲模样完全不一样了。 高中前的慕歌五官可以看出很好,可是凑在一起看起来就是一张很普通的脸,不然为什么北市一中的学生都说慕歌是路人甲? 可是上了大学,慕歌越长越好看,就像蒙尘的宝石被擦去了灰尘,变得夺目而璀璨。 而盛明辉,他从小帅到大,根本没把自己的颜值放心上。 可是慕歌一漂亮起来,追求者就多了起来。 盛明辉简直要被醋死了! 这些人是不是有毛病? 不知道人家有未婚夫,毕业后就会结婚吗? 往前凑往前凑,还往前凑? 看见一个往前凑的,盛明辉就上去“理论”一番,他会的语种还特多,七八种语言砸下来,没点儿文化的人根本听不懂。 所以渐渐的,男生们都知道白慕歌那个男朋友醋性大,语言种类多,只要你凑上去,他保准用世界各地各种各样的外语把你羞辱一顿,结果到头来你还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丢脸,太丢脸了! 渐渐的,有勇气凑上去被盛明辉尽情羞辱的男生越来越少。 当然,盛明辉长着这样一张脸,喜欢他的比喜欢慕歌的多多了。 但是没人敢去表白,因为入学第一天,盛明辉就在学校论坛开帖说他已经有了未婚妻,谁跟他告白他就送谁去警察局,罪名就是性骚扰。 女孩子都要脸,但是总有不以为意的。 在第一个不要脸的女生真的被他大张旗鼓送到了警察局后,其他人就都不敢了。 慕歌刚开始忙着学习,她前世也就只接触过英语,其他的语种连听都没怎么听过,更别说熟练掌握了。 所以开学后她扑到了自己的专业上,十分努力。 再加上男朋友这么优秀,会的语种这么多,她不努力能行吗? 所以每次下课慕歌都会特意让盛明辉帮她练习外语。 也正是因为慕歌一心学习,所以过了这么久,慕歌什么消息都不知道。 后来知道男朋友的壮举后,慕歌特意上了学校论坛说自己已经有了未婚夫,希望别有心思的人把目光放在别人身上。 如果明知故犯还来骚扰她,她会和她未婚夫一起把那个人送进警察局。 这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尤其是普通又自信的男人。 因此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富二代,腆着脸对慕歌说了一些很油腻的话后,都不用盛明辉出手,慕歌把他打了一顿,然后扭送到了警察局。 警察对这个富二代批评教育了半天,又让他在这里清醒了半天,然后就放了他。 富二代一瘸一拐地回了学校,什么都没说收拾东西就出国了。 ——慕歌上大学前,专门找了部队里的军官学了两招,然后按照教官教的全部用在了富二代身上,富二代被打的哪哪儿都疼,但是掀开衣服一看啥也没有! 他硬生生疼了一天,之后出了警察局,又被人特意告知盛明辉是盛家那位太子爷。 这人被这个消息吓破了胆,收拾东西连夜跑了。 自那之后,慕歌和盛明辉身边就安静了下来。 两人同进同出,时刻在一起。 两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旁若无人的感觉,谁也插不进去。 天长日久后,他俩就成了学校里一对十分出名的恩爱情侣之一。 大一下学期,慕歌和盛明辉搬出学校,同居了。 两人过得很惬意,互相理解十分融洽。 等到毕业的那天,盛明辉穿着学士服对同样穿着学士服的慕歌求婚了。 求婚现场十分轰动,甚至还有同学专门录了像。 慕歌答应求婚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沸腾了。 大家都欢呼着,恭喜他们获得幸福。 求婚成功,慕歌和盛明辉当天就去登记了。 之后两人开始了毕业旅行,去了很多地方,拍下了很多照片,经由盛明辉的朋友圈展现给他们的朋友们。 大家纷纷自觉打卡:“嘀!恭喜结婚,照片好美!” 照片确实很美,世界各地的都有,大部分还都是人类无法踏足观赏到的地方。 甚至还有摄影师在微博上看到照片,然后费劲千方百计联系上两人,问他们照片在哪里拍到的。 慕歌和盛明辉只是说毕业旅行时偶然拍到的,没有说别的。 