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其他小说 > 无字江山 > 第130章 鸿雁
    巴尔思毫不担心自己的羊群、猪、乌鸦,我却担心的紧,好像我才是他们的主人一般。但是我没有表现出来,强迫快速说服自己巴尔思应该早就把羊群、猪、乌鸦托付给了别人,我只是杞人忧天多此一举而已。

    巳时三刻一到巴尔思立刻骑在枣红马上顶着呼啸的北风和纷飞的雪花上路,他的行李自然放在马背上驼着我的行囊则只能重重的背在自己的脊梁上。

    我不是去外出旅游而是去做考古实习,所以我需要携带的不光是衣物食品日常用品,更多的是专业的测量测绘收集记录拍摄工具,七七八八加起来我的大背包至少有50斤重。

    这还是在我反复筛选了三次的结果。

    我不能因为行李重就减掉必须携带的工具和资料,而冬雪到来我又必须多带御寒的衣物,因此还没上路我就知道这是一次艰难而危险的行程。

    本来这样的天气骑着马也跑不快而且人在马背上还会很冷,可是巴尔思不会,他一跳上马背就开始喝酒,大口大口的喝酒。

    喝到兴起竟然随口唱了起来。

    鸿雁 ,向苍天

    天空有多遥远

    酒喝干 ,再斟满

    今夜不醉不还

    酒喝干 ,再斟满

    今夜不醉不还

    他的嗓子本就是带些沙哑,他不刻意在乎什么曲调,完全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和心情来,唱出来的《鸿雁》别有一番风味,让我一时间都忘却了寒风暴雪的冰冷和侵袭,双脚合着歌声的节奏跟着枣红马快步前进,急行军,一点也不觉得脊背上的行囊有多重。

    我是个聋子,我听不见,以上的感触与感动完全是我一路小跑着在大雪纷飞中紧紧盯着巴尔思龟裂的嘴唇自行判断出来的。

    我是个聋子,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去听歌,我只能看歌,通过歌手和舞者的嘴唇、动作、表情和神态来感受歌曲带给我的欢乐和感动。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忍不住怀念我那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母亲,如果不是她那么倔强的教会了我认字,我到现在连看歌的能力都不会有。

    我知道如果此刻有第三个人在场看到我疯疯癫癫的样子一定会觉得奇怪,一定会嘲笑,一定以为我是个傻子。

    没关系,我早习惯了,我不在乎。

    ……

    这仅仅是行程的开始,从巴尔思的毡房帐篷到赵宝沟至少有60公里,需要经过草原、大山、大河。

    倘若是初春时节或者是端午时候,那么这样的行程一定是让人期待而喜悦的,可以随着性子走到哪里看到哪里,走到哪里停到哪里,每走一步都是春天美丽的景色。

    现在不行,现在我看到的只有苍茫茫白花花一片,天与地仿佛都连在了一起,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哪里。

    我感受到的只有孤独苍凉和危险。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巴尔思停止了唱歌,我的脚步也开始变得沉重起来,我不记得自己走过多少山丘和上下坡了,也不记得自己摔过多少跤了。

    反正我早已经变成了一个圆滚滚的雪人,我戴着厚厚的狗皮帽子,但是还是不管用,我的眉毛上鼻子上嘴巴上全都是白色的冰茬和雪花。

    我觉得巴尔思那家伙是故意的,先给点甜头然后突然断了我徒步前行的节奏和精神支撑,没错,《鸿雁》就是我走这么远还不知道疲惫的精神支柱。

    巴尔思似乎是这方面的老手,我不止一次问他为什么不先去兴隆洼或者干脆去红山而是非要去前后不搭,既不是北方新石器文明时代起源又不是繁盛时期的赵宝沟。

    他根本不做回答,把我的话当耳旁风。

    我连续问了两次就放弃了,显然他不想告诉我答案,那我还白费力气干什么?

    好在赵宝沟在兴隆洼文化和红山文明之间也绝不仅仅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过度那么简单,赵宝沟这个不为人知的名字暗含着许多考古学上的奇迹,我沉重的背包里关于赵宝沟的整理笔记就有五大本之多。

    对于这次特殊的考古实习安排我是有备而来的,如果从全校的角度评判我不是最优秀的学生,但是如果只从小小的历史系来评价那么我就是学术上的第一。

    光是我大一到大三期间在美国《考古》杂志和中国《考古与文物》期刊上发表的几篇重量级论文就已经足以让我成为考古系的明星。

    我听见掌声与任何赞美,我的原则是谁对我竖起大拇指并且目光之中透露出真诚的信息,我才会对他微微点头。

    我不会笑,或者说我不习惯笑,长久不见的父亲曾说我在人前最好不要笑,因为我笑的比哭还难看。

    我不是正常人,我很孤僻,我更愿意一个人独处。

    我没有朋友,除了被教授强拉硬拽陪他出去吃饭以外我从没有跟别的任何人出去过。

    风雪更大,我再次脚下一滑摔倒,而我距离前面枣红马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只能在风雪的缝隙之间看到一个小点了。

    巴尔思没有任何停下等我的意思,仿佛本来就计划将我一个人遗弃在这荒郊野岭。我吃力的小心翼翼的爬起来,裤子划破了,开始进风,冷风刺骨。

    我不得不再次停下来打开背包侧面小包找出一根短绳把棉裤上呼呼进风的大口子拧在一起,死死扎住。

    这是最有效最快捷的处理办法,我不能被巴尔思拉下太远,否则我一个人在越来越大毫无停歇的暴风雪里独自生存下来的几率很低。

    敖汉旗的第一场雪就是雪灾。

    对于已经做好充足准备回归到窗明几净温暖如春的漂亮瓦房里的牧民们来说这当然是一场及时雪,一场好雪,会杀死很多瘟疫和病菌,会让空气变好,会为大草原储存充足的地下水分。

    因为他们不再需要出行,也不必为过冬的草料和刚出生的小羊羔担忧。

    巴尔思和他的枣红马已经完全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我有些沮丧,我高估了自己的体力,以为自己的双脚能跟得上枣红马的四条长长的马腿。

    我错了,却不能停下,我不知道巴尔思行程的路线,他从未跟我提起和解释过,我唯一的选择就是赶紧奔着西南方向追下去,直到追上为止都不能再做任何停歇,不能再出现任何意外。

    危险正在向我步步紧逼,正在一步步将我包围。

    马很快,那匹枣红马不会摔倒,我早已看不见枣红马和巴尔思的影像,只能顺着地上的马蹄印追赶下去。

    人只有两条腿,马有四条腿,而且我保证枣红马的马腿比我的腿要长出许多,所以我的追赶从一开始就显得凄惨无奈又滑稽。

    我不能放弃,我必须追上,这样大雪成灾的天气里我停下脚步就等于等死,就是自杀。冷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雪花像面糊一样遮挡着我的视线,我的双腿越来越沉重就像是灌了铅,但是也不是没有好处,好处就是凄惨的孤独的奔跑追赶能让我的身体保持一定程度的热量,能帮我抵御眼前的严寒。

    我跟枣红马的距离并没有因此拉进,因为雪地上的马蹄印越来越浅,这代表着枣红马越跑越快,巴尔思也没有任何的想要停下等我的意思。

    相反他想把我彻底甩下,这不是一场考古实习,这也不是一条生路,这是一条死路。飘天文学小说阅读_www.piaotianx.com