真正的原因是,两人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所以这个世界所有的地方都会对两人开放。 他们见过上古仙人留下的洞府,也见过奇形怪状像是西幻世界的格林布,还见过世界最黑暗的地方生活着的一群几乎与世隔绝的吸血鬼。 这个世界很神奇,普通人见不到的那些,他们都可以见到。 但是那些神奇的东西,都是其他世界和这个世界重叠的那一瞬间出现在他们面前的,瞬间过后,这个世界又会恢复以前的安宁,像是从未与其他世界碰撞过。 慕歌和盛明辉刚开始看到的时候也很震惊,但是心底的声音告诉他们:现在还不是时候。 两人冥冥中感觉到了什么,就默契地不再探寻这些奇怪的现象。 但是他们拍了照片留作纪念,照片也很快流传到网上,慕歌和盛明辉还以为这些照片可能会被阻止,但是一切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两人就明白了,这是世界意志为了未来做铺垫。 既然如此,他们还是和以往一样正常生活就好。 慕歌和盛明辉在毕业旅行后就一起出国深造了。 他们住在一起,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做研究,一起努力,一起欢笑...... 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就像盛明辉想的那样,他们两个只要看到对方的任何一个眼神,两人瞬间就明白对方要说什么。 他们已经彻底磨合好了,深爱对方,也适应了对方。 学业完成后,因为身份特殊,两人很快就回了国,回国第一件事就是举办婚礼。 两人结婚的那天,叶珊珊特意在大屏幕上放出了当初偷偷发给慕歌的视频。 是北市一中的学生剪的长视频: 少年少女在篮球场上遇见对方,他为她挡球,她扶着他去医务室。 这是他求来的缘分,也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再之后,他们相识相知相恋相爱,从十七岁到十八岁,从单纯到坚定。 然后两人一起步入大学校门,一起为自己的为来努力。 后来他们出国深造,走遍了世界各地。 再后来,他们结婚了! ...... 看着画面里的自己,慕歌很惊讶。 不知道是谁将两人的恋爱过程完全拍了下来,照片特别全,有的照片慕歌看到都会很惊讶。 她看他的目光从陌生到熟悉,再到有了温度,有了笑意,最后她的眼睛里全是他。 而他一开始就只注视着她。 视频的最后,居然出现了高川和秦晴的录像。 两人一个画画一个弹钢琴,笑着看向对方。 “祝你们幸福!” “呜呜呜,我磕的cp终于结婚了呜呜呜......” “他们好般配啊!” “不过视频最后的那两个人是谁?” “......” 交换结婚戒指后,下方已经成为成年人的很多同学们都激动地热泪盈眶。 他们是他们两个爱情的见证者,即使他们自己不相信爱情也绝对相信他俩的爱情! 周诚和江盈也来了,江盈小腹微凸,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 他俩也是从校服到婚纱,只是大学毕业后他们两个就结婚了,而慕歌和盛明辉又读了很多年的书才举办的婚礼。 “你要幸福啊!” 江盈哭得不能自已,周诚小心地扶着她,生怕她情绪太激动伤到身体。 穿着婚纱的慕歌是这世上最美的女孩子,她看向江盈,笑着点头:“谢谢,你们也会幸福的!” 江盈拼命点头。 如果没有慕歌和盛明辉,她可能到高考都不会接受周诚。 她很害怕再次害了他,可是两世了,偏偏一直是他在保护着她。 高中的慕歌十分平凡,她接受了盛明辉,全心全意地信任他,从不会因为别人和盛明辉吵架。 就是因为慕歌表现出来的强大和无畏,江盈才下定决心为自己争取一次。 她不强大,也不无畏,但是只要慕歌一直活着,江盈就不会害怕失败的爱情。 因为慕歌会告诉她,没了爱情,还有别的,甚至还有下一个爱情。 虽然江盈和慕歌不熟,但是江盈一直觉得慕歌是比她强大百倍的存在,她希望她幸福,永远幸福。 江盈哭得难受,被周诚小心翼翼地扶着坐下。 “恭喜。” 周诚看向盛明辉,这个他从高一开学后的死对头。 盛明辉笑得格外灿烂,他点点头:“谢了。” “不过你还真是厉害,这么快,老婆孩子都全了。” 周诚勾了勾唇角,第一次觉得在盛明辉面前扬眉吐气:“谢了,你也快了。” 盛明辉一眼就看出了周诚笑容下隐晦的炫耀意味,他“啧”了一声,看了眼哭得跟个花猫一样却还是看着慕歌说“你要幸福”的江盈,然后看向周诚: “你老婆是我老婆粉丝哎!” “你说我要是让我老婆对你老婆说,她的眼光......” 周诚成功黑了脸,咬牙道:“你怎么还是和以前一样幼稚?” 盛明辉笑得特别开心:“我哪里幼稚了?我就是想说,你老婆眼光不错。” 遇到了真正爱她的人。 周诚脸色扭曲了一瞬,最后笑骂了一句:“神经病!” 盛明辉挑眉:“我可是官方认证的正常人!” 周诚:“......” 合着他就不是正常人了? 无聊的拌嘴后,两个男人各自抢回了自己的老婆。 盛明辉:“老婆,周诚都结婚好几年了才有孩子,看来他不大行啊!” 慕歌:“......” 周诚:“老婆,盛明辉念书念傻了,居然现在才结婚。也不怕战线拉得太长,让人给跑了!” 江盈:“......” 你们两个好幼稚,干脆改名叫盛三岁和周四岁吧! ...... * 【yc国际艺术学院】 yc国际艺术学院是秦晴和高川当年留学的地方,大学毕业后,慕歌和盛明辉毕业旅行时去了这个地方。 这是个浪漫的国际艺术学院,各种发色和种族的人汇集在这里,迸发出无数令人心折的灵感和作品。 慕歌和盛明辉牵着手走过学院里的雕像花园,这里的雕像都是学生们的作品,听说有的老师有时候会过来挑选自己喜欢的雕像,顺便挑选雕像的主人做自己的学生。 二十年前,秦晴和高川这两个黄种人就是在这里被他们共同的老师捡走的。 “噢上帝,如果不是清楚地知道这已经是二十年后,我还会以为我的学生们又回来了!” 慕歌和盛明辉刚坐在草地上,不远处就响起了一个浮夸的声音。 两人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瘦巴巴的小老头。 那是个白人,头发茂盛,脸部轮廓十分深邃,但他已经老了。 慕歌和盛明辉对视一眼,准备看这小老头还能说出什么话来。 见两人只是看着他,但是身体却一动不动,小老头嘀咕着“年轻人居然敢不尊重老人”,然后一路小跑坐到了两人面前的草地上。 他长吁短叹,试图引起慕歌和盛明辉的注意力,然后顺理成章地引出他接下来的话。 可是这两个年轻人完全不搭话,只是看着他,小老头憋了一会儿憋不住了,主动开始诉说: “二十年前,也是在这块草地上,也是和你们长得一模一样的一对年轻情侣......” 说着他装模作样地瞥了两人一眼,慕歌和盛明辉却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示意他继续。 这把老人家气得不行,嘀嘀咕咕一大堆还是说了起来: “他们就和你们一样,也是坐在这里,头挨着头,幸福地说话。” “我一开始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依然在雕像群里转来转去寻找心仪的雕像。” “可是你们不知道啊,二十年前的yc虽然有名,但是进来的人都是一群垃圾!” “连垃圾桶都不想要的垃圾!” “......” 他喋喋不休骂了二十年前的yc整整半个小时,说烦了才继续刚才的话题: “我在雕像群里发现了一对十分有天赋的雕像!” “噢上帝啊,我以为我看到了光!” “......后来我才知道就是那对情侣雕刻的雕像。我立刻把他们两个抢过来做自己的学生。” 小老头得意洋洋地翘起胡子,脸上满是自豪和骄傲。 “他们两个是我的骄傲!” “那七年,没有人可以比得上他们两个在艺术上散发出来的光!” “我多么高兴啊,yc终于有了可以撑门面的一对艺术家!” 说到这里,小老头脸上的高兴渐渐消失了,“可是后来,他们离开了。” “爱情是艺术的灵感,可是同样的,爱情也是艺术的阻拦!” “因为爱情,他们创造了光一样美的艺术;更是因为爱情,他们就像流星一样划过天空,消失不见。” “华国......那些该死的,利欲熏心又满是恶臭的人们,他们懂什么?他们知道什么?即使那些人是秦的亲人,我还是要说!如果不是他们,秦和高,会是这世上最伟大的艺术家!” “我坚信!” “......” 小老头气得脸色涨红,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唾骂秦家人。 慕歌和盛明辉对视一眼,对满脸悲痛的小老头说:“那些人早就死了,在秦和高死后不久,他们就被抓进监狱,受尽折磨死去了。” 小老头闻言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我的学生,我最伟大的骄傲,你们听到了吗?那些人死了,死得很痛苦!” 他的情绪很激动,盛明辉跑到不远处买了杯水塞到小老头手上。 小老头还是在哭,却站起来一直鞠躬说“谢谢”。 不知道是为了这水,还是为了这两个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告诉他关于他的学生的消息的年轻人。 “您是个好老师,他们说在这世上最敬重的人就是您。” “他们很遗憾,无法见您最后一面。不过他们一起飞上了天堂,沉浸在艺术的海洋里。” “我们走吧。” 说完后,慕歌和盛明辉就牵着手离开了。 小老头直起腰看着他们的背影,泪水不断地向下流。 yc已经有了许许多多支撑门面的学生。 他也老了,不用再守在这里和当年一样,即使知道自己最骄傲的学生已经死去,也无法赶去那里见他们最后一面。 秦,高,你们看,他们两个真像当年的你们啊! ...... “没想到除了国内的那三个人,居然还有人记着他们。” “嗯,他们值得,不是吗?” 即使对不起所有人,可是他们对得起一直培养他们信任他们爱护他们的小老头,也对得起当年风雨飘摇的yc国际学院。 “嗯。” “慕歌,今天有多喜欢我?” “比昨天多了很多。” “我也是。” 梧桐树下,年轻的情侣走过金黄的树叶,走向属于他们的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6:00更嗷~ 番外 余海出生的时候,因为不知怎么地疯狂大哭,从而让赶来的护士发现了不知为何倒在新生儿监护室门口、奄奄一息的邵中将。 因为这件事,余家全家都被邵中将看重,成功迈进上层圈子。 听说余父当时高兴地恨不得把余海亲死,连说了好几遍“我的好大儿啊,真是我的好大儿”。 至于余母,她刚生完孩子还没法儿动,但是听到消息后高兴地哪儿哪儿都不疼了,和余父一起对着脸夸奖自己的儿子。 这是余海第一次抱大腿,抱的大腿贼粗,直接带飞了整个余家。 后来,上幼儿园大班年方五岁的余海小朋友,误打误撞帮了迷路的邵峥嵘,成功抱上了邵峥嵘的大腿。 这是他第二次抱大腿,带飞了自己的未来。 再后来,快上高中的时候,盛家太子爷出事了,好在及时被救了回来。 盛少躺在床上闷闷不乐。 余海去看病人的时候凑过去问他有什么烦心事。 盛少叹气说想知道一件事情,但是他爸妈拦着,他很忧愁。 余海“嘿嘿”笑,告诉盛少这有啥,就耐心等着呗,最好一直潜伏在书房里,因为大人们即使再怎么谨慎该办的大事还是会在书房里办。 等到时机成熟,他可以偷听到那件事情也说不定呢。 余海也没多想,以为就是一件小事,所以愉快地把以前自己偷听到的,余父余母商量着给他多少零花钱的办法告诉了他。 盛少当时就眼神一亮,看他的目光和以前不太一样了,还郑重地问了他的名字,余海响亮地回答了自己的名字。 然后几个月后,余海成功抱上了盛明辉的大腿。 这大腿比以前任何一个大腿都要粗,这辈子只要安安分分的,他们余家全家就可以稳稳当当地站在上层圈子里了! 嘿嘿嘿,嘿嘿嘿。 余海夸奖自己:你真是个小天才!爱死你了么么哒! 不止余海爱死了自己,他爸妈也爱死了他,零花钱成倍成倍地涨,关爱的话随口就来。 等他16岁生日那天,余父余母把自己名下的公司股份全部转到了他的名下。 至于他们两个,在聘请了一个靠谱的职业经理人后,就牵着手出国旅游了。 余海16岁就成了大公司的实际掌权人,虽然他年轻,但是他背后站着邵家和盛家,没人敢不长眼上来惹他,所以生意场上大家和气极了,个个都是好人。 余海虽然憨但是不傻,他知道自己的轻重,也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靠着邵峥嵘和盛明辉,以后也会一直靠下去。 所以他很注重和邵峥嵘以及盛明辉的联系,虽然每次他说的话都是真心实意地夸赞,却总被大家当成彩虹屁。 再然后,盛哥谈恋爱了,因为余海有趣的灵魂,余海不知不觉又抱上了白慕歌的大腿。 白慕歌是谁? 他邵哥认定的天命之女,他盛哥最爱的女朋友和老婆,还有最重要的一层身份,商界最牛逼的总裁白晚晴最愧疚的独女。 啊,抱上了白姐的大腿,余海才知道原来宇宙这么大! 不用他在盛哥他们面前刷存在感,只要白姐想起他,他的好运就“唰唰唰”地往上涨。 每次有什么事儿,就算是私底下小聚,盛哥他们三个也总是不忘了喊上他。 还有公司,余海以前还寻思着等自己十八岁,真正去公司工作的时候要多长个心眼,毕竟虽然邵家和盛家的名头好使,可是真有那种心眼子比头发丝还多的小人要算计他,他这点儿智商可玩不过人家。 就像之前有个阴损小人想陷害余家,要不是盛哥帮了他,他现在早被赶回农村种地去了。 自从抱上了白姐大腿,余海啥也不用想了! 白总直接对余氏大开绿灯,明里暗里帮着护着,仅仅只是为了感谢余海每次都能让白慕歌开心。 余海刚开始知道的时候惶惶不安,赶紧跑到白姐面前请罪,结果白姐沉默了一会儿,说她给你你就接着,反正都是你凭本事挣来的。 余海看到了白慕歌眼底的认真,知道她说的是真的,所以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白总递过来的“橄榄枝”。 后来不知道白总和白姐发生了什么,反正白总看他更顺眼了,对他好得就跟看亲孙子一样。 余海不知道咋了,又跑去问白姐,白姐这次好像彻底放下了什么负担,眉眼间最后一丝阴郁也消失了。 她这次说:“我们是朋友嘛,我妈觉得你心思纯净,看你格外顺眼。” 余海第一反应是:认识白姐这么久,第一次听到她在他们面前叫白总“妈”。 单细胞生物的直觉十分强大,余海美滋滋地猜测自己绝对是促进了她们母女之间的感情,所以白总才一直对他这么好,好得他都有点紧张了。 嘿嘿嘿,余海呀余海,你可真是个平平无奇的大天才呀! 多年后余母知道余海抱上了白慕歌的大腿,“嗷”地一声跑回了国。 她是白慕歌的粉丝,每次看到白慕歌出使外国面对那些蠢蛋露出的轻蔑的微笑时,余母都激动地跟她自己在现场一样。 ——是的,白姐和盛哥毕业后都成为了一名外交官。 凭着出众的工作成绩和姣好的容貌以及两人每次坑了某个国家后“狼狈为奸”“心照不宣”的微笑,成了外交部的一块强大的“夫妻档”招牌。 他俩本来就是聪明人,心眼多脑子转得快,再加上出众的背景和强大的个人能力,以及那逆天的好运气,很快就走到了全国人民的面前。 经过考古,大家知道两人从高中就开始恋爱,一直到现在工作,夫妻一起打遍天下无敌手。 网上磕他俩cp的简直遍地都是,每次两人出现在镜头前,大家都会兴致勃勃地猜测这次倒霉的又是哪个国家? 是老倒霉蛋子t国,还是小倒霉娃g国,亦或者是总觉得自己是世界第一强国的a国? 大家这么猜是有原因的。 ——第一次出使t国,两人是随行秘书。 这次出使的任务,是要求t国释放这次恐怖袭击中被波及到的华国无辜的公民。 可是t国振振有词,说这几个华国人和恐怖组织有联系,不能放人! 两方就吵了起来,谈判十分不顺利。 之后众人憋着一肚子气回了酒店,白姐和盛哥在酒店里跟他们通视频的时候嘀咕了两句:要是今晚上t国出个大乱子,人质自己跑回国该有多好? 说完大家都笑起来,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结果当晚t国政府大楼被恐怖分子疯狂袭击,被关在政府大楼的华国公民看准时机自己跑了! 好家伙,国家都没出力呢,这几个华国公民早就趁着t国大乱,坐上飞机连夜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知道人质顺利回国,国家立刻调派飞机,把白姐他们接了回来。 恰好邵峥嵘研究的机甲出世,国家的腰板彻底硬了起来! 自那之后,白姐盛哥一出国工作,就有敌对华国的国家倒霉。 刚开始没人看出来,后来次数多了,大家都明白过来了。 这俩人绝对是气运中心吧,绝对是吧! 要不然怎么解释国际上一有针对华国的举动,参与行动的某些国家就要倒霉? 国家看瞒不住了,而且邵峥嵘研究所里的东西越来越厉害,干脆就放出了两人第一次出使t国的来龙去脉。 当看到前头白姐盛哥开玩笑说t国能不能出个大乱子,人质自己跑回国;结果后脚t国政府大楼轰然崩塌,打扮得鬼鬼祟祟的华国公民顶替了几个t国人的机票,坐上飞机跑了的画面,大家都惊呆了: “石锤了,石锤了,这俩人就是男女主,心想事成不在话下,谁跟他们作对谁倒霉!” “哈哈哈哈,那几个逃跑的人好狗啊,还用了特质增白剂,把自己画成了t国人的样子!你们看没看到,过海关的时候,那个检查的t国人眼里的迷茫都快冒出来了!” “哈哈哈哈,我白姐盛哥就是最牛逼的!” “t国:年轻人不讲武德!” “......” 这种事情发生了很多次,大家都心知肚明,反正倒霉的是针对华国的国家,他们作为华国人,看戏就成了! 而其他针对华国的几个国家公民刚开始还在喊着“上帝,这不是真的!”,后来自己的国家被坑得全世界都在看他们的笑话时,他们开始恳求自己的政府: “别再针对华国了,白和盛就是两颗人形自走炸弹,炸弹开关:敌对/歧视/侮辱华国。你们长着眼睛是显得自己不瞎吗?真就选择性地视而不见?” “停手吧好吗,华国机甲和太空门都出现了,我们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傻逼政府,你们自己死别拉着我!高价收购去华国的机票,有落户许可证的价格翻十倍!” “......” 政府:我们也不想啊,谁不想抱最粗的那根大腿?这不是把华国得罪死了没办法嘛!大家再等等哈,华国说了再演一波之后,咱们就能抱大腿啦! ...... 网上的事情余海每次都当乐子看,知道白姐盛哥的巨大杀伤力后,余海震惊地发现:原来他邵哥当年的中二病猜测居然完全是正确的! 白姐是天命之女,谁和她作对谁死! 邵哥,您就是走在时代最前沿的第一人呀! 嘿嘿嘿,嘿嘿嘿。 反正这几个粗大腿都被他抱上了,他可真不愧是白姐钦定的抱大腿第一人! 嘿嘿嘿。 余海原本以为自己是最成功的抱大腿专业户,直到若干年后,他儿子余年带着白姐和盛哥的女儿白念来到了余海面前。 刚满18岁的余年少年羞涩地告诉余海,白念是他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商量好了,等大学毕业就结婚,结了婚先生一个继承人,然后出国玩一圈,再回来继续学业。 余年说完羞涩地对着女朋友笑了笑,白念眉眼弯弯看着他,看她的神色明显很赞同。 白念虽然是白姐和盛哥的女儿,但是长得和白总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她是白家盛家第三代唯一的小辈,自小就优秀自律得让同龄人望尘莫及,同时也是小辈们拍马都赶不上的金大腿。 结果白姐和盛哥这两根金大腿结合生下的小金大腿,居然被他那个憨憨儿子叼回家/哦不,带回家了? 看着面前美丽优秀的白念,余海忍不住对旁边满脸羞涩又欢喜的儿子余年竖起大拇指: 好家伙,你爹当年也就敢当个抱大腿小弟,你居然抱大腿抱得成功上位了! 不愧是我点满抱大腿技能第一人的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余海:我为自己代言! * 下章v,共万字。 入v前三章更新时间0:00,这三章2分评都会掉落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